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李尽忠的宴请卢小闲比起来,乞乞仲象的宴席就要寒酸多了。不仅没有那么多的美食,而且没有陪酒的人。
席上只有卢小闲、乞乞仲象和祚荣三个人。
这倒不是乞乞仲象过于小气,而是因为卢小闲再三要求如此。
桌上摆了一大盆炖好的狼肉,两坛子自酿的老酒,另外还有几盘叫不上名的野菜。
卢小闲挑了根足有一尺长的狼腿骨,一点也不客气,美美的啃了起来。
他一边大口嚼狼肉,一边赞不绝口道:“不错,真的不错,这狼肉果然很有嚼头!”
真有那么好吃吗?
看着卢小闲夸张的表情,乞乞仲象和祚荣忍不住相互对视了一眼。
说实话,他们吃过无数次狼肉,怎么可能不知道狼肉是什么味道?
狼肉有嚼劲倒是没错,但也柴的很,味道也很腥,一点也不好吃。如果换了他们,他们宁肯吃羊肉也不愿意吃狼肉。
见乞乞仲象父子俩怔怔瞅着自己,压根就没有动手,卢小闲热情的向他们招呼道:“唔!你们也吃呀!不要客气!”
父子俩又对视了一眼,不由苦笑:到底谁是这里的主人?
出于礼貌,乞乞仲象和祚荣只好各自拿起一根肋骨,陪着卢小闲啃了起来。
一时间,整个屋内都充斥着牙齿与骨头的碰撞声。
一连啃了四大块狼骨头,卢小闲这才拍了拍肚皮,惬意的伸了个懒腰。
好不容易才等卢小闲吃完,乞乞仲象赶忙举起碗来,对卢小闲说:“卢公子,既然吃饱了,那就尝尝我们自酿的狼骨酒吧!”
“狼骨酒?”卢小闲点点头,“当然要尝尝了!”
狼骨酒入口很淡,似乎还有一股苦涩,味道真不怎么样。
喝完酒,卢小闲知道,该进入正题了。
他也不等乞乞仲象先开口,直截了当的问:“首领,据我所知,粟末靺鞨原本依附于高句丽,居住在长白山一带。大唐灭了高句丽之后,你们奉诏迁来营州,已经二十多年了,不知今后有何打算?”
乞乞仲象看了一眼卢小闲,淡淡道:“还能有什么打算,一切都要听从朝廷的安排。”
“首领说的不是心里话吧!”卢小闲眼中闪着睿智的光芒,“骅骝向北,越鸟归南。禽畜尚且如此,人岂能不思念故土。如果我没猜错,首领一直在谋划东归之事吧?”
“哪有的事!”乞乞听罢不由一震,腮边的肌肉一下子变得僵硬,像是抽搐般的干笑道,“卢公子可真会开玩笑!”
祚荣也一脸紧张的望着卢小闲,神色阴晴不定。
“我可不是开玩笑!”卢小闲意味深长的看着二人。
“不知卢公子这话从何说起?”乞乞仲象问道。
“这么多年来,粟末靺鞨不与汉人深交,不学汉人习俗,不与汉人结亲,不在营州安葬死去的族人,分明是没打算在营州长久待下去。”
乞乞仲象看着卢小闲,却并没有说话。
祚荣却在一旁反驳道:“卢公子说的这些,只是我们粟末靺鞨的习惯,并不能说明什么!”
卢小闲脸上露出温和的笑意:“祚荣公子,今天中午谈到严克时,你当时说了一句‘大不了一走了之’,可见这事在你心里早说有了定论!不是吗?”
祚荣好整以暇道:“这只是我当时的气话,没想到卢公子还当真了!”
卢小闲不置可否,瞥了祚荣一眼:“其实,最令我生疑的还不是这些,而是你手下的那些精锐骑兵!你们想要东归,就必须要有一支能战胜营州都督府和松漠都督府的兵力。东归之后,你们还要与辽东及长白山区各种势力较量,也得要有一支顽强的军队才行。正因为如此,你们才不遗余力的训练骑兵。难道你们能否认,这么一支精锐的骑兵,不是为了东归做准备的吗?”
祚荣愣了愣,笑着解释道:“哪有什么精锐骑兵,卢公子说的是我们的捕狼队吧?他们都是粟末靺鞨的族人而已,平日里以放牧和打猎为生!”
“粟末靺鞨有十万部众,其中青壮年男子有三四万,而这些人都被祚荣公子组建成了军队。依我看,你这三万军队已经非常厉害了。不说别的,单论集结速度,便不是一般军队能比得了的!我替你们算了算,三万人地处百里之地,仅半日内便全部聚齐,即便是大唐建国之初的铁骑,也不过如此!”
祚荣依然辩解道:“卢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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