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倒退到一天以前。
几经辛苦,李白好不容易才摆脱四大名捕的追击,并把那只瞎了眼的拖油瓶扔在昆城的一家客栈,独自带着冒牌乌鸦秦桧赶到红溪沟。
结果跟秦桧预料的一模一样,红溪沟早有戒备。
有一批进入临战状态的都市保镖在村口迎接他们的到来,令李白意想不到的是,为的那个美女居然是大唐第一公主李秀宁,难怪看起来那么英姿飒爽。
可公主眼里的李白,只是一个酒鬼。
平阳公主手持释电缨枪,很克制地对李白说:“听说你也是唐朝人,那你应该知道我的脾气,你若现在离开,我不为难你。”
“我大唐公主果然是女中豪杰,先默默赞一个。”淡笑间,李白拎起小酒瓶美美地灌了一口,喝足了后又道:“大家都是唐朝人,而且都姓李,妥妥的老乡啊!你若现在离开,我不欺负你,并免费送你一浪漫的小诗,可好?”
“这么说来,你是想逼我动手?”
“公主,冲动是魔鬼。”
“少说废话,你退是不退?”
“怎么退?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借着几分酒劲,李白豪放地吟了几句自己的经典名作。吟完,仰起头又灌了几口酒,直到瓶子里的酒一滴不剩,他将空酒瓶子随手一扔,双恍如隔世地来了句:“你怎么还没走?何必这么执着,我真不想欺负我大唐的公主。”
“好一个狂妄之徒!”
虽然身后有十个随行保镖,但平阳公主没让他们动手。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当年在隋唐战场上身先士卒,现在来到了21世纪,依旧是那副烈性,决战的意志力一爆,第一个出手。
她的优势是轻功好,度快。
况且她手中缨枪能释电,不论是她自己,还是她身后的十个保镖,都信心满满地认为,收拾一个李白并不在话下,毕竟李白的特长是写诗。
而事实是,她和她身后的保镖们都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现在的李白早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李白,经过一百多年的流离浪荡与升华,他早已经开出了自身最强大的属性力量。那种属性不是犯二耍贱,也不是醉生梦死,而是注灵!真正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接近巅峰的注灵师。
疾如闪电的缨枪,刺到李白身前半尺位置时,开始不受平阳公主控制。
莫名其妙的变故令平阳公主惊骇不已。
尽管她穷尽一生力量去抓紧枪杆,可最终还是没能坚持住三秒钟。那种感受,就仿佛缨枪在这刹那之间突然拥有了强大的灵魂,它不愿被人控制,所以它愤怒了挣脱了主人的掌心,在半空中乱飞乱窜!
上一秒的惊骇还没来得及平复。
下一秒的惊恐又从天而降。
飞窜在半空中的缨枪突然俯刺而下,度快到几乎肉眼无法捕捉。等平阳公主反应过来的时候,缨枪已经刺到她的眉心位置,只剩最后1公分的距离!电光萦绕的枪头,就这样静悬在她眉心前,以这种最危险的方式威慑着她。
平阳公主的心脏都快要蹦出来,呼吸节奏也蹭蹭蹭地往上飙。
这一路走来,两世为人,平阳公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崩溃过,哪怕是当年在战场上面对千军万马,也没觉得自己很弱小。可在这一刻,她无助地意识到自己的能力原来是如此的不堪一击,弱到连自己手中的兵器都抓不住!
一个连随身兵器都控制不住的人,有什么资格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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