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约莫五分钟,李凡就把这份租房协议看完了,整体内容没有什么太大问题,基本就是照着网上的模板打印的。
其实关于违约条款这个,只提及了租赁人不续租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倒没有提及提前解决双方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从最新的民法典(2021.1.1)①的标准来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其实用直白点的话理解就是,现在租客不打算租房子了,找房东好好商量一下,大家和平接触租约就好了。
可是吧,现在大婶又不乐意退钱,站在大婶的角度上,自己当时相信租客,一下子把房子租给了房客一年,也是冒着一年内租金涨价,或者需要用房的风险的。
两个人如果按照合同来说,都是没有错的。
“大婶,我先打断下你们聊天,我想问下,租客是什么态度。”李凡见大婶还在和自己爸妈聊天,就提高了一下音量。
“哦哦,你说什么?”大婶明显聊的正嗨,并没有太在乎李凡说了什么。
其实李凡已经有预见性的看到了,就算自己给大婶了提了最合适的建议,她也不会真的采纳的,自己就是一个免费的劳动力,是大婶诸多的咨询对象之一罢了。
大婶百分百是抱着不问白不问的心态来找自己的,行吧,那就长话短说吧。
“大婶,我建议你协商,我就说一遍。
第一:如果你不想退租金,但是你要在现在或者一年期满后把押金推给人家;
第二:如果你也可以把租金和押金一起退给人家。
我的想法是你采取第二种办法!”
“为啥,明明是他违约。”
“因为你房子收回来还能租给别人,因为你不如果不取消租房协议,房子的使用权人还是现在的租客,他可以继续住,也可以给你房子空着。”
“反正他不住了,我一样可以租给其他人。”
“不行,他是合法的使用权人,租赁者,所以,你如果不退人家租金,你又把房子租给其他人了,你就是在违约。”
“这样的吗?”
“是这样的,而且!你们合同制定的有缺陷,我能看出来一点,如果你以后不想遇到这样的麻烦,我建议您好好的制订一份新的租赁合同。”
李凡看到的这份租赁合同有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关于双方违约这一块内容,几乎空白,另外就是连一个免责条款都没有,万一因为不可抗力导致了房屋必须要收回之类的,到时候怎么和租客解释,很多人是只认合同不认人的。
这到时候又是一屁股的烂账,所以李凡也不想参合。
“那新的合同你帮我参谋参谋写一份吧。”
“大婶,我学刑法的,你坐牢的话我可以帮你看看怎么打官司,这合同我看不来。”
逐渐的,李凡加深了拒绝民事研究的想法,虽然民事相对刑事要来的更容易收入稳定,特别是后续的合同法,IPO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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