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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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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逢朗讶异着她强势而独裁的口气。

    “谢谢,但我并不需要。”

    他在拒绝,很温和但坚定的拒绝。朱水恋怔了一下,开口道:“你千万不要认为你在吃软饭。我当你是朋友才这么说的。我并不是在冒犯你。”她是不是伤了男人最宝贵的第二生命自尊?

    怎么谈到饭的软硬了?早餐里并无稀饭这食物不是吗?白逢朗压下这不太重要的疑问,只道:“你肯让我暂时居住在此,我已相当感激。至于其它私人事务,我尚可自行打理,千万别替我费神。”

    “呃呃那今天今天”他的意思是不是今天不会跟她出门约会了?

    “若你愿意当我的观光向导,我非常感激。改天好吗?”喝完最后一口豆浆,他对她微微一笑。

    “哦好的,就改天。”

    呆呆的看着他向她挥手道别,出门去也。朱水恋快活了一早上的阳光心情迅速让阴天取代,失了所有的胃口。

    她与他,又轧错线了吗?

    一时之间,勇往直前的劳心,竟畏缩了起来。

    白气变得淡薄,不似之前的强烈耀眼。

    白逢朗坐在云端做着每日的功课,三小时之后收气归元,拢在他周身的银光逐渐凝聚缩小,最后化为一颗莹白得半透明的曼珠,在双掌间消失。收功之后,他这才注到银铃咒的白气显得虚弱不济。

    银铃咒会随着依附之人的精气神而发挥咒力。那么,此刻的朱水恋想是心清欠佳、精神倦怠了?那样一个热力四射的人会有失去精神的时候,也算是罕见。

    心情低落的原因应该不致于是他消失三天的关系吧?星期日那天,他曾再度回去过,但没遇到她,于是留下一张字条感谢她收留一夜的盛情,以及道别。

    他在图书馆内创览了史册与地理图表,大约知道人界这五百年的变迁之后,决定之前往中国大陆去寻找根源。那边有长期居住在人界修行的白狼族同伴,更好打探起当年与金狼王有渊源的四个人界家族。

    他确定朱水恋只是凡人,额上的印记是别人加诸于她身上的,也许是有心人为了引诱他现身的招数,在不知情况如何之前,他不愿贸然解去她的印记,因为那摆明了告诉藏身在暗处的人他白逢朗已出现。

    所以来水恋那边的事只能先搁着,他宁愿以更小心谨慎的方式来寻找解答。

    他身上有着殷佑迫切需要的三分之一狼王今,而其他野心份子也知晓要得到狼王今,可以由他这边下手。以前他居住于白狼族内,无人敢擅闯,此时弓引他到人间,确实比较好下手。

    金狼族历劫五百年,已盼到否极泰来的契机,所以小王子殷佑确定是苏醒了,而其他道行高深的野心份子也挥眈眈的等待至今,就为了狼王令的现世。

    没有狼王令,殷佑什么也不能做,甚至修持的法力也被困宥如初生婴孩,此刻他的境况无疑是危险的。这令人心急,尤其白逢朗并不确定金狼王殷析所寄望的那四个人界友人是否仍一本初衷的守护着殷族的气场、血脉,与唯一的复苏希望。

    朝代更迭、战乱频频,中国这片土地上有太多的伤亡与颠沛流离,太多的身不由己,令人不忍怪罪于倘若那四家族早已不再守护殷族

    往最坏的方向去思索,不免担心起小王于此刻境况的艰难。若那四个家族早已不再守护、传承,那么殷佑恐怕会是处于最糟的状况。

    试想,一只甫出世的小狼,它有多少存活的机会?

    没有法力,没有自保能力。又被野心份子长期追踪。那些人可以轻易嗅出它存在的气息,轻易毁掉它若是那样,殷族便真的要灭亡了。

    遗憾的是他并不认得那四个家族,无从追查起他们后代的情况。若不是他曾沉睡了一百年,他可以从旁确保那四个家族坚持守护任务,直到五百年届满。然而该历劫的人向来不会轻易得到帮助,他终究是使不上力。

    断了这一边的线索后,他改而追寻‘星’、‘日’的下落。两方皆是艰难的任务。‘日’在五百年前那场战役中死亡,并以死亡立咒他一向是好冒险的狂野人物,像是根本不在乎能不能在各种机缘巧合下解开咒语、得回他的烈火剑与法力。

    其实白逢朗并不感到惊讶,也不忍苛责他的玩心,因为‘日’就是那种连命都可以玩掉的人,根本没什么顾忌。真不知被他所封印的‘狼王令’有没有现世的一天。两、三百年来他一直在轮回里推算寻找,却不见下落,只求‘日’来得及出现在这交关的时刻。

    再想到‘星’,不免也要叹气。

    “星’并设有死亡,但没有死亡并不代表会比死亡好过多少。五百年前那一战,他被五大高手布阵以待,遭了暗算,还得勉力应付对手,更心系封印‘狼王令’,结果他最后选择全力封印,露出大空门任由对手毁掉他的形体最后,在‘日’的援助下,‘星’没有消失,却被弹出天外,就此消失,生死未卜,至今追寻不着。

    找不到拥有狼王血液的四家族,是因为错失了先机,也因为当年殷祈设下保护的结界,阻却了野心份子的追杀,但同时也截断了白逢朗寻人的线索。

    也许他该去找黑狼王,他们肯定盯了五百年,只是无从下手而已。

    就这么办吧。待他抵达中国,与族人打探过后,接着我黑狼王黑威。他知道黑威出关了。那些在大战中元气大伤的头号份子陆续出来了,就等殷佑苏醒的这次大好机会。目标仍是狼王令。

    据说半个月前黑狼少主黑扬不知为何消失无踪,黑威正暴跳如雷。内情也许不单纯,他该注意。

    白云已飘至中国北边山区,他感应到同类的气息,轻身往下跳,宛若飞鸿,优雅的落向地面。

    及地后,他转身望向来时路的天空,远处的白气,益加飘渺得不复见。

    不知怎地,竟有些挂心。

    她不该是气弱的人啊,那样一张精神奕奕的脸蛋,该是一脑子奇思怪想,满是惊人之语,气质如夏日,袭得人热辣一身才是。

    多罕见的姑娘,他想。

    没有察觉,那位罕见的姑娘已在他心底深烙了印象,顽强的抹灭不掉。

    这可是千百年来第一遭呵。

    今天星期三,艳阳高高挂天际,冷气吹得人舒心,繁华的台北依然踏着她的小快步,驱动经济繁荣的表征,任何一种形式的颓废都不该出现,破坏它的一致性。

    “殷华’的十八楼业务部,活络的外杨振奋不了上司头子冰凉的心,闷在办公室里将自己化为一颗没有自我意识的橡皮图章。谁端文件进来她就负责戳印,看也不看;此刻要是任何一尾衰男拿结婚证书、财产让渡书进来,她只怕卖了自己都还不知不觉。

    三天了啊自从君别后,无心赚钞票

    朱水恋下巴搁在办公桌上,哀悼自己第二次初恋的结束。那人是不会回来了。她知道。

    老天爷从来就无意善待她,她再度认知了这个残酷的事实。以前季曼曼那女人就嘲笑过她的择偶标准,说她适合找那种个性强烈的男人来配对,而不该妄想温文如水的男人,因为根本不搭。温雅的男人不会来追她,而她对那种男人也仅止于天真的幻想而已,真遇上了,相处过后,包准无聊得喊救命。

    朱水恋承认自己是性格强烈的人,但那并不表示她无法欣赏性格平和的人不是。

    何况任何一种爱情的开端不都是由欣赏、好感来做起步的?她二十四年来一心一意、贯彻始终的锺意白逢朗那种类型的男人,难道是区区一句‘天真的幻想’所能涵盖的?

    她就是很喜欢、很欣赏嘛!

    只不过他跑掉了。唉

    “你也够了吧?”季曼曼推门进来,忍不住啐了声,对朱水恋的死样子大翻白眼。“去追杀小金狼呀!去找元旭日练嗓门啊!反正现在有靠山,那家伙不致让你死得太难看。再不然找我练口才也好!”真是够了。

    “璇”朱水恋的眼光直接跳过季曼曼,黏在随后进来的韩璇身上,身子也随之轻飘飘的移过去。

    韩璇任她偎着,一同落坐在沙发上。允许她的死气沉沉,但正事还是得谈的。

    “你说,上星期六遇见了知道你额上印记的人?”这是她提早由日本回来的原因。

    “于悠不一同来讨论吗?”朱水恋点头后问。

    “她得上课,晚上再告诉她与股佑也是一样。”

    “他叫白逢朗,一个很仙风道骨的男人,他甚至比你还俊美哦”“哎哟,你最爱的娘娘腔。”季曼曼好优雅的轻呼着。

    “别忘了元旭日仍然想砍了你。”朱水恋斜睨过去,恶质的提醒她,那家伙永生不忘季曼曼亲吻他爱人的深仇大很。她小命最好捏紧一点,毕竟没人制得了那只喷火暴龙。

    “嗟!”季曼曼摸摸鼻子,闭上嘴。

    “白逢朗?”韩璇思索着这颇为熟悉的名字,在哪边听过呢?”殷佑是不是提过这名字?”

    “有吗?”

    “没印象。”

    韩璇点头,暂搁下这个疑惑,问道:“他还提过什么?”

    “他只说这是银铃印记,想问来处,我不肯说;我反问他时,他也就顾忌了。甚至不肯编个谎言来哄人,我认为他是正直的人。”她叹道:“我好喜欢他。他很俊美、很优雅有礼,看似温和好商量,却又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气质,不是一般市侩男人比得上的。”

    “你是不是漫画看太多了?”季曼曼认为这女人简直幻想过度,把百分之七十的捏造加在百分三十的事实中,然后自己陶醉个半死。

    “你当我花痴吗?索行不良的人是你又不是我。”

    “小姐,你是花痴没错,而且只在特定人士面前发作,威力更大更恐怖。”

    “只要遇对了人,谁都有发花痴的机会,你等着,别笑得太快。”不理她,朱水恋问道:“璇,他不是敌人对吧?”

    “也许不是,但不宜放心得太早。现在的宁静只是风雨前的假相,任何事都不该掉以轻心。”

    “他走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再回来。”

    “会的。毕竟你身上有他要的答案。若在别处找不到,他自会回来。”

    季曼曼轻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假如他是对手,是想伤害殷佑的人呢?”

    朱水恋默然,拒绝回答。

    一百句笃定的‘不可能’也抵不过个万一,纷乱的心,该不该庆幸她的单恋还未太深?踩下煞车或许不会太痛?

    千思万想,就是不愿转念到对立的局面那上头。

    想再见他,又怕对立的不堪。

    多可笑!靶情上来说,甚至八字都没半撇,却已这般浮沉不定,不是发花痴是什么?

    季曼曼那死女人说的真是该死的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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