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杀人犯。“我相信,你们在思坦利·帕得逊的家里会看到更多的枪支。”麦可·哈迪最后提醒陪审团成员,不可让对伊琳·苏尔曼的同情左右了本案的裁决。
迈尔·沙其则侧重于质疑某些证人的可信度。他再次提到“筑室沙上”的比喻。最后委婉地为他的委托人肯尼讲了一句话:“请对这位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公平一点。毕竟在他的生活中,他很难作出自己的选择和决定。”由于娴泰不顾律师们的多次提议,一定要把肯尼与自己绑在一起作为“联合被告”受审,所以迈尔在发言中不便过多地指责娴泰,从而为肯尼争取较好的结果。
公诉方的两名女将,安娜·冬妮立和康妮·佛南达,利用这最后的机会重新浏览和回顾了所有的物证和证词,告诉陪审团要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从这些如山的铁证中作出自己的裁决。最后,康妮复述了一遍警方和公诉方重组的案情经过:“他们扼住她的脖子,使她窒息而死。他们包裹好尸体,塞进林肯车的后厢,然后运到一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方扔掉。他们夺走了如同她身体一部分的私人钥匙,洗劫了她的房间,抢走了她的个人物品。当娴泰和肯尼被捕时,这些属于伊琳·苏尔曼的东西就在他们身上,而几小时之前,有人还看见伊琳活着……不要因为没有尸体就让这两个被告溜之大吉逃之夭夭。正因为没人能找到被害者的尸骨,更说明了作案人的凶险狡诈诡计多端。对他们来讲,伊琳·苏尔曼不过是件东西,一个必须拔掉的眼中钉,一块必须搬掉的绊脚石。但是对她的朋友们而言,就在她失踪的前一天,7月4日晚上,伊琳·苏尔曼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5月15日,星期一,1名陪审员逐一经过被告席走进审议室,在他们的身后大门关上了。40分钟后,陪审长送出第一张给法官的条子,陪审团成员需要一张苏尔曼大厦一楼的平面图,以确定伊琳·苏尔曼的1A办公套房和肯尼租住的1B房间的相关位置。在以后的几天里,条子源源不断地送出。陪审团还索取了伪造的契约,笔记本,以及警方在苏尔曼大厦内拍摄的照片等等。在讨论窃听罪时,两名陪审员要求法庭证明娴泰和肯尼确实拥有窃听装置,而且那些窃听磁带确实存在,尽管在法庭上播放过某些段落。陪审员们承认,有的要求只是出于好奇,“一直听人说起,所以总想看看。”他们还多次要求冉娜·乌维勒法官向他们详细解释有关法律条款,或请法庭文书重念某段证词。
就肯尼到底算不算他母亲的受害者这个问题,陪审团作了长时间的讨论。“他这么年轻,生活才刚刚开始。他有一个非常霸道的母亲。”但另一方面,尽管并非主谋,肯尼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位年轻的陪审员指出:“我和他同龄,我对他的处境深表同情。但他毕竟不是孩子,应该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肯尼的脸上总是一副无辜的表情。但当有人切中他们的要害时,几位陪审员注意到,肯尼会用充满仇恨的目光恶狠狠地盯着证人。“他的眼神告诉我,他完全有可能杀人。”一位陪审员说。
至于1998年7月5日,从上午11点6分到下午点4分,即娴泰的手机关机的那三个小时空隙,陪审团认为,娴泰和肯尼完全有可能在这段时间里杀了伊琳·苏尔曼,收拾现场,开车到新泽西州某处扔掉尸体,再返回曼哈顿。他们还认为,如果那天阿兰赛丽·列微拉碰巧在不合适的时候来到一楼,或被娴泰和肯尼撞见,她也有可能会惨遭毒手。这一点,与纽约警署专案组的约瑟夫·雷兹尼克在办案过程中得出的结论不谋而合。
陪审团在审议开始之前一致同意,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对起诉书上列举的罪行逐项进行裁决。娴泰被指控的罪行包括:杀人罪项、非法持枪罪4项、伪造罪16项、窃听罪9项,还有抢劫罪、盗窃罪、策划阴谋罪、非法侵占巨额财产未遂罪、非法拥有盗窃物品罪和非法拥有伪造文件罪各1项,共计58款。肯尼被指控的罪行与娴泰相似,但有17项伪造罪和项非法拥有伪造文件罪,共计60款。每次表决之前总有人问:“这次是谁?”如果是娴泰,有的陪审员会高举双手,以示对她应罪加一等,加倍惩罚。
5月18日午后,陪审团终于就起诉书上对娴泰和肯尼的一共118项指控一一作出了裁决。
下午点,法庭内外已是人山人海。点45分,当两位凯梅斯被带到被告席上就座时,肯尼尚能保持镇静,娴泰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她的头不时神经质地晃来晃去,焦虑但仍带凶光的眼神就像一只等待着被屠宰的惊恐万状的笼中野兽,她不停地问身边的霍赛·慕尼茨:“我们输定了,是吗?”“他们会裁决我们有罪,是吗?”
点54分,法警打开审议室的大门,1名陪审团成员鱼贯而出。一时间,法庭内所有的目光全都聚集到了他们身上。众人试图从陪审员们的举止表情猜出两名被告的命运。
待他们在陪审席上坐定,法官冉娜·乌维勒关照了陪审长几句话后,法庭文书问道:“陪审长女士,请问陪审团是否已作出了裁决?”
“是。”
“起诉书第一款,指控被告娴泰·凯梅斯二级(故意)杀人,裁决有罪或无罪?”
“有罪。”
“起诉书第二款,指控被告娴泰·凯梅斯抢劫杀人,裁决有罪或无罪?”
“有罪。”
“起诉书第三款,指控被告娴泰·凯梅斯盗窃杀人,裁决有罪或无罪?”
“有罪。”
“窃听?”“伪造?”“非法持枪?”“非法拥有盗窃物品?”……
“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0分钟里,陪审长一连说了118个“有罪”,娴泰58个,肯尼60个。因为警方没有找到伊琳·苏尔曼的尸体,公诉方不可能以一级或预谋杀人罪起诉两名罪犯。
娴泰完全吓瘫了。她双目紧闭,头靠在霍赛·慕尼茨的肩上。法警来到她身后,她竟半天站不起来。
当肯尼被法警带走时,他平静地对娴泰说:“妈妈,我爱你。别着急,这事还没完。”他是指他们还会上诉。
000年6月7日,本案的两名被告数罪并罚,娴泰·凯梅斯被判刑17年零8个月,肯尼·凯梅斯被判刑10年。
在宣布判决之前,法官冉娜·乌维勒在法庭上说:“在我多年的法官生涯中,不管被告犯的是什么样的罪,对我来讲,判刑从来都是一项艰难甚至痛苦的职责。但是今天我要说,我不感到痛苦。”
00年,娴泰和肯尼被引渡到加利福尼亚的洛杉矶,他们将在这里接受达威·卡兹丁谋杀案的审判。
本书收集的案例都曾在美国社会轰动一时。其中不乏犯罪学、法医学和刑侦学的经典,也有为法学界人士广为传颂的法庭辩论的精华,更有奇案、悬案和历时数载乃至数十载的疑难案。
这不是侦探小说,也不是恐怖电影,既没有作者安排的曲折,也没有读者企盼的圆满,其引人入胜之处只在于——真实。(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