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时间,李煜为了安顿这些百姓,足足花费了五天时间。
本来他的确可以把这些事情交给下面的人来做,毕竟这是阶级的特权。但经过这次事件之后,他对声望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变。同时也迫切的需要提高自治区的宣传工作,让百姓更认可自己的同时,对世家也保持着必要的戒备和警惕。
这五万百姓刚好最好素材,在这五天里,他把所有的百姓分批放到了各个城镇,并且召集所有的百姓,倾听这些新来的同乡们,诉说自己的遭遇。
自治区的百姓大多都是山民,本来就属于世家迫害的主要对象,故而对世家的确没有什么好感。如今听了这些百姓的现身说法,顿时对世家最后那么点好感都没有了。
李煜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立刻出面向大家保证,在自治区绝对不会有压迫和歧视,不会有特别的重税和不公正待遇。甚至只要有人压迫了他们,百姓可以直接到县衙里面告状,并设置了鸣冤鼓,就放在县衙外面。
鸣冤鼓传说中在刘邦那个时代就已经存在,也有一说是宋朝包拯设立。其实真正是在明朝朱元璋时期,为了广开言路才开始设置。
故而这鸣冤鼓一出现,百姓知道了这鼓的用处,没有人不称呼李煜公正仁义的。只是苦了陵阳镇、黔镇、桃源镇和下辖各个乡村的官员。
袁涣得知此事,倒也没说什么,只是陈瑀却是直接上谏,表示如今政府人手不足。本来处理公务已经需要很多人手,如今还要管理那么多的事情,如何忙得过来?尤其不少鸡皮蒜毛的小事,百姓都会上报,若每天都要处理这些事情,还用不用干活了?
李煜想了想,坦言相告:“既然这样,那就分配一下,若是口角、打人、偷盗、抢劫等治安纠纷问题,交给贼曹专门处理此事;若是遇到真正的纠纷,需要调解或者刑事案件需要处理的,则交给法曹审理,最后把报告移交镇长审阅,并用印作为最后定案依据。
镇长只负责专门处理政务方面的事情,如何?若这样都忙不过来,就专门设置一个副镇长职位,专门负责管理司法方面的事情,这样应该可以了吧?”
“这也是不是不合法度?”袁涣想想问道,扣除这个原因,他觉得这个分配还算合理。
“只是我们自治区试行,不对外推广,反正最后都是镇长用印,实在不行最后再呈递给我来用印,这样就符合规矩了吧?”李煜想了想补充道。
“这个自然是没有问题了!”袁涣想了想,似乎找不到反对的理由。
唯一的缺点,就是把权力下放给了法曹和贼曹,镇长或者县令手中的权力减弱了许多。不过考虑到最后还是要通过镇长甚至县长用印才算合法的话,那这也不算什么缺点了。
陈瑀砸吧砸吧嘴巴,想要反驳几句,却也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乖乖领命。
其实李煜这一举动,就是设置警察局和法院。当然其实这汉朝已经存在,不过只能算是县令下属的部门机构,本身只有执行权,没有审理和判决的权利。
既然警察局和法院已经设立了,那么检察局还远么?农业局、工商局、水利局、建设局、财政局、粮食局……这些部门的设立难道还远吗?!
既然没有人能够反驳李煜的提议,那么鸣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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