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后,当芳晴回忆起这些,那时的她已经能够读懂那段有名的“有贤不肖拙巧之分别。”而在此之前,她也曾听过,只是未曾明白。和所有人一样,她在“善利用或不善利用此两种以上不同之标准及习俗”这条路上奔走,以图“富贵荣显,身泰名遂”。当然这都是幻影,她最终做到的,也不过只是“应付此环境而已”。光这一点已令她感到身心俱疲,生活难以维继。可如果人生可以重来,她却仍然会重蹈覆辙。“值此道德标准社会风习纷乱变易之时”,没有哪一个普通人会甘心将自己的命运归类于“感受苦痛,终于消灭而后已”。因为生活成本高昂,以天下之大,竟已容不下覆水之尸。所以,生存,是比死亡,消费更低廉的选择。如果可以熬到六十五岁,一个人就可以真正享受到何谓游手好闲的幸福生活。
算算时间,芳晴距离那个时刻还有将近四十年。四十年哪,如果她有钱,那么这将是欢乐的四十年,是详和的四十年,是与流行指数亲密吻和尽显和谐的四十年。说不上是受此驱使还是为情所困,她第一次开始严肃认真的研究与杨志在一起的可能性。
当然是以结婚为目的。且不论杨志条件不错,完全可以满足她可怜有限的经济需求,光是长情这一点就足以让她动心。更何况他态度温文,对前女友呵护备至,出钱出力,却连点护花的名头都不愿沾上。到哪里去找这样好的男人?芳晴感觉有一团火焰正缓缓的自眼中升起,如果这就是希望,那么她一定会好好珍惜这生命中的最初也是最后。
她象是着了魔,开始在脑海中敷衍设计出每个镜头每个细节。想到酣处,未免脸红。鬼使神差的,她竟发了短信给他。都说男人在得手之后会傲慢自大尽显轻蔑之心,但杨志显然是个例外。他客客气气拨手机给她,用词温和有礼。
“我出差了,钱你直接打到我帐上就好。”
“还是当面给你吧。”
他显然会错了意,轻轻的啊了一声然后说:“借条,对,我要把借条给你。”
芳晴不能说自己其实只是想与他见面,她脸红了,木讷的说不出话来,唯有沉重的呼吸。令仟里之外的杨志回忆起某个不该想起的时刻,有一群人在他身边,他顿了顿,轻咳两声,也不管芳晴有没有领会这个暗号,便匆匆的说句什么然后挂断。
“一周后回来。”
这,颇有点向女友交待行踪的意思。让万芳晴一时间啼笑皆非,因为老周给她的也是这句话,只不过时间更长,要一个月。说什么这也是正正经经相亲后得来的结果,芳晴姑且认它做正房,当小杨是爱宠,至于谁胜谁负,便全看妻妾们争宠的手段及帝王的良心。
而她的良心已经浅薄得象壁上的一抹蚊血,被风雨浸蚀,清淡得看不出来。在“一纷纭综错之情态”中,这是最常见最普通最正常的反应。
“你总算醒悟过来。”李珠说。这是下班时间,她们俩坐在茶餐厅一角。说说男人,谈谈韵事。“你手上居然有两个。”李珠憋着嗓子尖叫着,身边戴着鸭舌帽站着掺茶的妹妹迅速瞟了芳晴一眼,那是嫉妒与羡慕的光芒,芳晴用力捂住自己的嘴巴,适才与父母通电话时的不快在瞬间被抛至九宵云外。
她甚至懒得去想,他们在听完那些借口之后真正的反应。如同一个负心的人,她现在所追求的已不是真相,而是能摆得上台面让双方下台的阶梯。下还是不下,对万芳晴来说,如今已不是个问题。她愉快的把手机在桌上反复摆弄,再一次低声向李珠确认道:“这样行吗?”
“有什么不行,再不然你把情况再说详细点,别这么含含混混的。一个是相亲结识,一个是年少时暗恋的对象。行啊,万芳晴,既然两个都是事业有成,你就闭着眼睛瞎抓一个得了。把姓氏名谁报给我,我去接收剩下的那一个。”
芳晴只当那是个笑话,握着酒杯吃吃的笑个不停。这世上最悲哀的事之一,就是向酒肉之交询苟且之事。那是欲,一周之后她得活色生香的演绎出来。如果宜敏也曾这样做过,谁说他们没有做过?小孙与杨志,本就是爱侣,情人,是铭心刻骨相思入髓的一对儿。她不能让他再这样想,可一时之间却也找不到好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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