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河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不为别的,还是为了那具年轻人尸身,至于他说的那句“害我身者,不得安宁”,楚河心中只是有些忌讳。
真正令他不安的是:他杀人了!
即使没有人追究他的责任,这也是他的心理负担。
仿佛是人生中的一个污点,永远涂抹不去;也如同一颗埋藏的炸雷,随时随地爆炸。
其实,是楚河多虑了。
楚河考虑的,是基于现代的律法。
古代律法并非如此。
古书中有记载:凡盗贼军、乡、邑及家人,杀之无罪。”
在大魏王朝,年轻人杀人在先,楚河的所作所为属于见义勇为。不但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还能赏赐官职。
当时:
举报强盗、抢劫、杀人等,赏银二十两。
抓获强盗、抢劫、杀人等案犯者,赏银二十到五十两。
杀死杀人案犯,属于见义勇为,赏银百两。对杀死重要案犯者,赐给官职。
对于在见义勇为中受伤的,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可以获得二十两到五十两的赏银。
可见当时对见义勇为有多重视。
甚至见义不为还要受到杖责。
那时候要是出现小偷摔死,户主赔偿的案件,简直就是笑话。
唯一可惜的是,这么好的律法,到了魏太宗执政后,贯彻和执行者却很抵触,十有七八不会执行。
这其中的缘故和道理,大家都懂。
……
楚河的思绪,被一阵哭声打乱。
他猛然间想起来,收这三具尸体的时间太长,孩子可能已经饿了。
赶紧起火熬粥。
谁知这次,孩子却紧紧的闭着小嘴。
楚河感觉不对,上前检查,发现胳膊和小腿,都紧绷绷的,面色也铁青,连尿布也湿透了。
“卧靠,这是咋的了。”
楚河头上的汗一下子就下来了。
孩子连话都说不出来,病情不知,而且楚河还没有一点带小孩的经验。
慌乱中一想:
“还是进城吧,让大夫诊治。“
楚河一路飞奔,平时半个时辰的路,只不过用了一刻钟。
过街串巷,来到安氏医馆。
坐堂医安老先生接过孩子看了一眼,随即在她的足心涌泉穴、虎口合谷两个穴位上,各扎上一枚银针。
不过片刻时间,孩子的抽搐症状消失。
“这是惊厥症状。”
“这孩子受到惊吓了吗?还是受风着凉了?”
楚河默默的点点头。
“都有可能。”
“刚去过坟地,受到惊吓也太正常了。几天大的孩子随着收尸人风里来雨里去……哎。“
安郎中又检查了一会。
“这孩子是早产儿,天生元阳不足,若是不及时治疗,不死也残。”
楚河听着脑瓜嗡嗡响。
“安老先生,怎么个治法啊?”
安老先生摇摇头:“若是成年人,可以用一些杜仲、肉桂、干姜、熟地、制附子……这些引火助阳,补益脾胃的药。但是孩子五脏六腑尚未发育完备,恐怕担受不了。”
楚河问道:
“老先生,有没有稳妥的办法?”
安郎中道:
“稳妥的方法倒是有一个,但是太过难得。”
楚河心急:
“到底是什么方法。”
安郎中沉吟道:
“那便是西域血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