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他虽然年纪已经有四十好几了,但是一双手放在方向盘上都觉得手足无措,不知道要放在哪儿才好,甚至觉得手心有点儿出汗。
他在方向盘上蹭了好几下,这才放松了些。
“那……那……行吧,唉!”
沈皓祯看着楼上程晓雾家的灯许久都没有熄,有些出神。
过了好半天,他才缓缓问道:“一般你媳妇要是生气了,你哄不哄,都怎么哄的?”
司机大哥一听,憨憨地笑了。
“哄,那必须得哄啊!我跟你说,一个家里啊,媳妇的作用真是太重要了。我每天这么上班,净上夜班了,天天凌晨好几点回家。我媳妇也上班,但是她下班早,她就把饭做好,自己吃完,等到凌晨我回去的时候,饿得肚子都扁了,一看锅里,给我留着饭菜呢,还热乎的,吃完饭往厕所一看,换洗衣服也给你准备好了,别提那感觉多好了!”
一提到媳妇,司机大哥脸上露出了非常自然的温暖。
大概这就是一个普通人的幸福。
每天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赚只够糊口的钱,忙忙碌碌,却有着平凡的小幸福。
沈皓祯闭上眼睛想象了一下。
倘若当初他不创业,也不折腾那些有的没的,安安稳稳地毕业,然后找一份月薪几千块的工作,每天早九晚五地上班,这样早早地攒出一点钱,不必太多,够买一套小房子,然后就可以向她求婚了。
也许只需要很短的时间,他们大学毕业后不久,就可以把结婚提上日程。
他不必让她等上那么多年,也许老早就可以把她娶会家,然后他努力工作,升职加薪,等着她给他生一个孩子,每天听着孩子咿咿呀呀的声音,闻着奶香味入眠。
他们就会是一对普通的,平凡的夫妇,他每天下班回家,可以吃到她准备的晚餐,可以享受到孩子热情的抱抱。
这样也很好。
一说到媳妇,司机大哥显得自然多了,一下就打开了话匣子,“其实哄媳妇说难不难,说简单吧也不简单。比如说我媳妇吧,她就爱吃,吃得挺胖乎的,现在一身肉了。刚谈恋爱那会她身材可好了,也就九十多斤吧,你说现在多少斤了?我告诉你,足有一百三!
不过以前她瘦的时候总这样那样生病,胖了以后身体好多了,我倒觉得她胖乎的样子也挺好的。她啊要是一生气了,给她买她最爱吃的红烧肉,烤鸭回去,还有她喜欢的奶油蛋糕,奶茶,反正都给她买回去,敞开肚子吃一顿,吃完心情好了,就不跟我生气了。
其实吧,两口子哪有什么深仇大恨啊,还不就是一些小事上闹点脾气而已,好好说说,哄哄,到底还得原谅你。”
他顺着沈皓祯的视线,抬头看了一眼亮着灯的楼上,迟疑着给他建议,“要不,你也试试?也不一定是买吃的,反正她喜欢啥就买啥呗。我看她刚才下车的时候,背影挺瘦挺漂亮的吧?
你这个可能麻烦点,要不你试试买点名牌化妆品?口红啥的其实也不贵,我媳妇总说贵不让我买,自己也舍不得买。后来我给她买了一支,也就两三百块钱,她可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