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巧之外,还要考验剑士的力量和耐力;刺杀则不然,它要求的是速度和身体的灵活。在身体的反应速度上,黑子是我的手下败将,无邪虽然与我旗鼓相当,但在预判对手的动作上,却差我许多。也许正如黑子所说——我是个天生的刺客。
男子的手臂上血流如注,他扔下长剑,拼命地想要用手捂住伤口,但鲜血以不可思议地速度从他的指缝间涌出。
我看着黑暗中喷涌而出的红色液体,皱了皱眉头:“没有用的,你既然以杀人为生就早该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流逝的鲜血带走了男子的生命的气息,他的脸变得惨白一片,他瞪大着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我。也许他的主子告诉他,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巫士,也许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死在一个瘦弱小儿的手里。
男子的膝盖打着颤,他呻吟着蜷缩在地上不停地抽搐。远处的那辆马车在他与我追逐打斗时就已经离开,车里的人大概觉得我今晚必死无疑,因而连留下来看的兴致都没有。
我把沾了血的匕首在袖子上擦干净,重新插进靴子内侧的暗袋。
我从救了伯鲁的那一刻起就已经陷入了赵家的夺位之争,现在有人想要我死,这一点都不奇怪。很多年前,伍封告诉我,小儿,你把死亡看得太重了。如今,我终于像他说的那样,习惯了,习惯了算计,甚至习惯了死亡。我看了地上的尸首一眼,漠然地转过身子,就在我转身的一刹那,竟发现自己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一个红发冲冠,衣襟大开的男子,他的肩膀上扛了一个女人,一个披头散发、昏迷不醒的女人。
我往后退了一步,用戒备的眼神看着他,他露齿一笑把肩上的女人往地上一放,旁若无人地走到尸体身边,蹲下来看了一眼车夫臂上的伤口:“漂亮!伤口整齐干净,毫不拖泥带水。小东西,这活儿干得不错啊!”男子蹲在尸体旁,眼睛里盈满了亮光,这亮光如同一只野兽看见了猎物,一个色鬼看见了美人。
隆冬腊月只穿一件大开襟麻布衣服就出来晃荡,深更半夜扛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女人走在街上,看见死人两眼放光,异常兴奋,眼前的这个人,全身上下每一处都透着诡异。
我定了定心神,小心翼翼地问道:“敢问尊下是?”
红发男子站起身子,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别跟我这么说话,听着头痛。小东西,你手艺不错,我挺喜欢你的,怎么样,到我家喝杯酒去?”
到他家喝酒?!
只要是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这种情况下邀人回家喝酒吧?
我尴尬地笑了笑:“小弟还有急事,改日吧!”
“我那儿的酒可是刚从智府地窖里偷出来的椒浆,寻常人喝不到的。”
椒浆,取花椒之辛香,酿为酒,用以降神。智府里贮藏的椒浆定是为了几日后册立宗子的祭祀所用,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会被人偷走?“大哥莫不是在吹牛吧,智府守备森严,你如何能从他家的地窖里偷出祭祀用的椒酒来,小弟不信。”
“这女人也是我从智府里偷出来的,现在用完了正要送回去,你不信,打醒她问问。”
用完了要送回去?!我看了一眼男子大开的衣襟和女子散乱的头发,脑子里立马冒出一个非常糟糕的猜测。采花贼?杀人魔?不管他是谁,我都不能继续待下去了!“智府的女人都能偷出来,大哥厉害,小弟敬服。只是今天太晚了,明天,明天小弟一定带上好酒在城外的竹林里恭候大哥。”
“行,说定了!”男子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转身扬了扬手,扔下一句,“明日你不来,我就剜了你的心肝下酒!”
他说这话时的口气,淡得像是让我明天多带壶酒,省得不够喝。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男子很快就消失在茫茫夜色里,他的出现和离开都快得让人迷惑。
赵孟礼的事儿还没结束,我这儿又摊上了一个麻烦人物。我用手扶着脑袋,看了一眼地上被男子遗弃的女子,如果把她丢在这里,估计再过一个时辰她就会被冻死,但要把她背回智府我也没这个力气,老天啊,难道要我坐在这里陪她一起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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