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老四说的话在理,就王常乐一个人还好手,可会想到他竟然把陆凌薇给带来了,要是陆凌薇在望海有什么闪失,陆家会让所有人陪葬!
明叔关心的不是这个,他原本就没动手的打算,即便王常乐没带陆凌薇来,他也不会让义子们擅自行动。
“也就是说,你们打算用自家兄弟的血来讨好陆家咯!”明叔一下就点破了老大他们的小心思。
老大沉稳地摇了摇头:“义父你想多了,我们绝不会自相残杀。”
不会自相残杀是一回事,落井下石却是另外一回事。
明叔生气地挥了挥手,几个义子乖乖离开,老六跟趁机闪人,只留下阿九一个人留在明叔身边。
胭脂虎生气咯,她恨恨地骂道:“都怪王常乐那个混蛋!”
明叔摇摇头反过来宽慰阿九:“孩子大了,翅膀硬了!即便没常乐出现,也没有拿下观海,他们依旧会有自己的小心思。小九儿,义父老咯。”
“义父不老,您的身体现在可是一天比一天好。”阿九说起这个脑海里难免想到王常乐,想到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
当初那个胡作非为的小混蛋,现在已经变成一个横行霸道的大混蛋。
明叔爱怜地摸了摸阿九的脑袋感叹道:“老了就是老了,不过身体还行,只要不被人气死再活个十几年不成问题。只是不知道那时能不能抱上小九儿的孩子,呵呵。”
“义父。”阿九的脸瞬间成了红苹果,羞得不敢见人。
随着年龄的增大,明叔也开始关心起阿九的人生大事,催婚的压力渐渐降临到胭脂虎的身上。
阿九那个愁啊,她不想嫁,也看不上身边的男人。但每次看到同龄的女孩子开心地跟男朋友逛街购物秀恩爱时,她的内心总会出现一丝丝的寂寞与空虚。
明叔也注意到这个问题,可每次做媒阿九都不同意,就算是道上混的听到她的名头也是躲得远远的,胭脂虎凶名在外没人敢要。
想来想去,似乎也就只有王常乐这家伙符合条件,而阿九此时脑海里也浮现出那个令人生气的身影。
骑车进望海市区,时不时碰到堵车,王常乐熟门熟路地往巷子里钻,没事还用本地话跟碰到的人打招呼,很快便来到自家店门口。
因为正好是用餐时间,店里坐满了来吃饭的客人,压根就没让王常乐跟陆凌薇可以坐的地方。
看到儿子身后跟着位女警官,老妈手里拿着的盒饭差点掉地上,惊恐的神情十分无助,吓得王常乐赶紧上前解释:“妈,这是我朋友陆凌薇。凌薇,这是我妈。”
“朋友?”老妈怀疑儿子在骗自己,王常乐立刻给陆凌薇使眼色。
“阿姨您好。”在普通市民面前,陆凌薇表现得落落大方,不愧是大世家出来的大家闺秀。
老妈这下放心了,直接将手中的盒饭递给王常乐:“儿子,店里忙不过来,你帮我送餐。”
“行。”在老妈面前,王常乐既不是商界强人王总,更不是战无不胜的乐哥,他只是爸妈面前的好儿子,乖乖提溜着盒饭去送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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