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床,也就穷困潦倒的脑残作家编的出来。
元宪洲想来想去只能把肖蝶搬出来了:“我女朋友你应该认识。”
“谁啊?几班的?”
“就是我们一班的啊!肖蝶应该认识吧?”
“肖蝶?”徐艳秋皱着眉头想着。
“哎,就是坦克!”
肖蝶的外号可是大名鼎鼎,不光男生知道,女生更是如雷贯耳。
“啊!”徐艳秋大吃一惊,“她那么高那么壮……”
“她哪有你高,才一米六九。也不壮啊,还没我重,才54公斤。就是肩膀宽点而已。”
“好女不过百。”
其实,肖蝶只是元宪洲眼里的班花而已。哪个年代的班花都一样,都是要么偏林黛玉似地闷骚;要么偏潘金莲似地风骚。偏偏没有肖蝶这一种风格。
“不过她好像学习也很好,这会儿应该上大学了吧。”
“是啊,考上了首医。”
“真厉害!”徐艳秋神色有些暗淡,又羡慕又嫉妒。
但很快她就笑了,叹口气:“我们家附近也有你们这样的,后来女的大学毕业了,就留在当地了,再也没回来。听说这样的情况不少,毕业后要么考研考博了,要么出国留学了。”
徐艳秋说得是实情。在那个不允许人才流动的年代里,这种两地分居的感情,基本上十对当中十对都得黄。
可元宪洲是谁?元宪洲是亿万富翁啊!
肖蝶留在燕都,元宪洲就把公司开到燕都。
肖蝶出国,元宪洲就到国外去拓展事业。
但元宪洲无言以对,他没法说自己每两周打飞的去看肖蝶。
只能支吾两句:“啊,到时候再说吧。”
徐艳秋似乎更有信心了。
“前俩天我妈找个大仙儿给我算命。”
“哪个大仙儿?”
“就是黄大仙儿啊!”
“草!那个王八蛋!”
元宪洲想起上次就是这个黄大仙鼓动自己老爸,差点把他掐死。
不过仔细想想,这个黄大仙确实有道行,一眼就看出元宪洲有妖孽。
“怎么了?”
“没啥。他说什么了?”
“他说我将来会嫁给男生女相的男人……”
“为什么要嫁给娘炮儿?”
“男生女相有福啊!”
经过动物园的一番浏览,元宪洲算是明白了,装穷这个办法是很难奏效了。
那么,冷处理呢?
显然也没用,因为徐艳秋是热的。
刚过星期一,徐艳秋就打来电话了。
“哎呀!大洲,我爸想买个电话机,还有几个计算器,你能给送来吗?”
“哎,好吧。”
元宪洲放下电话后,赶紧让商行的工作人员准备最好的计算器和电话机,放到一楼大厅。
元宪洲从楼上下来后拿起东西,就出门蹬着自行车到徐艳秋家的建材商店去了。
上一世,老丈人去世的早,而丈母娘不知道是由于悲伤过度,还是性格就是拧巴,直接把老丈人的所有照片全部烧掉,甚至连衣物之类东西都不留下。
所以,元宪洲只能从徐艳秋嘴里揣测老丈人的性格和模样。
这一世,他真想见到老丈人一眼,起码从心底里对老丈人说一句:谢谢你把女儿嫁给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