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收拾收拾,”顾桑榆翻了翻衣柜,早上刚整理好的又得翻出来了:“一会两点酒店门口等我,咱两一块进去。”
“行。”
顾桑榆刚挂了电话,收到陆哲发来的一条信息。
“吃过饭了吗?这会在干嘛?”
顾桑榆想了想,指尖飞快打字。
这头陆哲坐在会议室里,拿出手机看顾桑榆给他回的消息,上面写着“梳妆打扮赴鸿门”后面是小表情。
陆哲眉毛一皱,刚想回点什么,院长点名该他做报告了,他只得收了手机,走到台上。
顾桑榆等了五分钟,陆哲没回信息。
也许是在忙?能忙里偷闲查她的岗,顾桑榆觉得陆哲可能是真的心里有她。
不错,她到现在对陆哲对她的喜爱都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
书上说,欲取之,必先予之。她很想知道陆哲想从她这里得到些什么,她明明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收起手机,接着翻衣服,总不能穿的太寒酸吧。
翻了半天,她挑了一条短袖A字连衣裙,白底上面是镶了金边的大红色镂空印花,颜色很是鲜艳。长度到大腿中部,刚好遮了她这小粗腰,也顺便遮了点小粗腿。想着现在天气早晚渐凉,又找了件淡香槟色短外套,配上倒也得体。
本来以为用不上这些化妆品,她早早就把它们收进了行李箱里,这会又要取出来。
好像好久都没有化过妆了。
顾桑榆看着梳妆台上的这些瓶瓶罐罐,想到以前上大学的时候跟着舍友一起臭美,每天出门必擦粉底画眼线,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觉得每天上班化妆回来还要卸,实在太浪费时间,索性就不画了。
现在重新拿起粉扑,一时有些手生。
好在大学也画了三年,很快就想起从前的手法。
她皮肤底子本就白,毛孔又细小,只是嘴角处之前长的痘痘还留了些痘印。这个好办,遮瑕膏就能解决。
做好打底,先描完眉毛,拿起眼影刷刷了点淡桃红色眼影,又沾了点棕红在眼尾处稍稍扫了扫,画了条细细的眼线,涂上些睫毛膏,眨眨眼,果然显得双眼又大又妩媚。
最后抹上跟眼影同色系口红,大功告成。
她从床底下翻出一双白色亮皮尖头高跟鞋,浅口的鞋子刚好拉长了腿型。她净身高有167左右,穿着这双八公分左右的高跟鞋,显得很是高挑。
左右转了转,很满意。
以前上学的时候很喜欢穿这种尖头的浅口高跟鞋,后来上班了,她每天来回走路,回到家还要做饭,穿这样的鞋子,既磨脚又不舒服。而且走路走多了脚底跟断了似的,时间久了她就不怎么穿了,只是这双鞋是半年前买的,她一眼就看上了,确实也喜欢的紧,即使不穿也想把它买回来,本来以为会一直放着,没想到今天刚好派上了用场。
用卷发棒把长发稍微卷了卷,挑了个淡粉色的手拎包。
看着镜子里的女人,长发微卷,皮肤白皙,妆容精致,果然只要收拾一下,还是能带出去的。
顾桑榆冲镜子笑了笑:“没关系的,你仍旧是从前的那个顾桑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