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郡见叶开买这个东西,很好奇地问叶开买来干什么,叶开却故作神秘地不说,后来实在受不了邓郡的纠缠,才吝啬地说晚上回去就知道了,气的邓郡不理了叶开好一会儿,当然,这个一会是以秒计算的。
回到酒店,邓郡自然是按照老习惯,收拾衣物,径直去卫生间洗澡去了,而叶开拆开打字机,接上电源,在机器里放进去稿纸,准备开始他的剽窃大业。
他大概用眼睛扫描了一下键盘上的字母位置,熟记在脑海里,选了一个非常舒服的姿势,然后再将双手放在键盘左右方向,开始快速地敲打键盘起来,而随着他的不断快速敲打,机器里面的纸张就像一只只扁平的蜥蜴一样,探头探脑地从机器得出口处里爬出来。
“第一章幸存的小男孩子”
“住在四号普里怀特街的杜斯利先生以及夫人,非常骄傲地宣称自己是十分正常的人。因此,他们最不希望看见的就是任何奇怪或神秘故事中的人物,因此,他们对此总是嗤之以鼻。。。。。。。”
随着纸张吐出来的越多,叶开也感觉有些累了,不由得放下手来,准备歇口气。等叶开停下来的时候,才发现房间里静悄悄地,不禁有些疑惑地准备站起身来,去看看邓郡洗个澡怎么那么长时间都没有出来。
一转头,就看见邓郡站在桌子旁边,手里拿着他的打印出来的稿子,正看得聚精会神,雪白的牙齿不时地轻咬着红润的嘴唇,显得风韵无比,看得叶开都舍不得移开目光了。
其实,在叶开的打字机吐出第三页纸的时候,邓郡就已经出来了,要知道平时的她,不在浴池里呆上半个钟头,她是不会出来的。可是,今天不同,她很好奇叶开神神秘秘地买个打字机,问他买来干什么,他又不说,所以她在洗手间放热水的时候,就听见打字机轻微的敲击声,敲击的她的心头发慌------由此可见,女人的好奇心是多么的可怕!
所以,好奇心爆棚的邓郡匆匆忙忙地冲洗了,就擦干身体,披着浴巾就出来了,一出来就看见叶开神情无比专注地坐在椅子上,双手在键盘上左右翻飞,而那雪白的纸张就带着一长串的英文字母,爬出了机器。
他在写什么呢?
邓郡好奇地拿起旁边打印好的稿子,上面是由一长串的字母组成的单词,再由一长串的单词组成一篇篇文章,由这些文章组成了小说!
叶开在写小说?而且还是英文小说?叶开的形象在邓郡的心底变得更加的高大了,阳光帅气、身手又好、还有经济头脑、现在又发现他还有写小说的天赋,这些点点滴滴的优点,每一样都让邓郡迷醉不已。
因此,邓郡温柔地看了一眼正专注打字的叶开,并没有说话免得打搅叶开,而是再一次低下头,认真地看起手中的小说,想看看自己的小男人的小说到底写得怎么样?
邓郡看得很慢,慢慢地品味这些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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