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楼兰城再也不复往昔灯火。
这个有着独特风情的小城此刻敞开了城门,浩浩荡荡的人群在城门穿梭。如果仔细去看,会发现是盗匪押解着平民。
厮杀的声音早就停了,在狂风的猛烈进攻中,楼兰并没有坚持多长时间。
这一切的起因该说是护城大阵被打开的缘故,失去了那层屏障,楼兰的军心也在那一刻垮塌。当狂风的盗匪们手持着利刃蜂拥而入的时候,楼兰的士兵们并没有做太多的抵抗,便缴械投降了。
楼兰的士卒共有一千,而入侵的狂风足有四千。四倍的差距,加上高端战力上的差距,这场仗几乎没什么可打的。
此刻狂风将楼兰所有的人都带到了城外的空地上。
楼兰总共两万居民,现在全部围聚在一起,男女老幼都在此处。至于楼兰的降兵则是看押在别处。
原本的城主府,此刻已经成了狂风的大本营。在城主府里,狂万雄坐于大堂的正中。即便是在大胜之际也没有脱下一身的铠甲。
在狂风里曾有个传言,相传狂万雄从青年时起,就一直身披盔甲,即便睡觉都不曾脱下,常年累月下来,盔甲已经和狂万雄的皮肉长于一体,已经人甲合一。
当然,这仅仅只是一个传闻,当不了真。不过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狂万雄确实很少脱下他的铠甲,随时随地都像是一副备战的样子。至少在狂风里,几乎没人见过他不穿铠甲的样子。
狂万雄位于正中,而在下方,则是几十人围聚一堂。这些人无疑都是狂风的支柱,实力最强的几人足有地阶修为,而其余的都是玄阶七八层的人。这样一群人,若是拿出去,不管放在什么地方,都是一股不菲的战力。
有了这种实力,已经具备了和天圣帝国叫板的资格。
众人围在台下,推杯换盏。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他们用最小的代价攻下了一座城,这种事值得好好庆贺。狂风打过几次大仗,唯独这次是最轻松的,护城大阵就不说了,最关键是楼兰的士卒们根本没有抵抗的心思,拿下楼兰比拿下塞安城还简单。此刻满场都洋溢着喜悦的气氛。
在场的人当中,有一黄衣男子,男子个头偏矮,两颗大龅牙。这人是狂风的第二把交椅,名为黄二,实力仅次于狂万雄,达到了地阶两层的程度。
此刻他已喝得满脸通红,边塞的烈酒一杯就能醉倒一名大汉,他趁着今晚这欢愉的劲头一口气连干了十几坛,要不是有雄厚的底蕴,根本扛不住这股蛮横的酒劲儿。
他醉醺醺地朝台上边笑边拱手:“恭喜大哥,贺喜大哥,今日又拿下一座城。有了两座城的资源,我们狂风就有了发展壮大的资本,照这种势头下去,我们占领边塞,也已经指日可待了。”
那旁边立马有人接过话头:“二哥此言差矣呀,什么叫占领边塞,我们狂风,早晚要打下整个天圣帝国,区区边塞,那根本不在话下。”
说话这人长得甚是英俊,一身黑色兽皮的衣服,领口竖着某种鸟类的尾羽。此人名叫胡飞鹰,是这狂风的第三把交椅,实力已经达到了地阶一层的程度。
狂万雄本人好武,黄二好赌,而这胡飞鹰则是好女色。此人性情阴狠,被他看上的目标从来逃不掉。至今为止,已经不知道
有多少女子的清白毁于他的手中。要说狂风的几位当家的当中,谁最招人记恨,毫无疑问是此人。
狂万雄看着他们在下面吵闹不休,也不管他们,只是自顾自地闭目养神。
没过一阵,门外突然进来一人。
“禀首领,已经找到楼兰的领主了。”那人道。
狂万雄睁开眼睛:“带上来。”
随后便见到一人被押解了进来。
那人头束高冠,锦衣玉佩,一副儒雅的打扮。年纪不大,长得也相貌堂堂。
他双手被捆于背后,但是走进来时却丝毫不显惊慌,仅仅只是环视了周围一圈。
“你便是楼兰的城主?”狂万雄问。
“禀大人,城主是家父,只是家父受了些伤,没办法来面见大人,便由在下来代劳。”夏渊彬彬有礼地回应。
看他这样子,一点被人胁迫的样子都没有,反而是那么云淡风轻。
狂万雄一双深凹的眼睛微微凝视,淡淡的道:“松绑。”
后面立马有人来为他松开了手上的束缚。
夏渊这才盈盈行了一礼:“谢过大人。”
一屋子人此刻都注视着夏渊,对他的表现津津乐道。
黄二醉醺醺地打了个酒嗝:“这臭小子,明明只是城主的龟儿子,为何见到我们一点都不惧?”
夏渊朝他的方向也拱了拱手:“大人们皆是仪表堂堂,又非吃人厉鬼,我为何要怕?”
那黄二长得贼眉鼠眼,特别是两颗龅牙,甚是难看,夏渊一句相貌堂堂,便是将他说的心花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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