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事儿哪有什么道理可言,上辈子时候,人四大爷不就养廉了么,结果怎么样,他那个败家儿子养廉养廉,反倒是养了个被天下贪官奉为楷模大贪官来。
真是养廉个鬼啊!
说起来,这历史轨迹还真是如出一辙相同。
前几年,自打藩镇平定了海禁复开了,天家就开始折腾起吏治来了。
本朝基本上什么都是生搬硬套前朝制度,官员薪俸,自然也是沿袭了前朝低薪制。
而前朝正是因为官员薪俸极低,所以渐渐。官员日益盛行。
天家自打平定天下后,就开始制定出台政策,以望能够利用有效手段来避免、杜绝贪污行为发生。
而改革第一步,就是实行耗羡归公制度。
耗羡是火耗和羡余合称。其中羡余原意就是指正税之外增征附加税。而火耗一词,也是正税之外而任意增征税额,先起于前朝。
前朝中期时候,自打推行了一条鞭法后,赋税一律都是直接征银上缴国库。如此一来,解缴国库银子就必须是要足色。而化碎为整销熔过程中,必然是有损耗。可朝廷却是不给这方面补贴。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头不愿给,地方衙门也不可能自己掏钱。那这笔损耗自然是落到了老百姓头上,地方官府便开始向老百姓征收这笔款项了。
于是乎,“火耗”这个名头也就出现了。
然后再加上老传统那些个损耗,比如粮食晒干入仓过程中,被鸟雀、老鼠等吃了。也要由老百姓负担“雀耗”或是“鼠耗”。再然后,解送银入库往返所需费用,也要老百姓负担“脚耗”。就都成了地方官吏任意摊派附加税了。
而又因为本朝延续前朝,官员俸禄还是实行低薪制,微薄俸禄完全不能维持官员日常生活。如此一来,官员当然不会安于清贫。
就算是因为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水平。不得已而为之。可社会中,可怕是贪污受贿已经形成一个食物链了。这个食物链中,即使一个官员操守再好。也不得不贪污。因为这已经不是为了自己挥霍性消费了,而是为了送往迎来,为了打点上司,为了量这位子上坐久一点。
官场就是如此,如果不给上司、京官送“冰敬”、“炭敬”。不向相关官吏甚至门房送银子。报销军费、申请财政拨款等等正常合法大小事情就都办不成。不要说有人还指望着从京里获得一些消息得到一些照应了。
而且,一个人情社会里。不管是求人办事还是自己做事,都要遵守一定规则。同僚之间请客吃饭,上下级之间沟通感情,这都是必须。
就像到了年节时候,若别人都送了“年礼”、“节礼”,就你没送。到了时令节气,人家都送了水果月饼,就你没送。那不管上头记不记得住那些送礼人,反正你没送礼人肯定是记住了。
而这笔钱如果仅仅从正常收入中开支话,那是肯定远远不够。
再加上,身处那样一个大环境下,就算某个官员愿意洁身自好,不贪污也不行贿,可是人生活总会自觉或不自觉情况下有所对比,各种偏差会对人心理产生绝对不小影响。
看到别人通过一些渠道获得了某些利益,一开始可能还不会受太大影响,还能立身持正。但久而久之,很大一部分人都会产生尝试。再如果伸手了,还没有被抓,这就又产生了一定鼓励作用,贪污金额也会越来越大,捞钱途径自然也会越来越多。
所以,人心已是如此,没有加俸情况下,除了非法贪污受贿外,也就只有采取半合法征收耗羡来谋取利益,从老百姓兜里抢钱补贴自己了。
如此一来,当官纷纷跟风效仿,贪念越来越大。各地官员以火耗为名,肆意横征中饱,这耗羡自然也不断加重。
本朝立朝后,地方官员也延续了这种做法。而且火耗再度加重,甚至出现了火耗数超过正赋十几倍情况。
虽然建武年间屡屡有谕令禁止,但事实上积习难改,已经无法遏止,慢慢也就逐步取得了朝廷默认了。
但是,私征耗羡增加,对整个吏治和百姓生活都是有极大损害。上司与下属通过私征火耗,赠送规例上下勾结,相互庇护,官吏由此肆无忌惮。不仅加严重征收火耗,还会侵吞挪用公款,造成巨额亏空,严重影响朝廷财政收入。而且对于贫苦百姓盘剥,也会使得社会极度不稳,引起民变。
其实自打建武末年起,就开始有臣僚上书提议将耗羡私征改为公派,提议耗羡归公,一部分银两可以弥补地方财政亏空,一部分可以归地方官吏养廉。但这样一来等于公开承认耗羡加征得合法化,所以建武帝不愿,导致此事未能达成。
而等到建元帝即位后,一心想要整饬吏治、强化财政。只不过之前因着藩镇之乱,尚且自顾不暇,还没有功夫理论到这些。前几年,藩镇平定后,耗羡归公又被提上了日程。臣僚上书基础上,迅速拉开了耗羡归公,以及用耗羡银支发各官养廉银序幕。
算算时间,今年也不过才第三个年头罢了。
下午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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