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来后的第一天,很不习惯。我开始疯狂的想念过去,想念那个家,想念一些人。我进来之前,儿媳妇跟我说了一句话,她说:妈,不管你犯了什么错,你永远都是我的妈妈。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心里非常的酸,说真的,我养了两个儿子,没有一个给过我如此温暖的感觉,也没有谁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但那天我依然表现的很冷淡,甚至很刻薄,因为我不想让她觉得亏欠我,我只想让她知道,她的婆婆本身就是这样神经的一个老女人,我犯的错全都是我咎由自取。
记得第一次见到儿媳妇的时候,她扎着一个马尾,穿一身素白,清秀的脸蛋,带着腼腆的微笑,像极了我年轻时候的模样,尤其是她看向青山的眼神,爱慕之情满满的溢出。
但那时候,我并不认为她会和青山有个什么圆满的结局,因为我知道,在青山的心里住着另外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我见过很多次,有时候是在楼下,有时候是在青山的一些工作照中,从一开始我就不喜欢那个女人,没有别的原因,总感觉她的眼神不是很友善。
我们农村人,不喜欢找下巴尖尖的媳妇,会被人说成克夫,尤其是薄耳垂,在一些思想观念稍微落后一点的老人眼里,更是要不得。那个叫陈子寒的女人两者都具备了,尖下巴,薄耳垂,说得难听一点,一副尖酸刻薄的样貌,但我不知道为什么,青山就是喜欢她,着了迷的喜欢。
儿媳妇第一次到我家来的时候,我也没有给她什么好脸色,但在她吃过饭帮我收拾厨房的时候,我忍不住提醒了她,我说我儿子会是一个出色的丈夫,但你们不一定能过的幸福。我以为我这么说已经很直接了,等于是在告诉她,和青山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可她那会是真的单纯,根本就没有多想,还以为我所指的不一定幸福,是因为青山不能给她丰富的物质生活。
她拼了命的跟我说,她可以不要房子不要车子,但只要能努力得到,她就都会付出百分百的汗水。
真是个傻孩子。
大概都是外地人的原因,再加上她那股热忱的劲儿,总能在她身上看到当年的我的影子。
其实那段故事我从来都没有对孩子们说过,就连方青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父亲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为什么他的母亲,会变得如此的郁郁寡欢。
儿媳妇曾经问过我,跟孩子他爹的关系怎么样,当时我也没有多说,就是她看到的那个样子,平时我和他爹很少说话,基本上他爹说什么,我就去做什么,在外人的眼里,我在方家的地位,并不是女主人,而是一个保姆,有谁知道我农村出来的苦,若不是年轻时爱他爹爱的深,如今怎么会忍受他种种的不堪。
二十五年前,他爹还是个精壮的男子,品性良好,不抽烟不喝酒,我们二十二岁结婚,在那个时代算是比较晚的了,我的家里还相对思想落后,根本就不同意我嫁这么远,可我执着于对他爹的爱,还在我父母面前起誓,这辈子非他不嫁,就算他依然什么都没有,我也愿意跟着他吃苦,过一穷二白的日子。
他爹那时候很疼我,为了跟我在一起,也不顾家里人反对带着我私奔,我们来到这座城市,什么都没有,从睡桥洞到租小单间再到买房,仅仅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没有人知道我们吃了多少的苦受了多少的罪。好容易我们过上好日子了,不再为一日三餐而担忧了,我想要第二胎,为这个家添一点喜气,多一份爱。
晴天霹雳,一个莫名的电话,让我知道了他在外面养了女人,而且那个女人根本就作风不正,属于日日夜夜都混夜场的那种,也有着瘦削的下巴,薄薄的耳垂,脸色惨白,一看就没有血色,像是百病缠身的样子。她几乎是同一时间知道了我的存在,我们都震惊了。
后来的故事,随便想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跟所有烂俗的情节一样,我们开始了一场争夺大战,按照现在人的思想观念,他爹都已经出轨了,我不能再和那样的男人在一起生活,可我们那会没有选择,我们女人永远都属于弱势,我带着两岁的方青山,肚子里还怀上了,离开了他,我还要怎么活下去,就当是为了两个孩子着想,他犯再大的错,我也只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那个女人见我完全一副受气包的样子,气焰也更加的嚣张,后来干脆搬来了我家,她和他爹住一间屋子,我带着孩子睡另一间屋子。邻里街坊都不敢相信,我能忍受的了这样的生活,可我有什么办法,我不能不为肚子里的孩子考虑,我只是一个妇女,什么都不会,难道真的要一个人出去乞讨为生吗?我可以,可我的孩子们不行。
他们都劝我回家,我的自尊和我的骄傲不允许,我宁愿留在家里受气,也不想让我父母再为我担心。
我以为啊,我只要一直忍下去,事情总会有好的时候,可是,有些人根本就是喂不饱的恶狼,一步步的侵犯我的尊严,她可以侮辱我,但我绝对不能让他侮辱我父母和青山孩子。在她拧着青山的耳朵骂他狗杂种的时候,我恨的牙痒痒,一口咬住了她的脖子,几乎用尽了我全身的力气,鲜血不断的流,不断的流,好像永远都没有尽头,她也不停的涌膝盖撞我的肚子,可那会我跟疯了一样,一味的吮吸着她脖子里流出来的血。
直到整个屋子的地板都被鲜血覆盖,她也停止了抽搐。我看着地板上大片大片的血,满意的笑了,我抱着青山大哭,我们终于可以过上平静的生活了,再也没有人能欺负我们。
那个女人依旧瞪大的双眼目不转睛的盯着我,我却感觉不到一丁点的害怕。我是一个人,忍着肚子的剧痛,将她装进麻袋里扔到了小区后面的一个下水道。用双手,一点点的擦干了地板上的血。
一点一点,从此以后我就爱上血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