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看了。”
“我倒没觉得你胖,我看正好。人胖了,干活才有力气嘛!”
“瞎说!我过去瘦,我干活就没力气了?”
“我在和你开玩笑,你还当真了?”
饭菜做得十分精美,梁晓秀十分满意。她说他们现在是有经济实力的人了,不再是过去的穷光蛋了,所以他们得学会生活,吃得好,穿得好。她现在身体发胖,穿什么衣服都不好看,所以必须减肥。
宋福禄不喜欢穿衣打扮,他认为只要有穿的就行了,没必要讲究穿戴。但他没有把话说出来。梁晓秀现在脾气大了,稍不顺心她就发火,她发火很厉害,经常让宋福禄下不来台。再说,他们在一起吃完饭,梁晓秀心情很好,他不能破坏她的心情,只能顺着她说话。
梁晓秀的变化的确极大,自从上次到巴黎在丽思酒店住了一星期后,她整个人儿像是脱胎换骨,变成了另一种人。
宋福禄注意到梁晓秀吃饭的动作很优雅,她先用小勺轻轻地喝汤,一点声音都没有;之后她用刀叉切开烤鱼,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偶尔还喝一小口红酒。
她那天穿了一件雪白的夏奈尔长袖衬衣,一条粉色长裙,看起来确实很浪漫很有情调,像一个风韵十足的淑女。
宋福禄平时穿戴不讲究,他认为自己整天做卷饼,没必要打扮,他穿得朴素才觉得安心,踏实。那天梁晓秀让他穿上一套新服装,上身是一件白色衬衣,下身是一条黑色裤子,他反倒感觉不自然,觉得自己像一个新姑爷。
他想:这个梁晓秀总是弄这些花样,好像他们是什么王公贵族似的,其实他们不过就是卖卷饼的人,只是挣到了钱而已,没必要弄得那么神乎其神。
梁晓秀这时问道:“怎么样,饭菜还可口吧?”
“可口,挺好吃的。”他嘴上那么说,心里却想这顿饭至少得花100欧元,100欧元在家吃10顿饭都够。梁晓秀太不会过日子了!
梁晓秀看出了他的心思,便说他们以后要开饭馆,如果所有人都不愿意下饭馆,他们开饭馆哪有顾客呢?
宋福禄听出了画外音,说他们和老外的生活习惯不一样:老外喜欢下饭馆,中国人不喜欢下饭馆。
“你这是什么谬论!谁说中国人不喜欢下饭馆?我看是你宋福禄不喜欢下饭馆吧?”梁晓秀嘲讽道,“你就是色不得花钱!”
在那个年代,中国人因为经济拮据,确实很少下饭馆。宋福禄那样说其实也是一种借口而已。他解释说,他不是舍不得花钱,他只是在说老外和中国人的区别,没有别的意思。
“福禄,你别发呆了,我们回去吧。”
晚餐之后,他们从餐馆出来,梁晓秀挽着宋福禄的手臂,走在大街上,像一对儿热恋的年轻人。
宋福禄还不习惯被女人挽着手臂走路,他总觉得别扭,好像有无数双眼睛在看着他们似的。他想赶紧回家,摆脱这种尴尬的局面。
晚上的街灯很柔和,他们并排走着,梁晓秀感觉非常好。她不急着回家,她感觉挺浪漫的。
宋福禄加快了脚步,梁晓秀让他放慢脚步,他说他总觉得有人在看着他们。梁晓秀说没人看他们,他们就慢慢走,还有助于消化呢。
宋福禄感觉那天走了很长时间才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