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萨·惠特尼是圣乔治大学神学院已故院长伊莱亚斯·惠特尼的兄弟,根据我的了解,他是由于上大学时的一个愚蠢的念头,才染上了吸鸦片的毒瘾而不能自拔的。仅仅是因为阅读了德·昆西的一本书,看到其中对梦幻和激情的描绘之后,出于好奇进行了尝试,将烟草用鸦片酊浸泡,然后拿来吸,看看能不能也获得书中同样的效果。跟大多数人一样,直到后来他才发现,这种做法让他那么容易就上瘾了,而想把它戒掉却如此艰难。于是,多年以来,他陷入吸毒深渊难以自拔,并让他的亲友们对他也是既厌恶又为之惋惜。直到今天我都还能清楚地记得他的样子:青黄不接的脸色,黯然无神的双眼,蜷缩成一团的身体,坐在椅子里,一副落魄的样子。
就在1889年6月的一个夜晚,正是人们开始困倦入眼,而且是睁不开眼睛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急促的门铃声。我马上从椅子里坐起身来,我的妻子也是一脸的不愉快,连忙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活。
“又有病人了。”她说,“看来你又得忙一阵了。”
其实我也是刚忙活完一天回来,已经感到很累了,只好叹了口气,站起身正要往门外走,接着就听到了开门声并传来焦急的说话声,然后是一阵快步跑过地毯的脚步声。我们的房门紧接着就一下子被推开了,一位身穿深色呢绒衣服,头蒙黑纱的年轻妇人闯了进来。
“医生,真是对不起,这么晚了还来打搅您!”她说道,一边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一下子跑到我妻子面前,搂住我妻子的脖子,伏在她身上哭起来。
“噢!我真是倒霉透顶了!”她一边哭一边说道,“我感到自己太无助了!”
“啊!”我的妻子一边掀开她的面纱,一边吃惊地叫道,“凯特·惠特尼,怎么是你啊?你把我吓坏了,凯特!我怎么也没想到进来的竟然会是你!”
“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只好来找你了。”每次都是这样,一旦有谁遇到了烦恼的事,就会跑来找我的妻子寻求安慰,她们就像暗夜中的鸟儿,把我的妻子当成了灯塔,一齐来寻找慰藉。
“对你的到来,我们非常高兴!但是,我看你需要先喝一点儿兑水的酒,让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再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或者要不这样,我让詹姆斯先去休息,你觉得怎样?”
“噢!不用,不用!我也同时需要詹姆斯大夫的指点和帮助呢!是艾萨,他已经两天没回来了,我为他担心死了!”
我和妻子,一个作为医生,一个作为她的老同学和好朋友,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她跟我倾诉她丈夫带给她的烦恼了。我们只能想尽办法来安慰她,比如,她知不知道她丈夫现在的去向?我们能帮他找回来吗?
根据她知道的准确消息,似乎有希望,因为这段时间他的烟瘾发作之后,总是喜欢去旧城区最东边的一个鸦片馆去寻求满足。在今天之前,他一般都会在一天之内就回来了,每次都像不行了似的,身子抽搐着,很晚才回到家。但是这次不知道是不是中邪了,两天都过去了,居然还没回来。此时他肯定正躺在烟榻上跟那些码头上的那些不正经的人在一起吞云吐雾呢!要不就是在睡大觉,以便让烟片在身体里充分发挥作用,给他提提神。她确信,肯定可以在那里找到他。地点她也知道,就在天鹅闸巷的黄金酒店,但是她能怎样呢?一个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哪能到那样一个地方去把在那儿鬼混的丈夫拉回来呢?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那么显然就只有一个办法了,就是由我陪同她去那儿。可是我转念一想,没有必要再让她跟着去了啊,我还有一个艾萨·惠特尼的医药顾问的身份呢,仅凭这点关系来说,我应该还是可以让他听我的话的。要是我自己一个人去,或许还更好解决一些。于是我向她承诺,要是他真在她所说的那个地方的话,在两个小时之内我就可以雇一辆马车帮她把他送回家去。当下不到10分钟,我就离开了我的那张扶手椅和舒适愉快的卧室,乘一辆双轮小马车向东疾驶而去。这是一趟很离奇的出行,虽然当时我就觉察到了,但是一直到后来我才真正体会到了它离奇的程度。
不过,在我开始这离奇的经历之先,倒是一切都比较顺利。天鹅闸巷隐藏在伦敦桥东沿河北岸的高大码头建筑物后边,这是一条很脏的巷子。那儿有一家卖廉价服装的商店和一家杜松子酒店,就在这两者中间,靠近一个像洞穴似的豁口处,我找到了我要找的那家鸦片馆。我让马车夫在那儿等着我,然后我便顺着儿的一个阶梯走了下去,这个用石头垒成的阶梯的中部早就被那些来来往往的醉汉们的双脚磨得凸凹不平了,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的。远远的看见那门上,一盏飘忽不定的油灯悬挂在那儿,在灯光的照耀下,我找着了门闩,打开门摸了进去。这是一个又深又矮的房间,浓重的棕褐色的鸦片烟的烟雾弥漫了整个屋子,一排排的木板床靠墙放着,它就像移民船前甲板下的水手舱一样。借着微弱的灯光,一群横七竖八的人隐约可见,他们正躺在木板床上抽着鸦片烟呢!他们或垂肩低头,或蜷成一团,或往后仰着头,或下巴翘得高高的,纷纷从各个角落里用那一双双无神的眼光打量着我这个新来的客人。屋子里黑影幢幢,不时地发出或明或暗的微光或者红色的光环,这时人们正在抽鸦片烟,燃着的鸦片在金属的烟斗锅里冒出的光。除了寥寥无几的一些人或自言自语或低声交谈外,更多的人都静静地躺在那里,而那些人的交谈也很独特,他们有的人滔滔不绝,说个不停,但却都是在谈自己的心事,对别人的话语根本就没听进去。在屋子的另一角,放了一个小炭火盆,盆里的火正旺着呢!就在盆的旁边,一个又瘦又高的老者正两手握成拳头,托在两颊上,底下的两个胳膊肘顶在膝盖上,坐在一只三条腿的木凳上发呆,他两眼直盯盯地看着那盆中的炭火,一言不发。
我一进门,就见一个面色苍白的马来人伙计急忙走到我面前,把一杆烟枪和一份烟剂递给我,要招呼我到一张空着的木床板上去。
“谢谢,我不会在这待很长时间的!”我说,“我有一位叫艾萨·惠特尼的朋友在这里,我是来找他的。”
这时我右边的黑暗处有人动了一下,并发出一声叫声。借着微弱的灯光,我看见了惠特尼,只见他面色苍白,一副憔悴的样子,衣衫不整,正瞪圆了双眼看着我。
“上帝!竟然是华生!”他说道。说话的时候,他样子让人感觉又可怜又可恨,一副神经紧张的样子。“嗨,华生,现在是几点了?”
“不到11点钟。”
“是哪一天的11点钟?”
“星期五,6月19日。”
“噢,天哪!我怎么一直觉得是星期三呢!今天就是星期三,你干吗要吓唬我?”他的头垂了下去,将脸埋在双臂间,开始放声大哭起来。
“我再跟你说一次,今天就是星期五,你应该感到羞愧才是,你的老婆都在家等你两天了!”
“是的!我是该感到羞愧,可是你弄错了。华生,我在这才待了几个小时而已,刚抽了三锅还是四锅……哦,我已经不记得抽了多少锅了,但是我愿意跟你回去。我确实不该让凯特为我担心,噢,我可怜的小凯特!请把我扶起来一下!哦,对了,你有没有雇马车来?”
“当然,我雇了一辆,就在外面等着呢!”
“那好,我就坐车回去吧!可是我肯定欠人家账了,帮我看一下一共欠了多少,华生。我现在没有一点儿力气,我完全不能照顾自己了。”
穿过那两排躺着人的木板床之间的狭窄过道,我尽量屏住呼吸,因为我不想闻到那让人嫌恶的难闻的鸦片烟的臭味,我找了半天老板也没找着。当我从炭火盆旁的那个高个子身边走过去时,突然感觉到上衣的衣襟被一只手拉了一下,并且传来一个人的低语:“往前走,然后再转回头看我!”这两句话在我耳边听得特别清楚。我一低头,发现除了身边这个老者以外,不可能有别人。但是,他现在正跟刚才一样聚精会神地地坐在那里呢!只见他骨瘦如柴,一脸的皱纹,佝偻着背,双膝间掉下一支烟枪,像是因为他太衰弱无力滑下来一样。于是我向前走了两步,再回头看时,不禁吓了一跳。所幸我很能控制自己,所以没有发出惊叫。他也慢慢把身子转了过来,这时只有我能看见他。此时的身体完全跟刚才不一样了,佝偻的身子已经伸展开,脸上的皱纹也一下子不见了,刚才还是没精打采的双眼此时突然变得有了神采。坐在炭火盆边的不是别人,竟然是歇洛克·福尔摩斯。此时的他正对着吃惊的我咧嘴笑呢!他不动声色地向我示意,让我到他身边去,然后立刻把身子又转了过去,等到再次侧面面对别人时,立刻又显现出一副颤颤巍巍的老者姿态。
“福尔摩斯!你怎么到这个地方来了?你要干什么?”
“小点儿声。”他回答,“我的耳朵很灵敏的,要是你愿意帮我个忙的话,你去把那个吸鸦片的朋友给打发走再说,那时我可能会很愿意告诉你一些。”
“我还雇了一辆马车在外边呢!”
“那好,就让他自己坐车回去吧!你现在完全不用担心他了,要知道他绝对没有力气再去惹出什么事来了。我建议你再写个便条,让马车夫给你的妻子捎去,告诉她我们俩又聚到一起了。你先到外边等我一会,5分钟以后我就出来。”
对于歇洛克·福尔摩斯提出的任何请求,我每一次都很难拒绝,因为他总是会以一种很委婉的态度明确地提出来。不管怎样,我也觉得只要惠特尼坐上马车,我也就等于完成了我的任务。那么接下来当然很乐意跟我的老朋友一起去进行一次非同寻常的探险了。虽然对于他来说,探险是生活中很平常的事情。于是,我花了几分钟的时间写好便条,并帮助惠特尼还清了欠账之后,把他带出去坐上车,目送着他在黑夜中渐渐远去。很快从那鸦片烟馆里走出来一个年老体衰的老人,然后我们一起走到了大街上。他一直弓着腰,佝着背,走路颤颤巍巍的,直到走了两条街的路程之后,他先向周围快速地打量了一下,然后才把身子伸直了,哈哈大笑起来。
“华生,据我猜测……”他说:“从你的医生角度来看,你肯定认为我除了注射可卡因和其他一些你并不反对的小毛病之外,又添了一个坏毛病吧!”
“在那个地方看到你,我肯定非常惊讶!”
“但是在那里看到你我比你还惊讶呢!”
“我到那里是为了要找一位朋友。”
“那么我到那里是要找一个敌人的。”
“敌人?”
“没错,是我与生俱来的敌人,也可以说是我所称为的一个囊中之物。简单地说,华生,我所进行的是一个非同寻常的调查,我希望根据那些大烟鬼的胡说八道来寻找我所要的一条线索,这就跟我以前所做的一样。万一我被那个烟馆里的人识破的话,我可能转眼之间就没命了。曾经因为个人原因,我以前到那里做过一次调查,而开烟馆的那个混球印度阿三就为此要报复我呢!有一个活动的木板门,它就在保罗码头附近的拐角处,也就是那栋房子的后面,它可以告诉你一些怪异的、晚上经过那里的东西的故事。”
“什么!你说的不会是一些死尸吧?”
“哦,就是他们,华生。要是我们能从所有被那个烟馆害死的倒霉鬼身上弄到1000镑的话,我们可就发大财了,这个地方可是这沿河一带最险恶的谋财害命的场所。虽然我有点儿为内维尔·圣克莱尔担心,怕他有去无回,但是我们必须在这儿设下陷阱。”他用嘴嘬住两个食指,吹了一个尖锐的口哨,远处也随之传来一样的口哨声,很快就传来了一阵车轮声和嘚嘚的马蹄声。
这时从黑暗处驶出一辆高轩的双轮单座马车来,车子两边的吊灯射出两道黄色的灯光。“好了,华生!”福尔摩斯说,“你肯不肯跟我一块去啊?”
“只要我能给你添一份力的话。”
“啊哈,还是老伙计在关键的时候能帮我啊!当然对于一个一个记忆力好的人来说那更是甭提了,我在杉园的房间里正好有两张床铺。”
“杉园?”
“对,那是圣克莱尔先生的住处,我就住在那里进行侦查。”
“那它在什么位置?”
“就在肯特郡,离李镇很近,大概要跑20来里路就到了。”
“我到现在对你的案子可是什么都不知道啊!”
“当然啦,不过一会儿就会知道了。上车吧!好了,约翰,就不再劳你大驾了,给,这是半克朗(英国带王冠的旧制5先令硬币)。明天大概11点钟左右,还在这里等着我。好了,出发吧,回头见!”
他轻轻往马背上抽了一鞭子,马车就疾驰起来,在经过了一条条黑黝黝的寂静无人的街道后,路面渐渐宽阔起来,然后经过一条黑沉沉的小河,从河上的一座两侧有栏杆的大桥上穿了过去,再往前,又经过一片到处都是瓦砾的荒僻的地方。这里一片荒寂,只能听到巡警沉重而有规律的脚步声,偶尔也会传来一些半夜不归、饮酒买醉者在路上的滥情歌唱,他们会暂时打破这无人的寂静。天上缓缓飘过三两片散散的云朵,寥寥几颗星在云缝中忽隐忽现,发出星星点点的亮光。福尔摩斯一直沉默着,只顾着赶车了。他埋下头来,好像和尚入定一样。坐在他身边,我百思不得其解,这个新案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案子呢?居然能让他如此费神。虽然有很多疑问,但是又不敢打断他的思考。走出好几里之后,我们驱车来到了郊外一个别墅区的门口。直到这时候他才晃了晃身子,耸了耸肩膀,把烟斗给点着,马上就摆出一副很得意的样子。
“华生,你真能沉得住气啊,竟然能一直保持沉默。”他说,“这一点让你成为一个很难得的朋友,我敢说你一定是这样的。但是对我来说,我很重视和别人互动的,因为我并不能保证我的想法一定能令别人完全满意。当今晚那位可爱的年轻女人来门口迎接我时,我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说。”
“你应该知道的,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还好,我们到李镇之前的时间正好足够向你介绍一下本案的案情,这个案子看似非常简单,但是却让我如坠无云雾中。虽然有很多明显的线索,但是不知道该从何下手。好吧,让我向你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案子吧!华生,没准儿你能让眼前一片漆黑的我看到一线曙光呢!”
“好的,你只管说吧!”
几年前,或者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在1884年的5月。有一个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绅士来到李镇,圣克莱尔先生,现年37岁,无不良习惯与嗜好,此人一看上去就知道比较富有。他一到这儿就购买了一套很大的别墅,庭前院后装饰得特别漂亮,过着很奢华的生活。他和附近的邻居们慢慢地结交成为了朋友。1887年,本地一家酿酒商的女儿被他迎娶为妻,并为他生下了两个孩子。他虽然没有工作,但是却投资了几家公司,他每天早晨都会进城,然后再从坎农街坐下午5点14分的火车回来。圣克莱尔先生可以说是慈父贤夫的模范,人缘也很好。另外要多说一句,到现在为止,据我们调查,他的全部债务共计88镑10先令,而他在首都郡银行里却有220镑的存款,因此,很显然他不会为财务问题而苦恼的。
上星期一,圣克莱尔先生比往常进城早了很多。在出发前,他曾经说过,今天将要办两件重要的事情,并答应小儿子给他捎一盒积木回来。巧的是,就在那一天,他刚出门,就有一封电报送到了他的妻子手里。电报说有个贵重的小包裹已经寄到阿伯丁运输公司办事处,正在等她前去取回,这个包裹正是她一直等着的。那么,我想要是你比较了解伦敦街道的话,你就能知道公司的办事处就在弗雷斯诺街。在那条街上,一条岔道正好通向今天我们相遇的地方,即天鹅闸巷。于是,圣克莱尔太太一吃完午饭就进城了,在商店买了一些东西就直奔公司办事处,到那把包裹取出来,然后就准备回车站。在经过天鹅闸巷时,正好是下午4点35分。你听懂了吗?
“完全能听明白啊!”
要是把你的记忆再拉长一点,你还记得吗?星期一那天,天气特别炎热,圣克莱尔太太走得很慢,到处张望着,希望能雇到一辆小马车。因为她发觉那些周围的街道太讨厌了。就在她一路走一路停,经过天鹅闸巷时,一声似哭似喊的声音猛地一下子传到了她的耳朵里,她竟然意外地看到了她的丈夫。此时的他正从三层楼的窗口朝下望着她,远远地好像在向她招手似的,她一下子几乎吓呆了。因为那是一扇开着的窗户,丈夫的那张脸当时她看得特别清楚。根据她的描述,他当时的样子特别吓人,情绪很激动,在拚命向她挥手,可是突然就一下子消失了,就像身后有什么神秘的东西把他猛地拉回去一样。而凭着女人的敏感,她突然发现丈夫身上的一个异常,那就是他穿的衣服跟他进城时发生了变化,虽然外衣还是他进城时的那件黑色上衣,但是他的脖子的硬领和胸前的领带却没了。
她可以肯定他一定是出事了,就急忙沿着台阶快跑了下去,直奔那个房子的前屋,而这个房子其实就是今晚你发现我的那个烟馆。正当她穿过屋子想要上往二楼去的楼梯时,被我所说的那个印度人拦在了楼梯口,他把她推了回来。这时紧接着又过来一个丹麦的帮手,一起推搡着把她推到了街上。此时她更是满心疑虑和惊慌,赶紧顺着那个巷子跑了出去。万幸的是,她在弗雷斯诺街头遇见了正要去值勤的一位巡警的头头和两名巡警。她向他们说明求助的原因后,那头头和同两名巡警就跟着她又跑回去,他们不顾那烟馆老板的一再阻拦,还是冲进了刚才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那间屋子,然而在那间屋子里,他们并没有发现任何圣克莱尔先生呆过的痕迹。实际上,只有一个面目狰狞的瘸子在那里,而且好像就是住在那儿,除了他之外,整层楼都没有见到一个人,而这个瘸子跟那个印度人一起再三保证说,那天下午他们没有见到一个人去过那层楼的前屋。他们的极力否认让巡警头头也无法定夺,差一点儿就要认为是圣克莱尔太太看错人了。就在这个时候,她猛地大叫一声,一下子扑到了桌子上的一个小松木盒前。她打开盒盖,哗地一下,一大堆儿童玩的积木被倒了出来,而这正是他答应过给儿子买的积木玩具。
她的这个发现,不仅让那瘸子很惊慌,更让巡警头头因为瘸子的惊慌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他们仔细对每一个房间进行了搜查,结果发现,一切事实表明,这关系到一件可恶的犯罪行为。这层楼的前屋摆设比较简单,是作为大卧室用的,这间屋子又与一间小卧室相连,从小卧室往外看,可以看到它对面的一段码头,不过是码头的背部。在码头和小卧室的窗户之间,有一窄长地段,在退潮以后是干的,等到涨潮时,却会成为超过1.25米深的河域;卧室的窗户比较宽敞,开在下面。在对这个房间进行搜查时,发现窗框上和卧室的地板上都有留几滴血迹。在前屋中有一条帷幕,拉开后发现,除了那件上衣以外,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包括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都在那里摆着呢,不过根据这些衣物来看,没有瞧出有什么破绽,不存在施暴的迹象。而圣克莱尔先生也不知所踪,很显然,这屋里别无出路,只有从窗户逃出去的可能。从遗留在窗框上的那些可怕的血迹看,靠游泳逃生也没多少可能性,因为当时悲剧发生的时候,正赶上涨潮的最高峰时期。
再来介绍一下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那几个犯罪嫌疑人吧!前面所说的那个印度阿三可谓是臭名昭著。但是按照圣克莱尔太太的说法,她的丈夫刚出现在窗口才几秒钟,她就看到阿三在楼梯口了,从这一点判断,他最多只是这个案子中的一个帮凶。他自己也一直为自己辩解说,他对发生的一切都一无所知,并且强调他对楼上的住户休·布恩的所有行为也无从知晓,至于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物怎么会出现在那个屋子里,他更是说不出个究竟。
以上就是烟馆老板印度阿三的大致情况,那么这样一来,最后亲眼看到圣克莱尔先生的人就应该是那个住在三楼的阴险的瘸子了。他叫休·布恩,面相丑恶,在伦敦旧城区远近闻名,他的职业就是乞讨,但是为了逃避城管,他伪装成一个卖火柴的小贩。也许已经留意到了,他每天就窝在针线街附近的一个靠左边的一个墙角,他一天到晚地盘腿坐在那儿,膝盖上放着为数不多的几盒火柴。因为他外表给人很不幸的感觉,所以在他身边的一个沾满了油污的皮帽里,常常放满了路人施舍给他的零钱。其实,早在我意识到要调查他以乞讨为业的生活情况之前,我就已经无数次对他观察过。可是经过调查和了解之后,我不禁为他的乞讨情况感到很惊讶,因为那么短的时间内他居然有那么多的收获。我觉得这应该得益于他异常的长相:一头乱糟糟的红头发,一张因为一块恐怖的伤疤而显得更加丑陋的苍白的面孔,尤其是那块伤疤,稍微缩一下就会带动嘴唇外翻上去;一副像巴儿狗一样的下颌,再加上那双和他的红头发相对应的像鹰一样锐利的黑眼睛,这一切都让他有别于一般的乞丐。所以凡是从他面前路过的人都要看他一眼。更重要的是,很显然他是个很聪明的人,因为不管路人施舍给他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他都会给你说好话。这个人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了,他就是租住在那个烟馆里的人,而且应该就是最后见到我们要找的那位先生的人。
“但是他不过是一个瘸子!”我说,“就凭他一个人又能把一个正当壮年的男人怎么样呢?”
“要是单看他一瘸一拐地走路的样子,他应该属于残废人。可是,从别的方面看,显而易见的是,他长得很壮,并且生活是很好的。华生,依你医生的经验应该会知道,如果一个人身体有一部分肢体不够灵活的话,往往会通过其他部分肢体的更加强壮来弥补这一点的。”
“请接着往下说。”
当时,窗框上的血迹一出现在圣克莱尔太太面前,她就晕了过去,然后被一位巡警驱车将送她回了家,毕竟她留在那儿也起不到什么作用。巴顿警官开始全面负责此案,他认真地搜查了一遍所有的房屋,但一无所获。当时他犯了一个错误,即没有立刻抓捕休·布恩,可能让他有机会和他那印度朋友进行了串供。不过还好,这个错误没有继续犯下去,被及时加以纠正,他很快就被拘捕并接受了搜查,但在他身上没有发现一个可以值得怀疑的地方。不错,他的T恤衫的右边袖子上是有些血迹,但他告诉警察这血是从他左手的第四指靠近指甲的地方流出来的,因为那儿被割破了,并且还告诉警察,就在之前的一会儿,他因为走到窗户那里去过,所以那窗框上的血迹也是他留下来的。他死不承认见过圣克莱尔先生,而且向警察打赌说,他跟他们一样对出现在他屋里的衣物感到莫名其妙,对于圣克莱尔太太所说的看到她丈夫在窗前出现的事实,他反而认定是她在说胡话或者做梦。虽然他大嚷大叫表示抗议,后来还是被带到警局去了,同时警官留下来,守在那个屋子里等待潮水退去后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新的线索。
幸运的是,他竟然真的在那泥滩上发现了一件东西,不过不是他们所害怕的内维尔·圣克莱尔本人,而是他的上衣,这件上衣孤零零地躺在退潮后的泥滩上。你能猜到他们在衣袋里发现了什么吗?
“我猜不出。”
“没错,我估计你肯定猜不出的。居然发现那件上衣的所有口袋里都装满了便士和半便士——一共是421个便士和270个半便士,这应该也是这上衣没有被潮水卷走的原因吧!而人的身体又不一样了,那个地方的潮水在退潮时,水势很凶猛的。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极有可能是这样的:身体被潮水卷到了河里,而这沉甸甸的上衣却留了下来。”
“但是,他难道只穿着一件上衣吗?因为根据我所知道的,别的衣服都在那个屋子里啊!”
“不是这样的,先生,不过也许这件事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如果当时确实是布恩把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的,但是除了他之外又没有人看到,那么他会继续采取什么行动呢?他应该会立刻想到把那些代表证据的衣物销毁,当他拿起那些衣物刚要往窗外扔的时候,又会马上想到一点:那件上衣会随着水漂浮上来的。而当时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因为楼下已经传来那位太太想要强行上楼而在楼下吵闹的声音,然后他的印度同伙可能已告诉他有几个巡警正赶过来,显然此时已经不能有任何耽搁了,他便迅速跑到藏着他乞讨得钱的地方,把他看到的那些硬币尽可能往衣袋里塞满,这样一来就可以保证上衣不会飘上来了。在抛出这件上衣以后,本来还打算都按照这个方法处理别的衣服的,但是这时已经从楼下传来了急急的脚步声,可能巡警已经上楼了,他也只能顾得上去关闭那扇窗户。”
“听起来很有道理。”
“好,咱们暂且就当它是真的吧,目前为止这个假设看来是最好的。我前面说过了,休·布恩被拘捕并被抓进了警局,但是却找不到任何他以往的罪证。这么多年来,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乞丐,他应该过的是一种与世无争的平常人生活的。现在这个案子陷入了僵局,所有的问题都不能得到解决。比如:内维尔·圣克莱尔当时怎么会在烟馆里?他在那里时发生了什么事?他的人呢,如今在何方?他的失踪究竟和休·布恩有没有关系?我承认,根据我以往的经历,好像还没有一个案件像这个案子这样,看似简单却实际上有很多难点。”
一边听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娓娓叙说这接二连三的怪事,一边我们的马车快速行驶过这座大城市的郊区,那些散居的房子被我们一一甩在了身后,然后又穿行于有篱笆的乡间道路上了。当我们驶过两个稀稀落落的村庄间时,从几家窗户里漏出几许微弱的灯光。这时,他已经把事情的大概说完了。
“好了,我们到李镇的郊区了。”我的朋友说道:“这一路上虽然路程不长,却途经英格兰的3个郡县,先是米德尔赛克斯,然后是萨里,最后是肯特郡。看到那树丛中的灯光了吗?杉园就在那里。那灯底下一定坐着一个女人,此时正满心忧虑地静等着我们的到来呢,她应该已经听到我们的马蹄声了。”
“不过你为什么不在贝克街办理这件案子呢?”“因为在这里需要调查的事情不少。放心吧,对我的朋友和帮手,圣克莱尔太太会很欢迎的,她已经很周到地安排了一间屋子为我所用。华生,我现在可真有点儿不好意思见她,因为我到现在还不能查到她丈夫的确切消息。好了,我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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