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用力!!”
一辆辆破鹿车被士兵们齐齐推动着,在距离鹿角百米的地方开始奋力前推。
嘎吱嘎吱~
吱嘎吱嘎~
轮子转动,随着力的作用下,坡鹿车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
车前一个巨大的尖头,乃是直径足有一米多的树干。
轰——
平地起惊雷,随着一声声撞击发出的巨响,前方拦路的鹿角被撞的七零八碎。
每一重都有五层鹿角,这一撞之下足足撞碎了四层,剩下一层虽然还在坚挺,但也是异常松动。
典韦上前查看了一番情况,然后快步跑到刘彦马前。
“启禀大王,五层鹿角被撞碎了四层,第五层虽然没能突破,但却也将其撞的出现松动。”
典韦双手抱拳,汇报道。
“传令,下一重,一百五十米外开始推动破鹿车。”
刘彦略一思索,便开口下令道。
“诺!”
闻言,典韦立即应道。
刘彦怀疑并非是破鹿车无法撞击第五层,而是因为力量不够,所以增加五十米的距离,或许可以让惯性更大、破坏力更强。
前方最后一层鹿角被士兵们破坏,旋即大军再次启程,前方由高顺的一千五百重装合成营版的陷阵营开路,保护着十辆破鹿车向前行军。
高顺手持大刀,背后背着一杆长矛,昂首阔步地向前走着。
自从跟了刘彦之后,这算是高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上阵,也是陷阵营改版以来的第一次首秀。
如今的陷阵营由一千名重装步兵以及五百重装骑兵组成,重步兵配备盾牌、硬弩、钩镰枪以及一柄环首刀,而重步兵只有浑身披覆的重铠以及一杆长矛。
穿着这么重的铠甲,也不用指望重骑兵挥砍了,挺着长枪往前冲锋就行了,铁蹄以及冲锋所形成冲击力就是他们最强的武器。
这支部队,刘彦估计能够匹敌十倍于他们的对手,甚至还会更强。
很快,前方就又出现了一重鹿角。
“停!”
高顺高举大刀,喝令道。
咚——
随着高顺的一声令下,陷阵营几乎是同一时间停下脚步。
“散!”
命令再次下达,陷阵营士兵分散两侧,将道路让开,以供破鹿车推进。
“破鹿车,突破!”
见状,典韦大喝一声。
“1、2、3,用力!”
士兵们高呼着,从一百五十米的地方向鹿角发起冲击。
轰——
正如刘彦所料,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冲破了全部鹿角的阻拦,甚至在破除第五层鹿角之后,车子继续向前滑动了两三米的距离。
“大王,成功了!”
典韦咧着大嘴,笑着对刘彦汇报道。
“好,继续行军,今日争取破除全部的鹿角。”
“传令高顺,让其时刻戒备有可能出现的敌军。”
刘彦满意的点了点头,下令道。
他之所以让高顺走在最前面,就是因为对方的铠甲足以应对突发的伏击,弓箭是无法破除这种铁铠的,想要破开铁铠,也唯有劲道最大的硬弩才可以。
而这种硬弩,别说荆州拿不出多少把,就算是刘彦也凑不出几千把。
弩这种东西,只要能够破开一般的铠甲其实就已经够用了,谁也不会想到能有这样一群铁疙瘩问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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