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贯武之前就曾经慕名看过《闪灵》这部片子,本来以为只是几十年前的老片子,无论是画面还是特效总比不上现在的影片,应该不可能会太吓人才对。但是事实上他看完了这部片子之后,却是连着做了两天的噩梦。
《闪灵》这部片子虽然没有出色的特效,也没有高清晰的视频画面,但是这部片子通过镜头,音效,以及演员的演技,愣是渲染出了一个犹如迷宫一般的世界,充满了阴冷,诡异,恐怖,肃杀的气氛,让人看了之后直从心底往上冒凉气,是看了之后会让人感到绝望的影片。
许贯武虽然不清楚《闪灵》这部片子的票房有多高,或许它当时并不十分受欢迎,而是像《银翼杀手》一样,二十年后才被发现是经典。或许这部片子会让他连成本都收不回来,但是许贯武还是打算将它拍摄出来,因为像这么好的电影,遇到了不拍都会感觉是一种罪过。
……
《闪灵》这部电影的剧本改编自史蒂芬.金的小说,史蒂芬.金[是在七十年代中期开始崛起的恐怖小说作家,被人赞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不过史蒂芬.金对这个名头并不感冒,因为恐怖小说在美国文坛的地位并不高,就好像鬼怪小说之于香港文坛,网络文学之于内地文坛一样,总是被主流的文学所鄙视。
史蒂芬.金也一直想往主流文学方向靠拢,也发表过许多部非恐怖类的小说,像非常出名的《肖申克的救赎》等。但是因为他的恐怖小说实在太有名气了。因此人们提到他的时候还是称他为“恐怖大师”。这让他感到非常的郁闷。
就好像金镛老爷子并不是只写了武侠小说,他的社评同样非常的精彩,但是人们提高他的时候往往称呼他是“武林泰斗”,一代武侠小说宗师,对他在政治及社会领域的贡献则忽略不计了。
史蒂芬.金的恐怖小说以恐怖渲染著称,通常都只是从一件非同寻常的小事引出,继而好像毒蜘蛛织网一般,一点一点编织成铺天大网。将读者牢牢地困在其中无法自拔。
不过史蒂芬.金虽然在美国贵为恐怖小说大师,作品销量也已经突破了三亿册,堪称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的美国小说家。不过他的小说在中國似乎并不十分著名,相反更加出名的反而是由他小说改编的电影。
这种差异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史蒂芬.金的小说,有英文翻译成中文的过程之中,经常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影响到读者的阅读兴趣。另一方面则是他的写作风格,不是太适合国人的阅读习惯。
史蒂芬.金的恐怖小说多夹杂大段的心理描写,并借此来烘托和渲染恐怖气氛;而中國的恐怖小说则是以故事情节取胜,每个故事都有恐怖精彩的故事情节。比如那部著名的鬼怪志异小说《聊斋志异》。
还有就是文化方面的差异,史蒂芬.金的恐怖小说植根于西方文化。尤其是基督教文化,充满了赎罪与惩罚之类的情节。对于不了解西方文化,不了解基督教等教义的国内读者来说,许多的隐喻,许多的指代就无法引起共鸣,也就让小说的恐怖感丧失了许多。
因此使慕名而来的读者产生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感叹,自然也就流失了相当一部分的读者。不过由史蒂芬.金小说改编的电影,还是取得了非常不错的口碑,也算得上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了。
……
理查德和大卫见许贯武又挑出了一部剧本,不禁好奇的探过头去看了一眼,就见这部剧本是由史蒂芬.金所写的《闪灵》,全都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史蒂芬.金是新近崛起的恐怖小说家,他的小说的销量还都十分不错,这部《闪灵》也是近年来大热的作品,有一些电影公司打算收购版权去改编,不过却被大卫给抢先了一步。这部《闪灵》正是由他花钱购买了版权,然后请人在随后改编成了剧本。
大卫之所以对《闪灵》这部书感兴趣,除了它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名第三之外,还因为大卫本身也是一位恐怖小说爱好者。这部《闪灵》刚刚上市就被他给买了回来,之后趁着拍戏的空档阅读完之后,他马上就意识到了这部小说的价值,于是他连忙返回美国找到史蒂芬. 金,然后已非常优厚的价格将这部书的影视改编权买了过来。
而事实证明他的眼光还真是不错,许贯武只是瞅了一眼剧本名称,然后又看了一下大致的故事简介,确定是自己脑海中那部《闪灵》之后,马上就决定投资拍摄这部电影。
看到许贯武将《闪灵》放在了自己的左手边,大卫就忍不住一阵开心。既然许贯武决定拍摄了,那么自己之前付出的资金就有了回报,这对他来说自然是天大的好事。
……
许贯武随后又仔细翻阅了剩余下来的剧本,剩下来的剧本虽然还有二十多部,但是却与自己脑海中的记忆对不上号,因此许贯武也没有贸贸然就投资,还是决定暂时只投资这三部电影。
“好了,这三部电影我有意投资,你们回头做份报表给我。”许贯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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