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4
阮薇对于朗赞的这番话什么也不能说,心中却免不了有些芥蒂。
按照这男人的说法,卓伦硕是因为得不到她,才去找简书蔓排遣寂寞的,那么聪敏如她,怎么会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是不了解他的品性吗?
可他俩曾经交往那么久,怎可能不知根知底。
她心思正胡乱游走之际,这边朗赞的敲门声才刚响起,简书蔓就把门开了一半,见是他们来了,笑着欢迎。
化妆间里的梳妆镜擦得干净到吓人,上面贴着演员表和日期表,房里除了有休息用的沙发,还有果盘点心、茶水机,甚至是电视与音响,空出来的地方则摆满影迷寄来的信与贺卡。
简书蔓已经上好了妆,也换上了戏服,神采奕奕地:“朗总亲自来后台探班,真是让我这个做艺人的受宠若惊。还有阮薇你也是,之前特意去看了你的片花,演技突飞猛进,我要是给演砸了,谁都不能放过我啊。”
“我们就是来给你打个气的。”阮薇说的倒全是真心话,“前辈的功力才叫厉害。”
她说话的间隙,视线留意到简书蔓放在桌边的一件淡灰色男式风衣,竟是那人常穿的款,益发不自然地抿了抿唇。
简书蔓是好演员无疑,虽说话剧与电影是两个行当,而她显然在话剧中的造诣要更高出一筹。
《惊春》的剧本本身精湛,就把人的潜力也给挖掘得淋漓尽致,而简书蔓的话剧功底确实了得,阮薇想客观地欣赏与评价前辈的演出,可发现这真的很难。
舞台上的简书蔓,犹是将人物生活的时代与她独有的个性通过自己的姿态尽情流露,就像一朵徐徐绽放的山茶花,眉宇间是生动清甜的气息,控场能力也是一等一的游刃有余。
当剧情发展到最高/潮处,她的表演活起来一样,让人几乎信以为真,以为她真的是“春喜”,是绝望又黑暗*的果实,是封建礼教之下的牺牲品。
她的表演从你的指尖舒展,跟随她的情绪波动,从你的手臂直到脊椎,所有毛细孔都像被打开了,连你的大脑与灵魂都在跟着共鸣。
戏散场了,但人依然不肯散去。
观众们用将近十来分钟的掌声,为这场精彩绝伦的戏剧艺术喝彩。
阮薇也在不遗余力地拍着双手,只是脸上的笑容慢慢地消失了。
朗赞看她僵硬着嘴角,也知道这姑娘在想些什么,只不过他的安慰不见得有用,就跟着沉默。
他知道女人容易起嫉妒、艳羡之心,如果能放下心中那个你觉得难以成为的人,自然是一件好事,但如果跨不过这些负面心理,她永远就是你走向成功的一道屏障。
戏散场之后,简书蔓换上寻常衣服,上了路边一辆捷豹XJL,这辆车偏重运动风的外形,偏偏又是商务型,犀利车灯给人印象深刻,犹如豹子的内敛,奢华低调的简直不像是卓少的新车。
借着路边的灯火,乍看身边男人的神色似乎很宁静,可那眼睛中的色泽,却并非无波无谰。
卓伦硕的目光捕捉到的,正是行步匆匆的阮薇,她与朗赞大概分开行动,所以此时,只是独自一人在等待信号灯的转折。
他慢慢收拢着焦距,那黯淡的眸子里竟还暗含着郑重与委婉,生怕惊了什么易碎的东西,死死抿着唇角。
眼看卓少走神的模样,他们相处三年,她却从未得到过他如此念念不忘的眼神。
简书蔓以为,她有一个瞬间曾抵达他的心底,却原来只是痴心妄想的一个虚构。
“你喜欢……阮薇?”
“与你有什么关系。”
卓伦硕毫不迟疑且一贯冷漠的口吻,让简书蔓的脸色像被淋了一盆冷水般地煞白,她坐在原地,收起惊愕的神色,半晌,终是一言未发。
任由自己从这一块窗户望出去,偶尔有几丝风吹来,吹得她手心冰凉,却吹不去那异常沉闷与剑拔弩张的气氛。
“好了,我一晚上没吃东西,你总得先到酒店给我要个客房服务。”
“现在那家泰式餐厅还没关门,你不是喜欢吃么。”
卓伦硕这么说着才收回视线,发动车子。
简书蔓头也没抬,只是嘴角掀了掀,像是在笑。
即使早知道这个男人的冷酷无情,也已经过了这么多的时日,她仍然还是忘不了。
***
Layla36的三场演唱会,其中有一场在南法市附近的X市举行。提及这座城市的万人体育场,它的后台素有“艺人噩梦”之称,特别是团体进行表演的时候,其走道复杂程度堪比迷宫,方向感差一些的女孩儿,保准进去了就找不着北。
朗赞特地在电话里嘱咐阮薇:“这体育馆的舞台很复杂,下台以后换位置不要走错,更不要着急,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
这男人爱对她唠叨,往常阮薇也是听一些忘一些,结果,这回还真就出事了。
那时候,所有人都在赶着换衣服跑出口,阮薇因为是代理团长,早早地在她要出场的那个楼梯口负责点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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