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不然平常人哪个敢用明黄色做靴子呢?你若是细看还会发现鞋帮处绣着一只小小的五爪金龙呢……”王忠作势还要把那靴子拿出来。
吓的熙凤嗷嗷大叫:“拿远点,拿远点,您要是再把它摆在我面前,我就,我就告诉娘亲你在书房里偷藏了好几瓶杏花村。”
王忠嘿嘿笑道:“别,别,让你娘知道我又半月不得消停。”说罢,将那盒子仍然塞回了柜子底下。
“这靴子虽不是什么名贵的器物,却是当年先祖皇帝大胜敌军后亲自从脚上扒下来赐予咱们太祖爷爷的,虽不中看,味道也确实难闻,但若是遇到了什么大事,你拿出这个先祖皇帝身上的东西岂不是更能让天家感动?”王忠笑呵呵地捻着胡须。
熙凤犯了个白眼,确实“感动”,这味儿都能把皇帝感动的涕泪横流了,但拿出后皇帝是感动交加还是龙颜大怒,那就不得而知了。
“按你说来,你那二叔一家对咱们的无端殷勤很有可能是因为这御赐之物?”王忠靠在太师椅上,深深感到了一丝无力。
记忆中那个小男孩儿总是摆着一副傲娇的神情,深受王家老太君的宠爱的同时,也是那赫赫有名的“金陵王”的嫡系长子长孙,从小便受万众瞩目,他的聪明早慧也是众所周知的,二十来岁便习得一身好武艺,跟着其父到皇家猎场,一箭射死了一只猛虎,从此蒙获君王赏识,一边承袭了祖辈的爵位,一边对他委以重任,他,王子腾,从小便个天之骄子,哪里肯下的脸来巴结平平无闻的自己呢,一个科举出身的小文官,自己幻象中的兄弟亲情,抵不过那虚无缥缈的御赐之物。
权力,才是自己这个族弟眼中最渴望的东西,只是高处不胜寒,伴君如伴虎,野心太过的人,终有一天不会落得好下场的。
王忠长叹了一口气,“我还以为他年岁渐长,对骨肉亲情更加重视了呢,谁知道他还是那个性子,我看到死也改不了了。”
熙凤陪着使劲点头,没错啊没错啊,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谓狗改不了吃屎什么的,就是说这种人的,当官都当疯了,天天在官场勾心斗角的,还不如薛叔父他们一家子畅游八方来的更快活呢!
“可惜,你回来的晚了一些,我前几日刚答应了他,要带着你娘、傕哥儿和你一同进京给王老太君拜寿呢,现在可怎么回绝是好?”王忠有点恼恨地锤了下自己的手。
熙凤大眼转了转,那京城可是个好地方,红楼梦、大观园剧情的主要发展所在地,若是自己这个重要的主角不去那参合参合,那叫什么事儿呢?
于是,她倒安慰起王忠来:“爹爹不必忧愁,那王老太君今年已有八十了吧?想着我们已经答应了二叔前去拜寿,现在再说不去,人家不得以为我们这家子不近人情,平白无故添了不是。依女儿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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