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忧站在花香扑鼻的月季花坛边,他的左手无力地摊开着,手上握着他毕业以后为了找工作方便而买的一部破旧的二手手机。
二手手机的外壳虽然破旧,但接收信号的能力一点也不弱,铃声的音量很大,响起来直震人耳膜。因为对于现在正做销售工作的陆忧来说,及时接到客户电话并解答客户的所有疑问,几乎是给他的业绩到来最大影响的直接因素。
昨天,这部手机响了一次,是许久不曾见面、在学校里也相交不深的大学同学卓美。卓美在电话里很是热情洋溢地回忆起大学同窗时的美好时光,热情到让陆忧觉得诧异,以前怎么没发现卓美是个这么健谈活泼又平易近人的女生?卓美在一大通回忆之后,告之陆忧他们同班同学齐云支教回城、明天要到电视台录谈话节目的“喜讯”。
“你知道那个节目的收视率吗?在全国同类节目中都算是高的!”卓美喜滋滋地说:“齐云可太牛了!太给我们班长脸了!对了,等齐云录完节目后,我会约她到南门外的哈根达斯店里吃冰淇淋,你也来吗?”
“呃……我……”
“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下午3点,南门外的哈根达斯店,不见不散!”
卓美说着就自顾自挂了电话。陆忧看着安静下来的电话,无奈地摇了摇头。他的事业才刚刚起步,销售类型工作一向没有什么假日,他没有时间和闲情去吃什么冰淇淋。事实上,即使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来加班加点,他的时间也还是很不够。在这个陌生而繁华的城市里,虽然他膨胀着欲望和野心,也一直自认为有才华,可现实就是现实。
至于齐云……那是他半年多以来一直回避去想的,心头的一道热热的伤口,他从这道伤口中照见不忍卒读的自己。等这伤口逐渐冷却下去,就结成了一道丑陋的疤。齐云去支教前给他打过电话,他认为像她那样家境的女孩,去支教也不过是走走过场、捞取今后个人发展的资本……可是,难道他的心里就没企盼过不是他想的这样?齐云难道就不能真心去疼爱那些如幼年年的他一般命运坎坷的孩子?
只是现在事实摆在眼前,齐云去支教了半年,就上了卓美口中那个收视率在全国同类节目中高企的谈话节目,用他现在从事的营销行业来讲,这真是一桩成功的个人营销案例!陆忧自嘲地一笑,如往常一般穿好他唯一的一身像样的西装,坐上公交车去往自己工作的那家4S店。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整个上午陆忧的工作都一反常态地进入不了状态,在向客户介绍时有几个关键的数据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还被路过听到的经理邓哥说了几句。中午吃饭的时候陆忧挤在公司的小休息室里吃盒饭,抬头竟然看到休息室的电视里正播着一栏谈话节目,两三个女同事正在叽叽喳喳地议论这个小支教老师长得倒挺清纯的,有点像才女明星徐静蕾。陆忧食不知味,眼皮都不敢抬一下,但那熟悉的声音还是灌进了他的耳膜。
陆忧听到齐云为她所教的学生而痛哭失声,心像裂开了一条缝隙,疼。在曾经甜蜜过的相处时光中,他也不是没惹得齐云哭泣过,可是没有一次像这样哭得这么狼狈又真情。他了解齐云,齐云不是那种心思复杂、会沽名钓誉的女孩,他可以肯定她是真心疼惜她的那些学生……可是,究竟又有什么区别呢?她是什么样的人,也都终将会走上这一条被父辈们安排好的康庄大道。她永不需要像他一样为生活挣扎,永不。
陆忧吃完饭,抹着嘴把饭盒扔到4S店门口地大垃圾桶里。回身的时候,他对着门口干净明亮如镜的大玻璃练习微笑。做销售要微笑、要充满自信、要活力充沛、要具有感染力……最后,他沮丧地发现自己今天无法做到以上任何一条,看来如果勉强干一个下午,卖不出去一台车不说,还有可能遭到客户的投诉。
想到这里,他无奈地走进邓哥的办公室,对邓哥报告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想回家休息半天。
邓哥使劲一掌拍到陆忧的肩上,“我说你小子今天上午怎么失魂落魄的,还以为你泡的妞跟人跑了呢!原来是生病了,那还不赶快回家去休息,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可疏忽不得!”
邓哥这人虽然粗鲁,可对陆忧的喜爱和器重却也不是装出来的。陆忧谢过了邓哥,转身走出了4S的大门,心头一片茫然。
到底是为了什么,今天的天地显得特别空远而辽阔,衬托着陆忧分外的渺小,且带着种“徙倚欲何依”的忧伤。他到底能到哪里去?租住的那间平房他是不愿意回的,又没有钱进什么消费场所,只好随便坐上一辆公车,坐下几站下来再随便跳上另一辆公车。
由于不是早晚两个交通高峰,公车上人很少,每个人都有座位。大多数人正眯着眼睛打瞌睡,只有陆忧紧紧抿着嘴唇,目光疏离地望着窗外。窗外的风景五彩缤纷、光怪陆离,纷纷向他的身后掠过,他仔细地看着这个诱人而冷酷的城市。
当他再一次下了车,看清自己眼前就是南门外那间以昂贵而著称的冰淇淋店时,他第一个念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然后第二个念头就是狼狈地想要转身逃走。就在这时他裤袋里的那只老爷手机惊天动地地响了起来,他赶紧伸手去接,一接通就听到卓美热情洋溢地声音:
“陆忧,你到哪了?我可是已经到了哈根达斯南门店的停车场了哈。”
陆忧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扫射着四周。然后跨开大步急跑到附近最近的一个月季花坛边,躲在花坛转角的地方,这个地方是哈根达斯店四周任何角度都看不到的。
躲好了,他才惊魂未定地对电话里说:
“呃……是这样的,卓美……今天我去不了,那个,代我向齐云问好。”
“要问好你自己问!我为什么要代问!”卓美的声音听起来气急败坏。想了一想,又抑制不住好奇地问:“为什么去不了啊?”
“我……加班,加班。”
陆忧义正严辞地重复着这个干瘪苍白的理由。
“你……”卓美果然语结,半响才恶狠狠地嚷:“你还是好好想想吧!过了这个村就不一定有这个店了!”
说完就听到卓美按车喇叭的声音,然后电话便断了。陆忧捧着他这部通话一小会儿就发烫的老爷机,感觉快要被机身的温度灼伤。他无措地站在那个角落,什么都不能做,但也不想离开。
立在那里良久,他和自己打了一个赌,如果卓美再打电话来,不管她再怎么恶形恶状,她都是他的恩人!他会抛下所有的矜持和顾虑,勇敢地走进那家昂贵的冰淇淋店!老同学聚个会嘛,没什么大不了的,即使卓美讹他请客——他穷是穷,可这两个月也不是一点业绩也没有的,请老同学一顿冰淇淋难道就真的请不起?他豁出去了。
可是天不从人愿,不管他怎么虔诚地等待,手里的那部老爷手机都没再响起过。也不知道等了多久,估计是极为漫长的时间,陆忧终于气馁,嘲笑自己的轻狂,他怎么就敢奢望命运发生奇迹?命运之神又何曾眷顾过他?
然而这种时刻,中午电视里听到的那把声音却在他的心中回响,久久不散。齐云在电视里都说了些什么他其实没有听得太清,但那熟悉的声音,却不费吹灰之力地打开了他心头潮水的阀门。那声音让他有种特殊的感觉,让他不期然竟想到家乡;想到少年时躺在山坡上嘴里嚼着草梗,晒着金色余晖的舒展感觉;想到家乡山坳里的炊烟,以及小时候母亲在村里来回转悠着,轻轻唤他回家吃饭的声音。陆忧闭上眼睛,感受着潮水的汹涌,以及心头泛起一股淡淡苦涩的滋味……
时间大概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当他苦笑着揉揉已站得麻木的腿,慢慢向公车站方向走去,却迎面碰到一个正擦着眼泪的女孩。他猛地呆住,不知道是该微笑着打个招呼,还是该夺路而逃。
对面的女孩使劲揉着眼睛,然后再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疑惑地说:
“陆忧,是你吗?你怎么会在这儿?”
陆忧看着齐云,她黑了瘦了,更显得一张脸小小的,却并没有楚楚可怜的神气,而是比以前多了些“硬”的气质,刚强、倔强,眼神明亮灼人。
他的目光不自觉地就开始躲闪:“呃……卓美约我来和你们一起同学聚会,我要加班,所以到晚了……看样子,你们是已经散了……”
“同学聚会?”齐云搔了搔头,恍然大悟:“噢,原来卓美说她约了另外一个人,原来是你!”
“应该……就是我。”
两人一时之间静默下来,只听见不远处的榕树上,蝉有一搭没一搭地叫着。等到静默的时间长到让相对的两个人都觉得尴尬,陆忧才像刚想起来似地说:
“既然我来晚了,大家都已经散了,那我也就回去吧。”
他说完就想要擦身而过。刚走了几步,就听见身后有一把能轻易掀动他心灵潮水的声音说:
“既然碰上了,不如一起走走?”
齐云和陆忧并肩而行,像过去大多数他们并肩同行的时刻一样,今天也是齐云说、陆忧听。
齐云开始是笑着给陆忧讲她在乡村支教时的各种见闻,这些事情陆忧都不陌生,时不时还能帮齐云补充上几句,齐云大为叹服,直嚷嚷要是当初去之前能蒙陆忧点拨几句,也能省得自己在那边出那么些洋相。听到这句话陆忧心一虚,不知如何作答,好在齐云也没有就这个问题再纠缠下去,而是继续讲述不久前她在乡村遇到的一件事。
讲到这件事,齐云清脆飞扬的声音变得有些郁郁不乐。她说前几天她在给低年级孩子上语文课,教他们用“希望”这个词造句,她觉得这个词的意思很好,有意让孩子们多说,于是这次她不是点名,而是让孩子们按照座位顺序,挨个儿站起来造一个句子。
她盼望听见孩子们说:我希望上学,我希望走出大山,我希望长大后有美好的前途。可惜,孩子们的希望都比齐云的希望要现实得多,孩子们造出的句子,都不过是希望家里的麦子有好收成,希望每星期能吃到一个鸡蛋,希望妈妈的病赶紧好起来之类。齐云听着听着,慢慢就不是滋味起来,她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慢慢来吧。
有一个小女孩造的句子是:“希望天赶快下雨,我们就不用喝绿水了。”
齐云奇怪地问:“什么是绿水?”
她这一问,孩子们都像被揭穿了个天大的秘密似的,个个面红耳赤,支支吾吾不肯回答。齐云接着上课,心里却奇怪不已。
下了课,她先是找了几个平时和她特别亲密的学生问,一问到这个问题,学生们就脸憋得通红,掉头就跑。她带着这个疑惑回到宿舍,正好赶上二凤给她送来她姑姑家鸡下的几个鸡蛋,齐云总算抓到了一个能答疑解惑的先生,自然不会放过,忙问:
“二凤,什么是‘绿水‘?”
没想到她这一问,已是高年级学生、一贯对答流利的二凤竟然也和那些低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一样慌慌张张、面红耳赤起来,无论齐云怎么问,就是磨蹭着不开口。齐云心里大叫奇哉怪也,同时好奇心被激得高涨到了顶点,如果不让他问清此事,她非食不甘味、夜不能寐不可。
为了达到目的,齐云不惜厚着脸皮磨着二凤,软硬兼施使遍了手段。二凤开始坚守阵地,不过双手把她自己的衣角都快揉搓破了。后来越来越不安,尤其是当齐云板着脸说“我这才知道,你一点也没把老师当成自己人,大家都知道的事,你却瞒着老师”这句话时,二凤涨红脸、一脸马上就要失声痛哭的表情。
“老师……我说,我全告诉你……绿水就是大缸底下的水,最近很长时间天没下雨,好多同学都喝这个绿水……是校长不让我们告诉你的,齐老师你可千万别对别人说是我说的……我不想当汉奸叛徒,哇……”
齐云赶紧把在压力下失声痛哭的二凤搂在怀里,抚着她的头发,柔声细语地安慰:
“谁说二凤是汉奸叛徒?老师可不答应,别哭别哭,老师不会告诉别人的。”
齐云又去问校长,大缸底的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校长也窘得满面通红,见实在瞒不过这个城里来的秀气女老师了,才一五一十地告诉齐云:原来这村子里的人家,平常很少有人去河边担水喝,因为土地太旱,农作物产量低,所以劳动力就显得更加重要。这里村民喝的水,都是下雨时拿个特大的缸在房檐下面接的,下一次雨能接够一大缸水,就一直喝,喝到下一次下雨,如果赶上一两个月都不下一回雨,缸底的水会长出很多青苔和微生物来,呈现出一种碧绿的颜色,那种水当然是没人愿意喝的,可是天不下雨,又有什么办法呢?
齐云想到自己宿舍前总是满满的一口缸,追问:“那为什么每天我都有新鲜的水喝?”
校长像做错了事的小学生,眼睛都不敢看齐云:
“你是外来的,又是老师,我们给你担水是应当的。”
静了会儿,又说:
“现在娃们都喜欢你。家长轮流给给齐老师担水,跑得都快得很。”
齐云想一想,下定决心了说:
“校长,我不想搞特殊化,要是明天还不下雨,我就和大家一起喝缸底水。”
校长大惊:“那咋能行?”
齐云笑着反问:“那有什么不行?”
在齐云的差点以绝食绝水来示威抗议的一再坚持下,校长只好叫一位学生家长舀来碗缸底的给齐云看。齐云只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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