黎末穿着白连衣裙,脚下穿一双粉色的小高跟鞋,头戴一顶蓓蕾帽,画一个淡妆,整个人露出一种温柔恬静的感觉,像英国的名媛淑女一样。薄凌一身黑色西装,今天的他少了一点冷漠多了一丝温柔,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薄凌赞赏的看了她一眼,拉着她的手上车了。
他们先去了大本钟。在大本钟下的广场,黎末被一群鸽子包围了,她张开双臂,鸽子纷纷站在她胳膊上。
“Uncle,你看这鸽子一点都不怕人嘛,都往我这里飞。好痒呀。”薄凌站在她的远处,看着阳光下无忧无虑的黎末,嘴角也不自觉上扬,拿起手中的相机,把这一刻停留了下来。
他们紧接着去了威斯敏斯特宫,金丝雀码头。在圣保罗大教堂,他们跟着教徒一起祷告,黎末心里暗暗许愿,希望这样的日子永远不要结束。
薄凌看黎末来伦敦什么衣服都没带,拉着她就去逛商场。路过一家店,大大的玻璃窗前展示着一双鞋。银色的鞋面,上面镶着许多小水钻,水晶的鞋跟,黎末喜欢的移不开眼,她高兴的趴在玻璃窗上看了好一会,可是看到上面的标价,她只好移开了目光。这一幕都被买水回来的薄凌看见了。
“走。进去试试。”薄凌拉着寂寞就要进去。
“不行啦,太贵了。不要不要,我不要。”黎末死死拽着薄凌的胳膊。
薄凌强行把黎末压在椅子上,转过头就让导购拿出那双鞋。
他单膝跪地,小心翼翼的把那双鞋套在黎末脚上,专注的眼神,长长的睫毛让寂寞觉得自己的心扑通扑通的停不下来。
周围的女士都羡慕的看着这个帅气的男人给这个美丽的女子穿鞋,顾客围着他们开始鼓掌吹口哨。
薄凌觉得再也没有人比黎末更配这双鞋,黎末的脚趾短而圆润,柔软的脚跟,纤美的脚踝,素白玉足脚穿进鞋子,露出纤美圆润的脚踝和她匀称结实的小腿连接出优美的线条,里再也没有一双脚能把这双鞋穿的这么好看。
“末末,你的脚真美。”
“小姐,请给我把这双鞋包起来。”
“先生对不起,这双鞋我们不卖,因为这双鞋全球只有这一双,上面的石钻都是最好的钻石。就算卖也是天价。”
“Uncle,我不要了,太贵了不买,真钻诶,镶在鞋上,太奢侈了。”黎末拉着薄凌的胳膊让他别冲动。
“叫你们老板出来。这双鞋我一定要,不管多少钱。”薄凌冷着脸对售货员说到。
黎末看薄凌黑了脸,知道售货员的态度惹毛了薄凌。
挣钱就好好挣钱,非要看不起人。黎末真是服了导购,自己给别人打工,还非要把眼睛长在鼻子上。
过一会,这家店的老板就过来了。一看是薄凌,心中暗叫不好,迎着笑脸就向他们跑来。
“哎呦,这不是薄总吗,薄总光顾小店,真是蓬荜生辉呀。薄总有何吩咐?”店老板讨好着薄凌,生怕这个祖宗翻脸。
“我在你们家看一双鞋,可你们家导购这意思是我好像不买得起。”薄凌无视店老板,一脸冷漠,只有黎末知道他心里其实早就乐开花了,给人玩阴的呢。
“我让你来伺候顾客,告诉你顾客是上帝,你竟然带有色眼镜看人。你知不知道这整个大厦只要薄总想要,就唾手可得。薄总喜欢的鞋,你送就好了,付什么钱。赶紧给我卷铺盖走人。”说完从导购手里一把抢过了鞋,送到薄凌手上。
“薄总,我这就给你包起来。你看你还提什么钱,见外。这个店里喜欢什么,这位小姐随便拿。”店老板笑眯眯的对着黎末,道上都传闻薄凌喜欢男人,现在看薄凌竟然陪一个女的出来逛街,这女的肯定来头不小。
“不必了,我还要带着再逛逛。”
“哎哎,薄总慢走。”
“丫头,喜欢什么就买,反正是花我的钱,我的钱就是薄家的钱,薄家的钱就是你爸爸的钱,你忘了?我的钱这么多,没人花我都不知道用来好什么好。”薄凌给黎末灌输着使替自己花钱的思想。
黎末白了他一眼。花就花反正不是我的钱,反正她钱多。想完,毅然决然的投入败家队伍中。薄凌十分满意自己给黎末灌输的思想,看着黎末的背影笑了起来。
晚上,薄凌带黎末吃西餐。一股劲给黎末夹菜。
“演唱会完了,可以不用控制体型了吧。多吃点,你看你瘦的。”在薄凌的督促下,黎末吃的肚子都撑起来了。
夜晚的伦敦之眼分外美丽。五彩的灯光在黑夜中发出点点彩光。薄凌呆着黎末坐在里面,看着摩天轮缓缓上升。
“真的好漂亮呀,uncle,你来看?”黎末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跳来跳去。随着摩天轮的升高,她们慢慢看到了整个伦敦的景色,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把伦敦变成了灯的海洋。
“末末,闭上眼。”黎末闭上眼,感觉一条冷冰冰的东西落在自己的脖子上。她睁开眼,是一条圆形的粉钻项链。鸽子蛋一样大的粉钻被周围十一颗相同形状的小粉钻包围着。
在月光下,这条项链的钻石的光芒更加夺目。薄凌看着黎末好奇的盯着项链端详,把她亲亲的揽在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