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刀疤脸看不见的角度,她朝着萧文轩眨了好几下眼睛,希望他能明白,哪怕只是一点点,要不然等她平安回来,一定削死丫的。
汽车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乔月总算看清那名妇女的脸,也同时看清妇女怀中的孩子,是毛毛没错。
也不知毛毛是真的哭累了,还是被他们下了药,此刻窝在中年妇女怀里,睡的很安稳。
可是妇女见到乔月,却警惕的皱起眉头,“老文,你怎么把她弄上来了,刚才她看见我的时候,要抢我手里的孩子,样子可凶了。”
老文觉得她大惊小怪,“小姑娘想跟着咱们出去见见世面,没什么可担心的,反正上了车,一切就好说了。”
他的意思是,上了车,一切就由他们说了算。
乔月笑了笑,不动声色的观察车里的其他人,嘴上却仍旧装出一副天真无邪的口气,“我刚才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刚才见这孩子有点眼熟,还以为你们是坏人,但是现在仔细看看,认错了,这两个都是你们的孩子吗?”
他们坐的车子,是七座的小面包车,妇女还带着两个孩子坐在后面。
乔月跟刀疤叔坐在中间,前面是司机,还有一个满脸胡子的壮汉,他的腰间鼓起一块,看形状,如果她没猜错,应该是枪。
不管是哪个年代,都有黑市,都有能搞到枪的地方。
本身制作简单枪支的工艺,并不复杂,想要制作出来并不难。
所以枪支这个东西,有市有价,多的是人为了谋取暴利,冒着被抓的危险,去弄枪支。
况且有了这个东西,一般情况下,只要亮出来,就能吓到不少人,只有极端的情况下,才会开枪。
“桂嫂,你只管带她两个孩子就得了,等再走个几十里路,到了衡江市,坐上火车,一切就不会再有问题,”老文也并非大意,只不过乔月的外表,十足十的乡下小姑娘,也根本不可能是什么卧底。
桂嫂知道再多说什么也没用,他们这群人里,都得听老文的,前面坐着的二胡子,是老文的亲信,性情凶狠,听说是杀过人的,长年腰上别着枪,连睡觉也不拿下来,桂嫂曾经亲眼见过他打人,打的那叫一个凶狠,差点没把人打死。
老马是司机,他的底细,桂嫂并不清楚,只知道他是老文找来的人,只负责开车,其他的事一概不问。
他们几个人,分工明确,卖了钱,每个人分的钱都是固定的。
打一枪,换个地方,地点不固定,时间也不固定,加上老文精于谋划,所以他们一直都没抓住。
汽车在乡间的土路上飞快的颠簸,乔月静静的坐着,心里却在盘算着,如何同一时间干掉他们,又能救出孩子。
这也是她之前没有动手的原因,毛毛太小了。
车子大约开了两个小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已经能看见衡江市的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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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衡江市郊区的一条隐蔽小路上,停着一辆绿色军用汽车,在夜色的掩护下,情无声息的停在那里。
封瑾坐在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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