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有了这过目不忘的本领,我单单这一下午的时间,就能将整个高三半个学期的内容给刻在脑子里了……”
从教学楼走下来,林烨现在已经完全进入了忘我的学习状态当中,这就导致周围同样放学回家的同学们像看怪人一样看着他。
“边走路边看书?这谁啊?有这么勤奋?作秀给谁看啊?”
“你们看,就他那翻书的速度,两三秒钟就翻一页,这能看得进去么?明显是在作秀!”
“我看啊!这人不是书呆子就是神经病,边走路边看书,也不怕掉到坑里……”
……
周围的同学对着林烨指指点点,很快便有人认出他来了。
“咦?我知道他是谁了,今天不是高三(2)班的那个林烨很火么?一个倒数一百多名的吊车尾差生,竟然口出狂言,要考进年级前五十名,追求校花秦子衿。”
“难道这人就是林烨?可是怎么校花秦子衿会答应他这么无礼的约定啊?要是他真考上年级前五十名,岂不是我们的冰山校花就要做他的女朋友了?那可真的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啊!”
“异想天开吧!校花秦子衿肯定是知道他绝对没可能考进前五十,才答应他的。一个倒数一百多名的差生,就算再怎么用功,离高考不到两个月,他能一飞冲天?”
“呵呵!难怪这林烨连走路都在看书,不过他要是真的能够靠近年级前五十,母猪都能上树了……”
……
由于林烨这边走路边看书的“行为艺术”特别惹眼,瞬间就又让他在校园里小火了一趟。不过大家都只是在看热闹,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根本没有一个人觉得他真的可以考进年级前五十名。
“没想到记忆力好了以后,学习是如此的简单。英语单词就不必说了,连数学、物理和化学的那些公式、解题方法,都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整本书的内容归纳起来,也就是那么一些重点而已……”
从前的林烨并不是没有用功尝试过读书,可是偏偏因为符种的原因,记忆力奇差无比,所以读起书来特别头疼,什么都记不住。现在却是不同了,有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课本知识不断地在脑海当中堆积起来,几乎是瞬间就理解消化,让林烨真正地体会到一种翱翔在知识海洋当中的快乐。
“难怪有些学霸将学习作为乐趣,原来能够快速学会这么多知识的感觉这么爽!”
一路上出了校园,林烨除了偶尔瞄一眼看路外,全身心地都投入到了手上的课本上,也根本不在乎周围路人的异样目光。
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有人不长眼睛地就撞到了林烨的枪口上了。当林烨正打算往后继续快速翻页的时候,突然,五名黄毛小混混就冲了上来,将他给重重围住。
“狗哥!找到他了,就是这林烨,害得我们得罪了方少。”
一个小黄毛挡在林烨的面前,得意地冲着林烨身后走来的咬狗叫道。
“哼!好小子啊!今天也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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