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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一条最重要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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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思维德侦探带来的坏消息,非常突然而又重要,完全出乎我们大家的预料。我们听完之后,全都惊愕无比,好一阵子沉默不语。格莱格森猛然从椅子上站起来,竟然打翻了他杯中剩下的威士忌。

    我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紧闭着嘴唇,眼睛上边双眉紧锁。

    我的伙伴自言自语:“斯坦杰逊也被害了,这样,案情就更加扑朔迷离了。”

    “案情早就够复杂的了。”雷思维德一边抱怨,一边在椅子上坐下来,然后说:“我真像参加军事会议一般,一点儿头绪也没有。”

    “你……你这消息……确实可靠吗?”格莱格森期期艾艾地问道。

    雷思维德说:“我刚从斯坦杰逊住的旅社那儿来,我还是首先发现这一情况的人呢!”

    福尔摩斯说:“刚才,我们正在聆听格莱格森对于这件罪案的高见,你可否也把你的所见与所做的事说一说呢?”

    “当然可以。”雷思维德不假思索答应说:“我承认,我原本以为德里伯被害跟斯坦杰逊密切相关。这个新的情况让我明白自己根本就搞错了。最初我抱定这样的想法,于是就着手侦查这个秘书的下落。3号晚上8点30左右,有人曾在尤思顿车站看见德里伯跟斯坦杰逊在一起。4号凌晨2点,警察朗斯就在布里克斯顿路发现了德里伯的尸体。我当时所面对的主要问题,就是要搞清楚从8点30之后一直到凶杀案发生的这段时间里,斯坦杰逊到底都做过什么?后来他又到哪儿去了?我一边给利物浦发了电报,了解斯坦杰逊的长相,而且请对方监视美国的船只;另一方面,我在尤思顿车站附近的每家旅社、公寓等地方排查。当时我以为,若德里伯跟他朋友已分手,根据常理推断,当晚斯坦杰逊一定会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住下来,第二天早上他才到车站。”

    “很有可能,他们先约好了会面的地方。”福尔摩斯提醒说。

    事实证明,的确是这样。昨天我整整奔走了一个晚上,不断打听他的下落,但毫无音讯。今天凌晨,我很早又开始查访了。8点左右,我找到了小乔治街的豪理代旅社。当我询问是不是有一个斯坦杰逊先生住在这儿时,他们马上回答说有。

    他们说:‘你肯定就是他等候的那位先生吧!他等你已等了两天了。’

    我问:‘他现在在哪儿?’

    ‘他现在还在楼上睡觉。他吩咐,到9点才叫他起来。’

    我说:‘我要马上见到他!’

    我当时是如此打算,我出其不意地出现在他面前,很可能让他大吃一惊,在他手足无措之时,或许会暴露出一些重要情况。一个擦鞋的茶房领我上楼。他的房间在三楼,有一条不太长的走廊直接到达。擦鞋人把他的房门指给我看以后,就要下楼去。忽然,我发现一个景象,令我特别恶心,有点儿想呕吐的感觉。尽管我有20年的办案经历,但当时也无法自持。一道血迹由房门下边流出来,弯弯曲曲地一直流过走道,聚积在对面的墙脚跟。我情不自禁地大叫了一声,擦鞋人听到后,就转身回来。他一看到这个情景,吓得差点儿晕了过去。房门反锁着,我用肩膀撞开它进入屋内。里面窗户大开着,窗户边俯卧着一具男尸,死者身上穿着睡衣,蜷成一团。他早就断了气,手足已经冰冷、僵硬了。我们把尸体翻过来,擦鞋人马上认出,他就是这间屋子的住客斯坦杰逊。他致命的原因是,身体左侧被刀刺入,伤口很深,伤到了心脏。还有一个古怪的情形,你们猜一猜,死尸脸上有什么呢?

    听到这儿,我不知不觉魂不守舍,感到很可怕。我的伙伴却马上回答说:“是‘拉契’这个词,用血写成的。”

    “正是这个词。”雷思维德说,声音里还带有恐惧心理。一时间,我们都沉默不语。

    这个暗中凶手的谋杀行动好像是按部就班的,但同时又不可捉摸、不可思议,所以也就使得他的罪行更令人恐怖。尽管我的神经在血肉横飞、死伤遍地的战场上锻练得十分坚强,但一想到此情此景,我难免觉得恐怖无比。

    雷思维德继续说:“这个凶手曾有人看到过。一个送牛奶的少年在去牛奶房之际,偶然路过旅社后边的那个小巷,小巷通往旅社后面的马车房。他发现平日搁置在地上的梯子被竖起来,顶端对着三楼的一个窗户,窗户大开着。这个少年走过去以后,又回过头看了看,正看到一个人顺着梯子爬下来,他看上去很从容,毫不慌张地向下爬,这个少年还以为是旅社里的木匠在工作,因此并没有特别留意,只不过心里总是感到,这时工作未免太早了。这个少年依稀记得,此人个子颇高,红脸,穿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估计他在行凶后,肯定还在屋子里逗留了一小段时间。因为我发现洗脸盆的水中有血,证明凶手曾洗过手;血迹也在床单上,可见,他行凶后还镇定地擦过行凶的刀子。”

    听到凶手的身形、面目跟福尔摩斯的推断基本吻合,我就看了他一眼,但我的伙伴脸上没有一丝一毫得意的神色。

    “在房间里,你就没有发现什么能够提供拘捕凶手的线索吗?”福尔摩斯问。

    雷思维德说:“没有什么线索。德里伯的钱袋在斯坦杰逊的身上,看来平时就是他携带着,由他管理开支。钱袋里有80多英镑,一分也不少。犯罪行为看来非同寻常,不管凶手的动机如何,但绝对不会是图财害命。斯坦杰逊衣袋里也没有日记本、文件等,只有一份电报,是一个月之前从克利夫兰城发来的,电报内容是‘JH……现在欧洲’,但没有署名。”

    “再没有其他重要的东西了吗?”福尔摩斯问。

    “没有任何重要的东西了。不过,还有一本小说在床上,看来是死者临睡前捧读的;在床边的一个椅子上,放着死者的烟斗;还有一杯水在桌子上,有个盛药的木匣在窗台上,里面有两个药丸。”

    我的伙伴猛然从椅子上站起来,高兴得眉飞色舞,他大声说:“这是最后的一个关键环节了。现在,我的论断总算是完整了。”

    两个侦探无比惊诧地看着福尔摩斯。

    我的伙伴充满自信地说:“构成这个案件的每一条重要线索,都已被我掌握在手上了。当然,某些细节还有待补充完善。然而,从德里伯在火车站跟斯坦杰逊分手开始,一直到斯坦杰逊的尸体被发现为止,这中间一切主要情节,我都搞得清清楚楚,犹如我亲眼目睹那样。我的观点、见解,我马上要给你们证明看一看。雷思维德,那两个药丸带来了吗?”

    “在这儿!”雷思维德一边说着,一边拿出来一个小小的白匣子,他说:“钱袋、电报、药丸,我都带来了。本来,我想将这些物品放置在警察分局里稳妥的地方。我把药丸带来,仅仅是出于偶然,我声明,我以为这并非一件特别重要的物品。”

    “请交给我吧!”我的伙伴说,“医生。”他又转向我问:“这是普通的药丸吗?”

    这些药丸确实不普通。珍珠一般的灰色,又小又圆,对着光看是透明的。我说:“从重量轻、透明这两个特征来看,我想,药丸在水中会溶解。”

    “正是如此!”福尔摩斯说,“医生,请你下楼将那条可怜的狗抱上来,好吗?它一直拖着病,房东太太昨天还请我们帮它安乐死,免得它活受罪呢!”

    于是,我走下楼去将病狗抱了上来。只见它呼吸困难,目光呆滞,这些都表明它活不太久了。确实,它那苍白的嘴唇说明,它的寿命早就远远地超过普通的狗了。我先在地毯上放了一块垫子,接着把病狗放在上边。

    “现在,我要将其中一个药丸一分为二。”我的伙伴一边说着,一边用小刀将一个药丸切开,他说:“这半颗放回匣子里留着以后用,这半颗我马上放在杯子里,杯子里有一匙水。二位请看,我们这个医生朋友的话没有错,药丸迅速溶解在水里了。”

    “尽管这有点儿意思。”雷思维德带着不满的语调说,他很可能认为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们,“但我看不出来,这跟斯坦杰逊的被杀又有什么关系呢?”

    “耐心点儿!朋友们,耐心点儿!到时候,你们就会知道它跟这案件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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