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迪的身体益处菲浅。而欧迪在熬过刚开始时的那段最艰苦的时候后,慢慢的身体承受力又增强了,对每日的长跑加冷水浴、以及六个五百,也不再感到怎么可怕。反而,他对尔特接下来的折磨招数,心下竟然隐隐的充满了期待
如此冬去春来,春去秋来,在日日忍受恶魔残酷的折磨中,不知不觉间已然过去了两年,欧迪已经十二岁了。
这两年来,尔特一直没有什么新鲜的招数出炉,对欧迪并没有再增加什么折磨项目,不过将长跑加冷水浴、以及六个五百给贯穿了下来,——似乎有些黔驴技穷的迹象。
期间,他们又搬了一次家,自原来的居所,向着东方行进了百十里路,搬到了一个小镇子上。这个小镇子坐落在巴蒙公国东边境上,与凶域森林相毗邻,只有十几里路,对打猎来说是异常的方便。自从二年前,尔特开始折磨欧迪起,他真个完全脱离了百战佣兵团,再没有出过任务,至于家中生活的开销,完全靠他打猎维持。
有一天,在欧迪轻松的进行完六个五百后,尔特喊住他,颇为严肃的道:“小鬼,你已经十二岁,是一个标准的男子汉了。自今天起,你应该为一家的生计,做点什么了,——这是你的责任,也是你的义务,因为你是要奉养你的母亲的。”
欧迪一愣,第一次在尔特的眼里,看到了殷切的期望,颇为意外的他,僵硬的点了点头,颇为不耐烦的道:“好了,你只要告诉我,我要做什么?”两年来,两人关系越发僵硬冷酷,交谈自然也随着无比的简洁生硬,从来是无话则不说,或者对对方干脆视若无睹。
“砍柴!”尔特干脆的道“你跟我一起上山,我去打猎,你则去砍柴。”尔特是一名经验丰富、十分优秀的猎手,每次打猎总有收获,出卖魔兽的毛皮,竟然也勉强维持三人的温饱。
现在他们居住的地方,是尔特经过考察后,精心选择的,地处巴蒙公国的东界边缘,与魔兽密集的凶域森林毗邻,打猎非常方便。凶域森林浩瀚无垠,漫无边际,从来没有人能够探寻到尽头,而其中幽暗的环境,复杂的地形,恒定的温湿度,是所有魔兽的天堂。在森林的外围边缘处,遍地是低阶的魔兽,食肉、食草的无计其数。当然,更多的是一些食草型的比如三眼兔、七彩锦鸡、獠牙魔猪、银角鹿、赤尾松鼠等等低阶魔兽;食肉型的也有,不过不是很多,阶位也是最低的,如金眼灵狸、魔狼等。
只要猎手行猎经验丰富,本领够好,在猎物密集的凶域森林外围,完全可以有所收获的。当然,正因为如此,低阶魔兽的皮毛价钱不是很高。要想有高收益,就要向着森林的深处走,那儿中阶、高阶魔兽比比皆是。当然,中、高阶的魔兽,皮毛是很值钱,但不是最值钱的,——只要魔兽超过六阶,杀死后就能够爆出魔晶结核,那可是罕见的、无比珍贵的魔法装备材料,是值大价钱的。
可惜的是,所有中高阶魔兽,都是异常凶猛,攻击力十足,甚至能够本能的释放法术,实在不是普通的武士、甚至佣兵小队所能够抗衡以及杀死的。尔特虽然是中阶武士,单挑超过三阶的魔兽,比如锦纹魔豹,却就已经很吃力,几乎凶多吉少;如果对上四阶以上、会五行自然法术的魔兽,几乎连想都不必想,完全要落荒而逃。
因此身为佣兵、一生都在生死边缘游走的尔特,还是有自知之明,并没有奢望自己能够猎获大型魔兽的。
可怜、可怜,载物很努力的写了,可点击、收藏却这么可怜。难道,真的是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吗?
仰天长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