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教过我笛子,夫子教过我筝,这两样应该我会弹一些。至于曲子,要看心情,心情好,弹出来应该会轻快一些,心情不好弹出来,自然会让人开心不了。”惜君实话实说。
“小丫头,小小年纪,你还真会弹曲?”季老头难免不信!
“我若弹得好,一首曲子一顿酒肉!就像用铜钱换一样!?”惜君对这俗土尘洲的交易似乎开了点窍。
“成!”季老头心里燃起莫大的好奇与希望。
“上筝!”季老头吩咐仆人道。
惜君酒足饭饱,当即弹起了夫子才教的曲子,因是二遍,已能流畅自如。
季老头听罢,笑得嘴都合不拢了,简直是捡了一个天大的宝贝,原本只是想当个奴隶倒卖,结果发现酒量好到能翻倍当陪酒卖,现下又觉得无论皮相还是天赋都有当“瘦马”的资质,若能培养成头牌,将来便是一颗日进斗金夜进斗银的摇钱树……季老头越想心里越是美滋滋的。
“世间有些地方,简直是人间天堂,那儿金碧辉煌,富贵荣华,顿顿都有吃不完的珍馐美味,看不尽的世间繁华。你可愿去?”
“那儿有集市吗?热闹不?可有话本子里的文人墨客、英雄侠士?”惜君满怀期望的问向季老头。
“有有有,当然有,市集之大,如同沧海,白天黑夜,皆不停歇。文人墨客、英雄侠士,你若喜欢,任你挑选,天天、顿顿陪你吃肉喝酒皆随你愿!”
“真有这么好的地方?这么好的事儿?我要去我要去!”
季老头脸都要笑歪了,他从未见过这么“开窍”又“主动”要去青楼的女子。
“可我这么小,如何去得那么好的地方?那儿定会有什么要求?”惜君生平第一次对自己不自信起来。
“对,好地方自然要求高,你若肯好生学习个七八年,会得识文断字,各类琴棋之艺皆能精通,那些文人墨客便会高看你几许;你若再会些舞艺,那些英雄侠士便会对你顶礼膜拜,到时候你便是顶尖尖的人上人,所到之处无人无不喜欢。咱们管这叫花魁!”
“我要当花魁,我要让每个人都喜欢我。不过,武艺我会不少,这个倒可以省些教习的时间,这样算下来我是不是可以早些当上花魁?”惜君对季老头口中纸醉金迷的世界毫无判断和抵抗能力。
季老头听罢,当即呵呵笑了几声。小女娃涉世未深,果然好骗!
惜君以为季老头不信,捡起扔掉的筷子,运起灵力注入其中,往一酒缸上击去,筷子穿过坚硬的酒缸,半截没入缸体,缸却未裂,酒亦未溢!
季老头哪见过这般本事,此武艺虽不是彼舞艺,但更让他大开了眼界。他使劲儿捏了自己的大腿几下,真疼!想来不是做梦。但他仍难以置信世间怎么真有这么“奇异”的女子?还偏偏是个女娃!还偏偏让自己遇上了!还偏偏只花了他十二两银子!
“现在天色已晚,你也酒足饭饱,便在此地窖打一地铺,好好休息一夜,咱们明早便出发。”季老头怕被旁人知晓了如此可遇不可求的上品好物,亦怕惜君反悔逃跑,不敢声张的他顺手将惜君反锁到了地窖里。自己则一边抓挠着头,一边还沉浸在震惊中迷迷糊糊地回了房。可就是他这关人的随手之举,却让他万劫不复,连一丝后悔的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