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之前那个女尸的初步尸检出来了。”突然黄队想到了什么就说道:“那女孩是吃了大量安眠药,属于自杀,而且死前已经怀孕了五到六个月了。”
“身份呢?”李明耀问。
“女子名叫李红玲,今年十七岁。”黄队这刚说呢,突然一边的刘校长就想到了什么说:“李红玲?她没回老家?”
“怎么?你认识。”我问道。
“这小姑娘家里条件挺苦的,也是个苦命的孩子。”刘校长说:“我还记得那天下着雨,我们学校接到了个贫困山区来的孩子。”
……
湖南的某镇附近的贫困山区,那山里的人顶着烈日干着农活,被太阳晒得黑黑的,裤脚也总有洗不去的黑泥。
他们是邻居,男孩的叫张青齐,女孩叫李红玲,两家人是邻居。
从小两个孩子都异常聪明,村子里的人在村长的号召下给两人捐钱,送到了成都这个大城市内读书。
两人也很争气,读书成绩异常优秀,连老师也总算赞不绝口。
但因为两人穷,总算被学校的人看不起,每次两人都会躲到学校的角落互相倾诉自己的痛苦,久而久之,两人也是有了懵懵懂懂的感情。
但是两人都没有说出来,反而是约定好好读书,以后一起考个好大学。
李红玲很爱雪,她认为雪是世界上最纯净的颜色,干净,不像城市里的复杂,就连这些学生每天都要攀比,炫富,在她看来,能住得起楼房,能在城市里面生活,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不敢奢求太多,也不能奢求太多。
李红玲很喜欢玫瑰花,课本上的玫瑰花她能看出神好几分钟。
张青齐就告诉她:“等我以后挣钱了一定给你买一大束玫瑰花送给你。”
这个时候李红玲总是会害羞的低着头,然后微微点头。
到了初三毕业时候,两人原本考上了成都一所不错的高中,结果却因为他们班一个同学的叔叔是教委局的人,抢了一个名额,结果李红玲没能进入这个高中,而是被分到了这个卫校。
当时本来村子的收入就不是很高,还要支付两人的学费,于是张青齐放弃了继续读书的机会,去做了一个别人眼中很丢人,但在他眼中却是高工资的职业:乞丐。
他每天就在卫校的门口跪着乞讨,每天都有不同的人路过嘲讽笑话他,但李红玲一下课就跑到学校门口陪他聊天,总会让他在乞讨的过程中不会那么无趣。
他在这个时候总会把自己的脏衣服稍微弄得整洁一点,想让自己在李红玲的同学面前有面子一些,可是换来的是却是嘲笑,和那些同学对李红玲的嘲讽。
虽然这样,但张青齐和李红玲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张青齐其实也知道乞丐这个职业是具有一定诈骗意义的,甚至所有人鄙视这个职业,但是没人想过,谁又想去做乞丐呢?
张青齐可以去外面打工,但是他放心不下李红玲一个人在学校,而且他年纪太小,出去打工工资远远不如乞丐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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