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李桂芳这么一晕,苗家院子里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万幸的是, 隆冬时节任谁都穿了大棉裤二棉袄的, 再说李桂芳拆包裹时, 前后左右都聚拢了不少人, 除却甄美抢了一副手套后就撒丫子跑了之后, 其他人都还等着继续往下看呢。结果, 还没看过瘾呢,人老太太先晕了。
“苗大娘怕是高兴坏了!”
“对对, 可不就是欢喜的?苗大娘你可得稳住,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换成我有个这么孝顺的孙女儿, 我比她更乐呵!”
一群人七手八脚的将李桂芳扶起来,其实压根就没摔倒,晕到一半就有人撑住了她。这会儿, 也有人搬了椅子过来让李桂芳坐下, 还有人径直去了灶屋里, 拿了茶缸子倒了热水送了过来。
没多久, 李桂芳就迷迷瞪瞪的醒转了过来。
半晕半醒间, 她倒是将众人的话听了个真切,非但没高兴,嘴里反而苦得跟吃了黄连一般。
村里人其实不太清楚毓秀上京市时到底拿了多少钱,周萍是知情的。因为李桂芳当时在万般无奈之下,隐隐约约透露过一些, 大概的意思就是她确实没给太多钱, 但甄家给的那二百块钱她连一分钱都没昧下。至于第二次汇款, 李桂芳是一个人往县城里去的,村里人也仅仅知道她去汇了钱,但并不清楚具体的数额。
主要是李桂芳不敢说啊!
苗家老叔的话还在耳边回响,哪怕他勉强同意了把宝押在毓秀身上这个事儿,可那也代表他会同意倾家荡产供毓秀读书。尤其是,他们村和隔壁村都出了大学生,两下一比较,只能衬得毓秀花钱没个准儿。关键是,苗家老叔不会怪孩子,他只会怨大人不着调。就好比毓秀不离开苗家,他骂的也是李桂芳,人小孩子不懂事不愿意走,你身为大人为啥不劝劝?她那么听你的话,你说了让她走,她还能不走?所以,千错万错就是李桂芳的错。
同样的,假如毓秀大手大脚花钱这个事儿叫苗家老叔知道了,李桂芳决计逃不过一顿臭骂。理由明摆着啊,毓秀一个小孩子她懂个球!你是大人你为啥不好好教?跟她说了,家里赚钱不容易要紧着点儿花,你不说,你非说让她在外头啥都别操心,缺啥就买啥,那她大手大脚的花钱不就是你教的?
李桂芳一点儿也不想跟苗家亲戚打交道。
尤其是苗家老叔!
仗着自己辈分高,站着说话不腰疼。这毓秀要真的是苗家的娃儿,咋样都无所谓,可问题她不是啊!那你再扣扣索索的不肯给钱,让她节约点儿,想着家里啥啥的,万一孩子回头跑了咋办?再说了,钱已经花了,要是挨顿骂钱就能回来,那李桂芳非常愿意。可事实上就在于,苗家亲戚是平常不吭声,出事就来个马后炮,除了能气死人外,没丁点儿屁用!
“妈,你好点儿了不?”苗解放憨憨的声音,总算将李桂芳给唤回了魂。
可李桂芳还是一脸的绝望,哪怕她想努力崩住表情,顺着村里人的意思表现出自己是因为太高兴了才晕倒的,但她是真的做不到啊!
得亏她身子骨还算结实,略缓了缓后,她还是坚强的起来继续看包裹。
包裹里,除了那些个东西外,还有一封信,摸着还挺厚实的,里头略有些硬,不知道装了啥。
深呼吸一口气,李桂芳咬牙将信拆开了。
这时,甄美也已经跑回来了,好奇的凑上来看:“我认识字!我帮你念!”
甄美的成绩是有够差的,不过念封家信而已,她还是能够胜任的。毕竟,毓秀也不可能在家信里写太深奥的东西。
只这般,已经很心累的李桂芳索性将信给了甄美,不过她拆信时已经发现里头夹了东西,拿出来一看是一张照片。还是很稀罕从来没见过的那种彩色的全身照,大小约莫是成年人手掌一般大,上头是穿着羽绒服绒裤子以及毛皮鞋的毓秀。
“毓秀真好看啊!出去半年,洋气了不少啊!”
“这照片为啥还是有色儿的?咱们县城里照片为啥都是乌压压的?不是黑就是白,没点儿色儿不说,还有点儿糊,没这张好看。”
“那是人孩子长得好看!这要是换成你去拍……啧啧!”
李桂芳初看照片,也是忍不住嘴角往上扬,心说毓秀这闺女多好看呢,她敢说全村再没有比毓秀更好看的小闺女了。可再仔细一看,哟,这一身打扮洋气是洋气,可得花多少钱呢?怪不得啊,毓秀花钱那么快,敢情是花这上头了?
想明白以后,李桂芳窒息了。
偏甄美是个没眼力劲儿的,她拿到信就嗷嗷叫着念了起来。信是挺长的,不过大部分是写毓秀在学校里的日常。
当初离家时,李桂芳叮嘱过毓秀要常往家里写信,这些话毓秀都记在了心上。可这年头的邮局太坑了,一封信磨叽半个月是常有的事儿。毓秀写一封信,就等家里的来信,拿到手后再写回信。这一来一回,一个月都打不住。后来,她索性不这么干了,遇到点儿啥有意思的事情就写下来,然后等家里的信到了,再将先前写的一股脑的全寄过来。也因此,她的信有点儿那种日记体的味道,而且中间隔得时间也长。
反正毓秀在信里将自己在京市的生活一五一十全都说了,包括临近期末考试,她每天都要早起,要么去上课要么去自习室。当然,偶尔也会在校园里逛逛,京大校园本就风景极好,而冬日里,落了雪之后更是有一种别样的风采。毓秀是个南方姑娘,怕冷是真怕冷,但有时候也忍不住跑去玩雪,因为实在是太新鲜了。
写了自己的学习、生活,以及方方面面的琐事和见闻,毓秀当然也会问候家里人。
就是吧,她这人不会拐弯抹角,有啥心思,别说是直白的写在脸上了,甚至能透露在字里行间里。像问候李桂芳时,她就是两眼发光的写的,因此感情格外的充沛,方方面面都问候到了。等写到她爹时,就相对有些疏远了,但起码礼数还是周全的,再说苗解放这人很是有些迟钝,倒还真的听不出来这里头的差别。
还有就是兄弟姐妹了,托苗家老叔的福,毓秀是深深的牢记了她要对弟弟好,甚至她觉得,若不是因为自己还有这么个作用——出息以后拉拔弟弟——她很可能在那个时候就被苗家老叔强制送回甄家去了。也因此,她将苗飞跃当成了重点,问候了不说,还说下学期会找一些苗飞跃能用到的参考书和卷子回来,要苗飞跃好好学习,争取将来也考到京大来。
苗飞跃:………………
他结结实实的懵了。
本来他正瞅着那一大包的吃食,以及那件明显是给他买的棉外套,结果就听到甄美念到了他三姐对他的期望。
考考考、考大学?
还不是考一般二般的大学,居然是考京大?
三姐啊,你对我是有啥误会?还是对京大有啥误会?
苗飞跃基本宣布自闭。
而此时,甄美也终于念到了她们姐妹,毓秀在信上明确的说了三副手套是给姐妹们的,不过她没提具体哪副是谁的,不知道是忘了还是压根就不在意。瞅着这个,甄美就放心了,因为她抢到的是最好的,毕竟招娣盼娣这会儿都不在家。
对于李桂芳来说,毓秀前面那些个都已经无所谓了,毕竟她实在是没精力去关心京大校园的风景有多好。最伤害李桂芳的,其实就是毓秀对她的问候。因为在问候里,毓秀顺便提到了她买的那件老年羊绒衫。当然,毓秀没写这个名字,她写的是京市羊绒衫,还说这件是保暖性能最好的,轻薄透气又暖和,穿着一点儿也不会妨碍日常行动。反正她把羊绒衫夸了个天上有地下无,然后……
她写了价格。
这年头的羊绒衫完完全全是真正的羊绒制品,一点儿都不掺假的,价格还十分的亲民。当然,这个是跟后世比起来的,要知道,在来弟穿越前的那个年代里,一件正宗的羊绒衫,动辄就要大几千块钱。而毓秀买给李桂芳的这一件,只要五十二块钱。
五十二块钱……
李桂芳一脸的木然。
羊绒衫啊!!
这玩意儿是给农村老太太穿的吗?甚至这玩意儿连县城里的人都不穿的。穿啥啊?毛线衣它不好看吗?棉袄子它不保暖吗?哪怕天气再冷,你不能裹着棉被吗?花上五六十块钱买一件羊绒衫,那还不如一冬不出门,待在家里反正也是冻不死的。
关键吧,羊绒衫这东西真的看不出来价值,它跟羽绒服还不同,就说毓秀拍的那张全身照里,她穿的那件羽绒服,是一眼看过去就知道值不少钱的。可羊绒衫啊,你上手摸一摸,那触感确实相当得不错,跟普通的毛衣那根本没法比。可要是直接摆在那里看……
能看出个啥来?
对于不识货的人来说,这他娘的不就是一件薄毛衣?
它就是带了点儿好看的花纹,那也不值五六十块啊!要知道,一斤毛线才两块钱,这还算是比较好的,要是不在乎质量,还有更便宜的毛线卖。
至于它的优点……
五十多块钱啊!傻子都知道特别好啊!可问题是,李桂芳她能穿吗?只怕是穿一次心梗一次,多穿几次,还不知道得减多少年的寿数!!
李桂芳只觉得满满的绝望扑面而来。
秀儿啊,那可真是个有孝心的好孩子,她要是用她自己挣的钱尽孝那就更好了。
“……奶,我的钱不多了,年后你记得再给我汇钱。”甄美终于念完了信,这一回她对毓秀要钱完全没有任何不满。心说钱给毓秀挺好的啊,看李桂芳手里有钱从来不给她买东西,毓秀就不同了,钱到了毓秀手里,她还能添一副这么好看的绒线手套,而且还有这么多看着就特别好吃的东西。
乡亲们陆陆续续的散了,毕竟好奇心得到了满足,今年过年的话题也有了。
因为郝新明拎东西过来是寄包裹那天早些时候的事情,他过来之前毓秀就已经将东西整理好了,仅仅是将照片往信封里一塞,之后就去了邮局。也因此,毓秀在信里并没有提及那些吃食。
她不提,李桂芳肯定默认是她花钱买的。想想也是,那些吃食对于郝新明来说确实是不值得一提,可对绝大多数家庭来说,绝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事实也确实如此。
郝新明从家里拿来的多半不是家里人买的,而是别人送的礼物。一年到头那么多节日,郝家能收到不少礼物,还有郝新明的爷奶也会拿一些过来,久而久之,家里就堆积如山了。而作为礼品送出来的,看着就不一般,反正总归不会有人缺心眼到去市场里称个三五斤散装糕点当礼物送的。
因此,李桂芳看着这一盒盒礼盒装的糕点饼干,还有真空包装的烤鸭腊肉酱肉……
这已经不单单是绝望跟窒息了,她觉得她家老头子仿佛在召唤她。
“现在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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