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战场内,横尸遍野的正中央。
那几个抄着重盾的战士,在以最快的速度,环绕了他周围一圈的倒下的战友之后,就突然将巨大的盾牌,往自己后背上一背,防止着后边突发的冷箭,头也不回的也往那些农民逃跑的方向,飞蹿而去了。
往常这被游侠刺客们嘲笑许久的,重盾手这般移动迟缓的职业,竟然被这群人,跑出了百米飞人的速度。
须臾的功夫,竟是跑到了那群溃散的农民的前方,不一会,就消失在了广袤的斡罗斯的土地之上。
只剩下了几只老鸦,乘着刚刚挂起来的小旋风,落在了那些新鲜出炉的尸体之上。
‘呱呱……’
这是多麽大的嘲讽。
随后,就从蒙国的军队中,爆发出了更加大的嘲笑之声。
“哈哈哈哈哈!”
“我去!这TM是我见过的最逗的士兵了,哈哈哈!”
“这TM连我家儿子都打不过吧?”
“你家儿子多大了?”
“八岁!”
够损的……
就是这般的嘲笑,让对面那些听不懂蒙国人的语言的斡罗斯人,还是愤怒了。
“这简直就是对我国勇士的最大的侮辱!”
“让他们见识一下,我们弗拉吉米尔大公国中,最强战力的厉害!”
“全体士兵注意,听我的命令,将你们的头盔放下,抽出你们手中的长剑,上马!”
而在军团长的这一声命令下达之后,属于斡罗斯的最高战力,就呈现在了顾铮的眼前。
他们所有的人都穿着一整张的铁皮铠甲,这些仿造欧洲制式的昂贵的半身盔甲,是用一整张的生铁皮,锻造而成。
除了能让胳膊灵活转动的手臂以及肩膀上的接缝之外,全身竟是连一丝的缝隙都无。
这绝对是用大量的金币,才能堆积起来的部队。
否则依照弗拉吉米尔大公领土的范围,他手底下的精锐部队的数量,也不可能只有这区区的万人的规模。
可见想要打造这样的一支强军,光是有人是远远不够的。
战争就是金钱的消耗战,这一点果然没有说错。
可惜,这一次他们遇到的是蒙国人。
顾铮没有嘲笑这场如同闹剧般的战役,而是试探性的,又让士兵们放下了一阵箭雨。
‘叮叮叮!’
果不出他所料,虽然对方开始冲锋的骑兵的队伍,只有几千人的规模,他们身后跟随着的都是步兵方阵。但是他们身上穿着的这种包裹的密不透风的铠甲,才是弓箭手真正的克星。
普通的箭弩,穿不透对方的铠甲。
但是越是这样,顾铮反倒是越加兴奋了起来。
他就站在整个队伍的最前方,伸出了他发出另外一个战术命令的双手。
“二号方阵,重骑兵出列!”
听完了这句话,他身后的几个将领那跃跃欲试的眼神,立刻就变成了一阵的悚然,而他们的嘴唇也诡异的抽搐了两下,最终还是没有发出劝阻的声音。
算了,自家的汗王,什么都好,头脑清晰,作战灵活,还能与将士们同吃同睡。
就算是有些恶趣味,也是可以忍受的。
而属于第二方阵的重骑兵的队长,则是兴高采烈的带着他们的队伍,得意洋洋的从方阵中走了出来。
在经过其他方阵的时候,还不忘记把自己的头昂的高高的,来表达他此时的骄傲。
作为整个军团中最为拉风的骑兵队长,他们的队伍合该在这种重大的战役当中,成为先锋的。
而等这群骑兵队伍们,响应了命令直接冲向了战场的时候,连一旁负责策应的轻骑弓手,都停止了放箭。
他们不敢啊,怕误伤。
要是擦到了别的骑兵队,顶多就是个剐蹭啥的,包扎一下伤口,对方也不会太难为他们。
但是要是不小心蹭到了这支队伍,那罪过可大了。
……
一群人就这样心思复杂,很不是滋味的,看着这一队金灿灿,冲进了与斡罗斯铠甲方阵对峙的战场。
不是比富有吗?
来吧!
这是在顾铮的恶趣味下打造的一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的队伍。
他们就是改良升级版本的,土豪金骆驼重骑兵。
顾铮在这么多年的南征北讨的过程中,搜罗到了大批的骆驼,又在沙漠环境中,又捕获了许多更加彪悍的野骆驼。
经过驯化,挑选出了其中最为彪悍的一支队伍。
整整两千人……
为首的前几百只骆驼,竟然是少见的毛色最为淡的那一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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