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便宜亲爹在破釜酒吧里喝了不少的酒,之后在喝酒的巫师们面前又唱又跳,可谓是丢足了自己的面子,以至于昨天一大早,他反应过来之后,一整个上午都没有再出房间。
之后父子俩在酒馆的房间里做了一番长谈,中午送别了准备回去的格兰杰一家之后,克莫尔也选择了独自离开。
马上进入八月份了,伦敦的天气也略微显得有些闷热,这个时节很少下雨,也成了大不列颠难得干爽的几个月份。
一大早在破釜酒吧的房间睡醒,林迪精神的睁开双眼,看一眼床头还没指到五点的闹钟,他满意的点了点头。
故国的格言告诉我,早起的鸟子有虫吃,每天保持早睡早起,这也是这些年里自己养成的习惯。
联邦的生活告诉林迪,这里的人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够卷,连早晨六点的阳光都没见过算什么社会精英?
起床刷牙洗脸,顺便给自己整理了一下头型,在五点半之前林迪还看了一会魔法史,争取让自己尽快的进入状态。
想要融入一个群体最基本的就是熟悉他的历史,而这本魔法史……怎么说呢,对于一个正在大不列颠生活了十年的少年,大概只能算一本视角清奇的野史书。
毕竟都生活在一个社会环境之下,巫师跟人类的世界也并未割裂太多,甚至于在某个时间节点之前,历史的大事件基本相同。
不过仔细想想似乎这样也合情合理,毕竟你看看吧,现在魔法界的最高荣耀还是梅林勋章。
里面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视角了,因为是一群拥有神奇力量的特殊群体,魔法史的视角都集中在巫师一侧,特别是几次圣战跟灭巫运动,在魔法史里成了一个巨大的乐子。
不过不妨碍理解,甚至很容易记忆,大体的时间线林迪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至于说更详细的,自己还有时间。
作为一名卷王,虽说上辈子因为卷过头把自己卷死了,但是以往的经验也让林迪清楚了人类的极限,所以计划了一下,他准备在开学之前利用闲暇时间先把这本厚实的魔法史肝完。
至于说更多的时间……
随着六点半的闹铃响起,林迪第一时间合上了书本。
白天还有很多功课,就比如说了解一些魔法界的基础概念,当然魔法也是很重要的,昨天为此他还特意的花钱请秃子汤姆教了自己一个实用的魔法。
站起身,林迪首先环顾了一下自己的房间,窗明几净之余,整个房间都显得一尘不染。
这是自己劳动的成果,一个简单的小法术,看了一眼唯一略有瑕疵的洗脸盆,他挥动了一下魔杖,轻轻念道:“清理一新!”
嗯,没错,这就是自己跟汤姆学的第一个魔法,清洁咒,也正是因为他的无害,很多孩子可能在上学之前就已经了解了,所以汤姆才敢放心大胆的教自己。
当然,还是因为自己那十个加隆的酬劳以及过人的天赋。
学一个魔咒并不困难,事实上林迪甚至觉得有些轻松过头了,一个魔法的使用重点在于咒语跟魔杖的挥舞,而这个挥舞主要考验的就是手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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