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阿笙叹气,这算不算口是心非?她现在说谎话是越来越溜了。
陆子初似是笑了,也不拆穿她,手机刚拨通就被她接起,是不是等他电话,彼此心知肚明。
陆子初说:“这个时间段,应该熄灯了。”
“嗯。”毕竟是在宿舍,阿笙声音压得很低,原本要起床,似是被他听出动静来,阿笙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在508宿舍里安装了监控器,要不然怎么会那么清楚她的一举一动。
因为他说:“别下床,外面冷,容易感冒。”
阿笙汗颜,她确实打算出去接电话的,江宁她们睡眠浅,她怕吵醒她们。
“你该早点打电话过来。”倒也不是委屈,为了两句话,她等了这么久,好比头顶刮落叶,倍感凄凉。
这边,陆子初站在酒店窗前,看着灯火人间点缀暗夜,闻听她的抱怨声,嘴角上扬,她现在是否嘟着嘴,一脸不快?
“是我的错。”陆子初帮她出主意:“下次如果我忘了,你可以打电话提醒我。”
“会打扰你工作。”
陆子初心思温软:“不会,再忙,接你电话的时间还是有的。”
阿笙在手机那端红了脸,她越不说话,陆子初嘴角笑容就越深。
韩愈从宴客厅走出来,就看到陆子初倚着窗台正在打电话,原本性情寡淡的人,也不知道在跟谁通话,眉眼间的笑意冲淡了与生俱来的疏离感,平添了几分温暖。
女朋友吗?韩愈笑了笑,还是很有可能的。
阿笙问自己:“为什么不能喜欢陆子初?”
如果是别人问她,她可能会说因为陆子初是她老师,因为陆子初和韩家有血缘之亲,因为陆子初优秀,她配不上他……诸如此类,任何一个理由都可以,但提出这个问题的那个人是陆子初,她反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陆子初好比罂粟,只有学会欣赏,方能保全己身;若爱,必定要将一生悲喜尽皆交予他手,哪怕缠绵被泪水取代,也终究不忍离散。
这种男人本身就是一种毒,沾惹之人,无药可救。
如果喜欢上陆子初,她的人生注定要在动荡中度过,她需要追赶他的步伐,时刻都要为了能够配得上他而努力……
室内温度很高,白衬衫服帖在他肩膀手臂上,线条完美。
这样一个他,越是不动声色,越是令人捉摸不透,谜一样的男人,明明阅历千帆,却自称平凡。他本惜字如金,淡漠待人,可今日问出这句话,阿笙自认始料未及,只因她从未将陆子初规划到她的人生之内。
她只想安安静静的度完大学四年,每天早晨起床,用过早餐后上课,然后长时间泡在图书馆里,没有课的时候,可以坐在校园草地上晒太阳一整天。
一如她在QQ上编写的个性签名:无爱无欢,所以淡然。
她不傻,从小到大,学校师生都夸她是学霸,她太明白,陆子初的魅力有多大,爱上他的女人,不管经受怎样的伤害,注定走不出这段情,只能沉浸在虚幻和现实交织的梦境里麻痹存活。
爱上一个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彼此较真,很多恋情之所以走不到最后,不是因为时间现实无情,而是因为太在乎。
有时候,太喜欢,太在乎,也是一种罪。
大一暑假,烈日高悬,大院老槐树下,刘依依和阿笙坐在小板凳上,她们分开一只大西瓜,各拿一半,拿着勺子舀着吃。
刘依依说:“我这辈子生无大志,只盼白日邀约温暖,黑夜安然入睡。”
阿笙听了,暖暖的笑,这时的刘依依在她眼中仿佛一下子长大了,不再是一天到晚迷迷糊糊的小女孩,一年大学历练,早已让她破蛹成蝶。
破蛹成蝶的那个人是刘依依,作茧自缚的那个人却是阿笙。
阿笙不是不能喜欢陆子初,而是不敢喜欢陆子初,她承认自己心有胆怯,对爱情有着太多保留,怕她会在长久相处中失去自我。
她看着陆子初,突然想起那日,高三班全体师生在殡仪馆送走了年仅18岁的少年。
少年静静的躺在冰棺里,忧郁的眸子永远的冥闭在旧时光里,他睡得很熟,走得时候听说很安详。
他原本就是骄傲的少年,和阿笙在学业上并驾齐驱,考上T大那晚,同学聚会,少年喝多了,红着脸对阿笙说:“顾笙,真好,从此以后一所学校,我们又可以一起学习了。”
后来,阿笙才知道,这话从少年口中说出来,究竟有多不易。
他叫陶然,他曾陪阿笙一起走过了漫长岁月,后来阿笙算了算年份,一共11年,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同校同班。
她不能刻骨铭心的记起陈钧,却能刻骨铭心的记起他,因为他把人生的最后绝唱化成了最动听的音符,从此以后萦绕在耳,再也不曾消散过。
开学半月前,陶然回农村老家,路过河坝,见有几位孩童贪玩溺水,少年良善,果断跳了下去。
三名儿童,被他救了两名,另外一名孩子和他一起……溺毙。
陶然...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