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年少的时候,谈过一场羞涩的恋爱。难以道破的喜欢,转变成暧昧的关联。我想你那时一定不知道,我是在怎样的一个夏日里,看操场里你奔跑挥洒汗水的样子。那时的你和我,懵懂无知而又任性。我们会一起坐着17线公交车去补课,我坐在窗边,你看着我,一脸的宠溺。
那时的我们总是不断说着喜欢。四维说,喜欢,年轻气盛才可以说出一辈子。我们太年轻,以至都不知道,以后的时光竟有那么长,长的让我足够重新喜欢一个人,就像当初喜欢你一样。所以最终我们什么也没能留给彼此,余下的只有擦肩而过时滚落一地的悲伤,带着我们过往的一切,消逝于未知。
六年,是一段冗长的时光,它可以改变很多东西,可以直接让一个人变好或变坏。只不过是某天,转过的街角突然出现了一个choice的路牌,然后我们就真的分道扬镳了。城市的西侧和东侧,自此不相往来。而六年后的我们,音信全无,我却终于可以坦然面对这段残破的记忆,微笑的对这它说,我很感激。
而接下来出现的你,如同一场暴风雨,扰乱了我波澜不惊的世界。十四岁的我开始将乖乖的齐刘海剪成碎碎的搭在耳前,开始留着长指甲,开始溜出去上网,开始学会骂人。是的你让我变的坏极了。也是从那一刻我知道,做人要懂得圆滑,然后在人心险恶的社会,适者生存的定律。你会叮嘱我好好念书,不要像你一样没出息,然后拉着我从公园的树林里穿过,送我回家。我会经常嘲笑你五音不全,你还是咧着嘴给我唱十年。
可终究还是分开了,我竟忘记了理由。只记得,两年后的一天,我作为另一个男孩子的女友站在你面前时,你却像我伸出手说,认识你很高兴。
认识你,很高兴。我微笑着转身离开,男友追上来,看见我泪流满面。
安妮说,很多人不需要再见,因为只是路过而已。遗忘就是我们给彼此最好的纪念。
把你放在这段里叙述,也许并不是我的本意,可是我们之间总是若即若离。
这期间经历的变故,是你我这一辈子也烙印在心底无以复加的伤痛。你把我从一个稚嫩的女生变成了一个思维成熟的女人,你让我在十七岁的那一年让我知道,有一个男人肯带我流浪。也让我知道,我也放肆的爱过,我也肯为了一个男人摒弃我周遭所有的一切,去过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贫困生活。会去为一句天荒地老的誓言而放弃未来。
也许我终究没有那么伟大。太多的放不下,我又丢盔卸甲的回到了属于我的安乐窝。自以为安之若素的存活。然后突然之间,我发现我不爱你了。
但是你会窃笑的吧。有些人即使忘记了声音忘记了相貌忘记了笑容,也永远丢失不掉感觉。
如果生命是一卷辞藻华丽的文书,那你一定是我这卷书中的败笔。任谁读到这里都会眉头紧锁。就像万载洪荒是我无尽的记忆归属,哪怕是一米阳光的缝隙我也不会慷慨的给予你。我对自己保证我会忘了你,一如你没有涉足过我的世界。
假若有那么一个男人,我为他晚上11点钟逃课做火车去看他,我为他在3天内花光了一千块,我因为他被其他女人按在墙上连扇二十个耳光并且被一群人围观。他却无所动容。那么这个男人不是情圣,就是懦夫。
很显然,我遇到的是后者。
除了嘲笑自己的无知。我只剩下了悲伤。以及伤痛。
所以男人。我付出了,你要负责给我安定。
起笔写这一段的时候,我抬头望了望天空。你在那里,生活的快乐吗。
折子戏只是全剧的几分之一,通常它不会上演开始和结局。歌里面是这样唱的。
就像你一样,在我的世界里骤然闪现又陡然消逝,彷如流星划过夜幕,成了最刻骨最切肤的璀璨。你我的相遇是偶像剧里最蹩脚的情节,朋友喜欢你,你说你喜欢我。
记得元宵节的时候,到处都弥漫着烟花的味道,天空绽放的焰火一簇簇的绚烂绮丽。我站在操场上听电话里的你说着想念。十八岁生日的凌晨,你对我说生日快乐。还有你说,你要开车来学校看我。
可是你失约了。你独自去了天堂。
因为你的离开,那一年的四月变得浑噩和荒唐。它就像是一场梦魇,拖着我们从一层层荆棘上匍匐而过,划过一道道清晰地血痕,刺眼的提醒着我们曾经踏过的轨迹,痛并真实存在过。
我和朋友们,在网络上贴着你的照片,然后留下一句话。
看完这张照片,请你记住他,并祝福他一路走好。
【002。永恒的夜曲】
生命路途中,我习惯自己去决定遗忘一些人。然后再铭记一些人,我叫他们,夜曲。
第一个,我想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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