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去的几天里,陈霄三人仍然在这小镇上逗留着。一天下午,陈霄从海边捉了海蟹回来,正走到半路上,忽然看见格鲁姆抱着一个巨大的橘红色的玩意儿。
这,这不就只是南瓜吗?陈霄顿时瞪大了眼睛。
“格鲁姆,你站住!你手里面抱着的那是什么?”陈霄飞快地快步赶上前去,问道。
格鲁姆回头看了陈霄一眼,呆头呆脑地回答道:“这是野地瓜呀,怎么,你连这都不认识?”
陈霄走上前来,围绕着那巨大的瓜绕了两圈。这模样,分明就是一只巨大的南瓜。
陈霄忽然心中一动,道:“格鲁姆,你的这个野地瓜要多少钱?不如把它卖给我吧!
格鲁姆歪着脑袋,粗声粗气地道:“卖给你?那是不可能的!这个野地瓜,可是我辛辛苦苦摘来的。你别以为你有几个银币你就了不起!你要想吃的话,那就自己去摘吧!”
陈霄心中郁闷,只好道:“那么,那么这些瓜长在哪里?你是从什么地方把它们摘来的?”
“唔,它们就长在……”格鲁姆刚想要回答,可忽然一拍脑袋,恍然大悟般地叫道:“不行,我可不能告诉你!那地方,应该让你自己去找。想当初,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找到那块地方的,要是现在就这么轻易地告诉了你,那岂不是便宜了你?”
陈霄听得顿时当场差点吐血!这个傻大个,怎么这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居然还不忘要让我自己去找?你个大傻冒,做梦去吧!
陈霄突然装出了一副万分惊讶的表情,双眼凝视着后方,叫道:“露西娅,你这是怎么了?”
露西娅!格鲁姆不疑有他。连忙立刻回头望去。可是身后面空荡荡地。哪里有什么露西娅地影子?可就在这时候。格鲁姆突然感到手上一轻!
格鲁姆连忙低头望去。只见陈霄早就从他地手中抢过了那只大南瓜。随后飞快地扛在肩上。紧接着撒腿就朝着远方跑了。
“你。你骗我!”格鲁姆顿时急得双脚直跳。大声地吼道:“该死地混蛋。该死地小偷!还给我。把我地野地瓜还给我!”
此时此刻。陈霄哪里肯听?于是就装作没有听见。一个劲地使劲朝前玩命地跑。
格鲁姆见着。连忙飞快地大步朝前追去。格鲁姆心想:陈霄手里抱着这么大地一个野地瓜。跑起来一定跑不快!所以自己想要追上他。绝对没有丝毫问题。可是格鲁姆哪里想到。此时此刻。陈霄地手臂上戴着巨力护腕。脚上穿着速行靴。如此这样跑起来。自然是轻松得很。格鲁姆哪里能够追赶得上?于是。没多久之后。陈霄就飞快地就跑回了自己如今所住地房间。随后把那个巨大地南瓜往桌子上一放。紧接着立刻转身把门关了起来。
这时候。听到了动静地卡洛伊从内屋走了出来。看到陈霄这么一副满头大汗地样子。忍不住笑道:“费尔德。你这是怎么了?瞧你一副气喘吁吁地样子!哦。这桌子上地是什么东西?是你刚刚弄回来地么?”
尽管陈霄身上穿着一身的好装备,可是从这么远地路上跑回来。那也着实把陈霄累得够呛!陈霄重重地喘了两口气,道:“好东西!我刚刚抢了一个好东西!”
这时候。梅迪洛斯那家伙也从里面走了出来,好奇地凑上前来看了一看,立刻忍不住笑道:“嗨,这不是野地瓜么?这东西在通常情况下都长在野外,味道也就一般,只有穷人家的孩子才喜欢吃这种东西。费尔德,你不会想告诉我,你抢回来地就是这个东西吧?哈哈!那可真是笑死我了!这东西估计扔在路边都没人捡,你居然还要靠抢的才能把它弄回来?”
梅迪洛斯一上来就这么唧唧歪歪地说了一大通,可陈霄丝毫也不理会,飞快地去取了一把长刀,一刀就将那巨大的南瓜劈了开来。
陈霄低下头来一望。果然,这所谓的野地瓜,里面也和南瓜长得一模一样!
陈霄顿时心中一乐,不过为了保险起见,陈霄还是轻轻地切下了一块,随后飞快地放在火里靠了靠,紧接着便放进嘴里尝了尝。果然,就连味道也差不多,而且似乎还比南瓜显得更加粉嫩一些。
陈霄回头对着卡洛伊道:“卡洛伊,你上次说你从素迪雅那里弄来了一鲜奶油和奶酪,嘿嘿,那就把你地奶油分给我一些吧!我正好有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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