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做也不能让人打消觊觎的打算,加上形势的缘故,原本的扩张计划有意无意受到了各方面的抵制,银行虽然不至于立即催还贷款,但是新增贷款显然是不可能的了。这时候自然有同样属于红二代、三代的人出来和王安萍谈合作条件。
王安萍毕竟太年轻,咽不下这口气,借口要到香港融资跑到了香港来。整个故事完整的情节,沈正辉就只有脑补了。王安萍到香港融资大概只是一个借口,不过也许她还是做出了某种姿态,这让有心和她“分享”利益的人有些急了,也许向香港金融界做了一些逼迫,让她融资非常不顺利。而沈正辉和她谈话的时候被袭击,显然就给了王安萍借题发挥的机会。明着是借口打击香港黑社会,暗地里也许是向某些人传递信号。
当然,这些都是沈正辉事后想到的,作为当事人他当时还有些昏。直接回到宾馆,大睡一场之后醒来整个香港都已经暗流涌动了。
一连好几天,各个社团的大佬,知名的双花红棍等等都被警方约见,要求他们交代王安萍出事情那天他们的行程等等,每个黑社会大佬和重点嫌疑人都被要求不准离开香港,连一些已经洗白的大佬——譬如向先生也被约谈了,当然,约谈他还是比较客气的。
向先生自己打听到的消息让他出了一身冷汗,首先他打听到出事情的是大陆某位大人物的孙女,但是闹事的势力实际上不是冲着她去的,是冲着沈正辉去的,沈正辉和王安萍在一起,结果事情就弄大了,偏偏王安萍在大陆也惹了一伙人,这伙人和向先生也有一点关系,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警方也要约见他,虽然他人脉关系都在,但毕竟他退出江湖已经好多年了。最麻烦不能说清楚的就是,去找事的那群人还真的和他有点关系,这简直是黄泥巴落在裤裆里,不是屎也变成屎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件事情根本没有去澄清,既不能去向受害人澄清,也不能向和自己有关系的**澄清,一说这就是现成的把柄。向先生本人是不想干这种黑社会才干的事情的,但是干的人和他有关系他也不能说不知道,就算说出去也没有人信。向先生是知道自己的小弟为什么这么做的,沈正辉在香港这几天,可以说是搅动了香港娱乐圈,最关键的是他给了斯蒂芬周一个筹码,斯蒂芬周没有直接答应沈正辉的条件,而是用这个条件和香港本地的投资商谈判,极大地抬高了自己的身价,于是本地的某个投资商脑子一热,想把沈正辉赶走吃独食,这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个人不是向先生,但是和他有关系,他也就只有胃疼了。
既然知道了这件事情和自己有关,那么就不能不处理,所幸动手这几个家伙比较机灵,早就藏了起来,于是向先生赶紧和动手的家伙联系,安排这几个家伙跑路去泰国,好不容易逃脱了香港警方的追捕,结果这几个家伙被海警给遇上了,因为脑子不清楚,妄图持枪反抗海警检查,被海警认为是贩毒人员击毙了,巧合的是在船上真的查出来了不少毒品。
消息传到香港和大陆,固然有的人后背发凉,心中发冷,但是更多的人是松了一口气。刚刚退休的某委员不得不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承认香港黑社会还有很大的问题,想要单纯依靠招安的方法并不能完全让他们听话转变成良民,不管怎么样,香港的治安一时之间倒是大好,很多社团都低调起来。
王安萍在香港融资也还算顺利,好几家家挂着香港牌子上市,实际上是国内控制的企业对王安萍的项目非常感兴趣,答应了了王安萍公司的融资条件。这几家企业背后的老板,也许早就和王安萍接触过也不一定。
而沈正辉所等到的,就是斯蒂芬周终于带着自己的条件前来拜访沈正辉了,香港已经没有人愿意答应他的条件给他投资了,斯蒂芬周最终不得不选择诚意最大的沈正辉。
从某种意义上讲,斯蒂芬周也退了一步,投资额他只要四千万港币,演出和导演费降低到了一千万港币,收回成本之后的分成比例是五五分成,无论该片是不是在大陆上映。在日本的发行交给春日映画,至于周边的版权,斯蒂芬周要除了日本之外的版权。片子的版权归星辉所有,但是在日本版权春日可以无限使用,电视剧的改编等等都局限于日本,日本之外要和星辉重新商谈签订合同。
至于续集的拍摄,双方商定投资条件不低于本次的拍摄,沈正辉甚至愿意把续集拍摄权给星辉,只是要求春日映画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的投资权。斯蒂芬周明显不愿意过早决定自己的计划,所以他只愿意签署一个含糊的条款,双方签订了合约之后,春日映画的资金就马上打了过来,拍摄开始启动,沈正辉也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可以结束香港的旅程前往台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