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弟,你都确定那个丫头还活着了,干嘛还守着这破院子?黑黢黢的什么东西都被烧成了灰,就算要找那丫头生活的痕迹,你也找不着了呀。浪费时间在这守着,还不如赶紧想办法去找到那疯丫头吧。”
“十弟,别说了。”
老八轻声说道,制止老十口无遮拦的继续,看向面无表情的老十四,默默叹息。
“十四弟,真要舍不得,你就去找便是。需要什么帮助,我都提供给你。可是,若能够舍得,就给我放下吧。毕竟这么做,对你,或对苏禧,都好。”
当夜大火忽然变起,烧红半边天空。等他们赶来之时,苏禧所住院子烧成了灰烬。里面三具尸首分别躺卧在各自房屋附近,似乎火势过大,逃出来之前,就已经被浓烟所呛了。才被烧死在那种地方。
只不过京城守备的事一向都是他负责,当夜进出京城的报告送来,上面第一个出城的,竟然手持着皇阿玛只赐给极受宠爱之人,能够自由出城的玉蝶。看到这里,他本来紧着的心这才放下来,大概猜到,那苏禧和两个奴才,很可能都逃出生天了。
跟着就是命人快马加鞭去找。十四回来当日,怀安和迎春刚刚被找着,独有苏禧,下落不明。
只是,怀安两人将那晚之事说个明白,真相大白,十四听着本该安心,但却一脸死灰,比当初错以为那具焦尸真是苏禧时,还要难看。
他明白那是为什么。
苏禧跟其他人不同,这谁都看得出来。
虽不知道是何种原因,让那女子极爱自由,爱得过分,但绝大部分人都以为,至少苏禧成亲之后就会收心。却没想到,那个女子竟然是个怎样都收不了心的存在。
就像这次。
借着完颜氏的大火,什么消息都没留下,就这么悄然离开。除了带走盒首饰之外,還带走了老十四的心,剩下的,就都留给了这场大火,由著大火毁得干净。
离开京城,不知使了几番手段,就像是想尽办法不想留下半点线索,这番离开,更像是自顾自的永别此地。
出走得那干净利落。真真令人佩服至极。
走得如此洒脱,看似确实……全无半点情分可言。
这可真是,没法不叫人怀疑啊,怀疑,苏禧爱十四的心,究竟有多少真。
“……我舍不得。”
低声说着,十四嘴角慢慢浮了层苦笑。
“我舍不得那个一见钟情的人,就这么说不见就不见,我舍不得还没出世的孩子,说没了就没了;我更舍不得,自己好不容易,总算,难得情深……结果,所有给苏禧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我自以为是、可笑至极的一厢情愿!”
十四看着老八,自嘲的笑着。
“最傻的人就是我了,对不对?”
“……”
“早知如此,还真就该听皇阿玛那句忠告。”
低声笑着,十四切齿:
“苏禧这种人,不是随便谁想要就要。更别说,她的心,更是千金难买,万金不换……”
“老十四,就为了这种人,你值得这么伤心?”
许久都没有说过话的老九阴着一张脸,怒然问道。
“不伤心。还伤心就没意思了。”
说着,十四似乎哽咽了一下,忽的笑笑,仿佛自嘲。
他低声说道:
“既然,她这么想要死,那我就给她死好了……明儿个我就递折子,就把苏侧福晋的死讯报上去。”
顿了一下,十四接着轻声说道:
“说不定到时皇阿玛还会昭告天下,告诉满清全朝,宫廷第一乐师,大清朝功臣,殁了。”
“老板,稿子。”
小个子男人将手中厚厚的纸递给对面那个矮胖子。矮胖子一口气看了几十页,终于移了目光,看向了小个子男人。
这个看上去一巴掌就能被拍死的小家伙,是两个月前被捕快张带过来,跟他谈买卖的。
虽说是做买卖,不过,就是把些算不上多高雅的书卖给那些自诩高雅,可骨子里半点都高雅不了的有钱人的非正经生意。
说实话,很多时候他都不明白,明明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了,可那些有钱人就是不自己找自在,非得撑着面子,装着十分高雅的模样,放不下来,可是那身体里边的东西,却是脏的一塌糊涂,惨不忍睹。
不过,这些胖子也就想想罢了。
他才懒得揣测那些家伙在想什么,反正,自己有银子挣就好。
再者,好像真的是那种越龌龊的买卖,挣得就能越多。
只是风险也大。
毕竟,那些有钱人都还想撑着高雅的面子活着,谁都不希望被明里发现自己骨子里那藏的龌龊。
自然所有的流程都是偷偷摸摸做的。每个月都花不少银子来打点各个口子上的势力。否则,随便蹿出一个黑白两道抢路子的,或者衙门中人拿个败坏风气的罪名来给自己使绊子,恐怕他都得兜着走。
同样道理,也不是随便谁都能进到这个圈子的。非熟人介绍或者自己相熟的,他连自己真正在干什么都不会透露半分。更别说,能够毛遂自荐在他手底下做事的。
因此,那日,捕快张带着小个子过来时,他多少没反应过来。
捕快张是他需要亲近的对象之一。
这个偌大的杭州城里,但凡是出现个风吹草动捕风捉影的消息,上头那些大人可不会想到管他们的,就只能靠着花费不多的小捕快帮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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