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素说着话看向冬苗,眼中全是挑衅:因为她知道,冬苗不要说是拿出这样的东西来了,怕是这一辈子冬苗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好东西。
一个贫家女罢了!吕默一个读书人,岂会是贫家女能般配的?只要以后吕默考上了秀才:在她的资助下,吕默当然能考上秀才——她就和吕默搬到城里去住,到时候就丢下这个贫家女在吕家庄替吕默尽孝。
就这样也便宜了这个贫家女,因为她倒底还占着一个吕家妇的名份呢,哼。
她的嘴巴当然不会闲着,接着上一句话往下说,为得就是把方氏的心哄到自己身上:她才不会对贫家女如何呢,不说吕默会如何看:贫家女也配她出手?!由方氏收拾贫家女,一个婆母的身份压下去,就能让贫家女一天里死去活来好几回。
“所以才套在手上,想找个空档好把它给您,正巧这里也没有外人,婶娘您收下吧——是做儿媳的一番心意……”她还要表白几句的,可是方氏已经把镯子夺了过去。
方氏用袖子擦了擦镯子:不是嫌镯子是素素带的脏,而是下意识的动作,仿佛这样就能看清楚手中是不是金子或银子了。
她一辈子哪里见过如此贵重的东西?就算是村长和族长老妻手上的镯子,也绝没有她现在手上的重。
一时间她乐坏了,连忙把镯子套在手腕上,又摸了好几遍都不舍得放开。
素素脸上的笑意窒了一窒,说实在的,她真的没有遇到过方氏这样的人:看着方氏那不加掩饰的贪婪和欢喜,就算她再嘴巧也不知道此时应该说些什么是好。
冬苗看的大乐,对素素挤了一下眼睛:“你另外那只手腕上,不还有一只镯子吗?”素素要尽孝心嘛,她虽然不是贤良淑德的人,但至少成人之美的品德还是有的。
不过,她也没有想到,在这个村庄里还能看到金子的手镯——她只看到包在银子外面的金,并不知道那镯子不是赤金的。
冬苗因此生出疑惑来,就算吕大富家比吕默家要强些,但是也分明娶不起素素这样身价的儿媳妇才对;还有,此时冬苗才注意到,素素的言行举止和吕家庄的人格格不入,分明就不是个农女。
方氏听到冬苗的话,手比眼睛还快一步,伸出去就握住了素素的另外一只手,把衣袖稍一掀起,就露出了一只银镯子。
虽然没有包金,但是这只银镯子分明更重,且做工也更为精细。
方氏的眼睛都冒了光:“这镯子可真是好看,嘿嘿。”她根本就没有看素素的眼睛,目光粘在了镯子上根本就移不开。
“素素啊,你说的对,你是默儿的妻那就是我的媳妇;这镯子一看就是好东西,就交给我来保管吧。你小小的人儿,一个不小心说不定就会弄丢。”
她说着话就伸手去脱那只银镯,没有半点的不好意思,甚至连等素素开口答应的功夫都等不得。
素素一时间也有点呆了,完全不知道如何应对:她见过贪的人,却没有见过如方氏这样把贪字摆到明处,连半点遮掩也没有的人。
她下意识的转头看向吕默:她想,此时她开口拒绝当然不好,能阻止的方氏的人也唯有吕默了。
不要说她不是方氏的儿媳妇,哪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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