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宪洲本想让卫奕信或者小劳伦斯把自己引荐给女王,可惜女王行色匆匆,跟卫奕信等人握握手,寒暄都没来得及便匆匆离开了。
元宪洲又陪着薇薇在港九待了两三天,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完后,才一起飞回了兴都。
元宪洲希望薇薇能多休息几天,他可以帮薇薇关照工厂,顶多延迟到米国几天。但薇薇坚决不肯,一回到兴都就投入工作。
元宪洲心里清楚薇薇想埋头工作忘记悲伤,也就不再劝她了,只是叮嘱翠翠等人在元宪洲离开后多关心关心薇薇。
此时,元宪洲的签证已经办妥了,他和肖蝶一起与家人道别,然后飞往纽约。
肖蝶交换的大学叫布鲁克林大学,在纽约的北郊,据说有地铁直达,估计就跟燕都的hd区、ft区之类的。
下了飞机后已经是下午四五点钟了,肖蝶带了三个大旅行箱子,元宪洲带一个,两人拖着四个超大旅行箱坐地铁那不遭罪了吗,而且时间有点晚了,不如打个车子抓紧时间赶到学校。
但奇怪的是,元宪洲一连叫了几辆出租车,当司机听说要到布朗克斯区时,都纷纷摇头拒绝了。
“妈的,他们拒载!”元宪洲忍不住怒骂。
“估计就跟燕都似得,一听说到远郊区都不爱拉。”
眼看到傍晚了,天黑再到学校恐怕不太方便,元宪洲和肖蝶万般无奈只好拖着四只大箱子去赶地铁。
估计是赶上上下班高峰了,地铁里的人多得像蚂蚁一样,跟二十一世纪的燕都有一拼。
而且米国人也不那么将秩序,好好排着队呢,车子一来就东倒西歪了。
接连四辆车元宪洲和肖蝶都没能上去。
第五辆车进站了,还没停稳,元宪洲冒着生命危险冲过去,正好怼在门前,没等乘客下完就往上挤,肖蝶也在后面紧紧跟着,最后两人四个箱子终于上车了。
他们的箱子太大了,一个箱子都能顶两个人的位置,上车后,众人纷纷向他们投来嫌弃的目光。元宪洲索性把四个箱子推到一块儿,让肖蝶坐在顶上,甚至可以把两条腿都拿上去。
到了中央公园后,拥挤的状况渐渐好转了,又过了两站地,车厢渐渐空起来。
但元宪洲转头向四周看去时,却大吃一惊。
车厢里已经没有白人了,不是黑人就是墨西哥人。
这下元宪洲顿时明白了,为何出租司机不爱往这边跑,并不是这边荒僻,而是因为这边黑人多,治安不好。
元宪洲连忙把自己观察到的情况告诉肖蝶,肖蝶却不以为然:“咱们大工街不一样吗?市内的人还觉得咱们大工街的人野蛮呢。”
元宪洲虽然觉得肖蝶说得有道理,但心里还是有些忐忑,偷偷看几眼,一个又高又壮的家伙正用挑衅的目光盯着他。
强龙压不住地头蛇,更何况元宪洲根本不算一条龙,最好的办法就是别与那家伙对眼了,就当他是野地里一只鬣狗好了。
元宪洲多少知道一点米国的情况,所以身上只带少量的现金,需要钱的时候就用旅行支票和在港九办的维萨卡支取。如果有人过来抢的话,元宪洲就乖乖把钱交出来好了。
可他很快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另有两个人盯着肖蝶。
肖蝶穿着牛仔短裤,坐在箱子上时,腿也放在上面。
肖蝶不算特别白,只能算中等偏上吧,要是跟薇薇比起来都算是微黑的。
可黄种人的肌肤比黑人和白人都要细腻,肖蝶的腿又格外的修长紧致,放在箱子上的确有些扎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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