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部落”。
楚光兴进了群狼部落,阿呆看见就过来招呼楚光兴随便找了个位置做了下来,时间还早,酒吧里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客人,酒吧驻唱歌手在调试仪器,在一旁休息的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穿个红色夹克袄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
阿呆看过楚光兴的目光,“兴哥,那是昨天凌晨才应聘来的贝斯手,上来就来了一曲,哥几个听得热血沸腾。”
楚光兴点了点头,“嗯,不错。”
阿呆得意洋洋的笑,却没现楚光兴看那贝斯手的目光有些不同,竟然有些寒意。
似是察觉到了两人的目光,贝斯手睁开眼看向楚光兴的方向,并不差异楚光兴的出现,淡然的笑着,摆了摆手。
楚光兴自然回礼,眼中的寒意愈的沉重。
楚光兴晚饭都没回家吃,一直坐在群狼部落,边和阿呆说话,边时不时的用余光看一眼那贝斯手。
夜来的很快,群狼部落酒吧的人越来越多,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早已经进入了状态,尽情的演奏着。
酒吧里的客人也是各自忙着,喝酒,蹦迪,乱七八糟的,到了贝斯手的专场时间,一曲speed ki11s把酒吧的气氛推向一个制高点,贝斯手的手法更是让人眼花缭乱,赞叹不已。
“怎么样?兴哥,不错吧。”阿呆得瑟道。
楚光兴不可置否,笑了笑说道:“不错。”
话音刚落,一伙儿年轻人走进了群狼部落,眼神直直的看着正在演奏的贝斯手,这伙儿人手中都提着乐器盒,嫉妒的看着台上的贝斯手,眼神不善。看来是想挑战的。
阿呆一看就急了,刚要起身叫人招呼这群年轻人,楚光兴拉住阿呆,点上一根烟,淡定的说道:“没事,坐下看戏。”
酒吧找事是再平常不过的了,年轻人爱音乐,想要挑战比自己水平高的人,更是一种让人觉得有看头的事情,酒吧里的客人也看出了是怎么回事,一波一波的起哄。
台上的贝斯手巍然不动,仍在尽情的演奏,看都不看向他走来的这群手提贝斯的年轻人。
阿呆有些着急,“兴哥,这小子明显不是他们对手啊,这么好一个贝斯手到时候给弄走咋办?”
楚光兴拍了拍阿呆的肩膀,从兜里捏出来一张卡片递给阿呆,笑而不语。
阿呆接过卡片,有些诧异:“五爷帮?干什么的?名字挺霸气。”
楚光兴双手比划了一下,轻声道:“嘣。”
阿呆瞪了瞪眼珠子,看看贝斯手又看看楚光兴,有些怀疑:“他?不像啊……”
楚光兴笑而不语,摆了摆手让阿呆继续看。
这帮年轻人走到距离舞台最近的一个包桌上,其中一个小伙子随手拿起一个空的啤酒瓶就往贝斯手的方向扔,贝斯手仍在演奏,只是一个技巧性的转身,没有惶恐的躲闪,倒是有些华丽,引得酒吧客人纷纷叫好。
小伙子有些恼怒,又抄起一个空瓶子作势要扔,这群年轻人中的一个似是领头的人一把拉住了他,“还嫌丢人不够?扔都扔不准!”
小伙子顿时尴尬了起来,也不顾客人嘲笑,跟着大部队一样,拿出来了手中心爱的贝斯,准备挑战。
一曲完毕,赢得无数掌声,那领头的人毅然跳上舞台,一手拎着贝斯,问道:“你想怎么玩?”
贝斯手看都不看来人,拿起话筒说了句“谢谢大家”一手拎着贝斯跳下了舞台。
酒吧里出阵阵哄笑,起哄者绝不在少数,甚至有人大喊:“干他!干他!”
领头者尴尬不已,刚才在人家演奏的时候扔酒瓶子就已经很掉份儿了,更何况还没有扔中,这下那人理都不理自己,再去以多欺少就丢人到家了。
楚光兴倒是很欣赏那贝斯手,招呼阿呆:“叫人把那群孩子轰出去,一群怂包。”说完站起身拍拍衣服朝门口走去。
“哎!兴哥,你干啥去啊?”阿呆喊道。
楚光兴头也不回,摆了摆手,喊了一声“五爷帮。”
在一般意义上的杀手,他们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是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其他的报酬,杀人成事。他们化身于茫茫人海,作为细胞一样的存在,一旦时机成熟,细胞将进行癌变,对进行的事情也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