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府下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发生,否则谁都救不了大王村的村民。
“看来自己要白忙活一趟了啊。”谭岳暗暗想道。
……
昌平县衙,书房。
张县令坐在书案前身穿素服,手持朱砂红笔正看着勾决名册上的名字。
上面一共有九人,全部都是大王村的村民,其中还有一个年仅六岁的小女孩。
“一帮贱骨头,让你们破财消灾不愿意。”
“现在好了有钱也没命花了!”张县令冷哼一声将毛笔蘸入朱砂墨中准备勾决犯人。
官场行刑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凡是对外公开的一般会等到秋后处决。
而一些见不得光的则在晚上子时三刻杀掉,以防引起变数。
所以接到刺史府命令那一刻,他就换上了素服打算连夜把麻烦解决掉。
相比勒索钱财他更害怕得罪方千那个只手遮天的土皇帝。
就在毛笔即将落在程小楠的名字上时,房门突然打开一名狱卒快步走进来。
“启禀明府,大王村的小女孩让卑职把这块牌子交给您。”
“说只要您要看完牌子肯定会放她们出去。”
“哼,真是没长脑子连小女孩的话都信。”
“这普天之下有什么牌子能比刺史府的命令还好使?”
“拿来本官看看。”张县令不以为意的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卑职遵命!”
狱卒按照吩咐打开包袱,从里面拿出半块银制鱼符。
在烛光的照耀下,鱼符散发着耀眼的银芒。
啪嚓!
茶杯掉在地上摔的稀碎,张县令猛地站起身来,一双眼睛死死盯着鱼符。
在大唐,鱼符是身份的象征,只有七品以上的人才有资格佩戴铜制鱼符。
而眼前这枚银制鱼符则比铜制鱼符更加稀有。
一般佩戴的人都是封疆大吏和六部主官。
如今却出现在小女孩手里,岂不是说她背后有一位至少五品以上的朝廷大官?
一想到自己差点把一位封疆大吏的亲人给勾决了,张县令的脑门顿时冒出一层冷汗。
“明府,犯人还要不要拉出去砍了?”
张县令回头看看狱卒,一巴掌扇在他的脸上大吼道。
“砍什么砍,还不赶紧带本官去大狱把那位小姑奶奶给接出来!”
“都怪你们这些小吏,害得本官险些冤枉了良民!”
虽然不知小姑娘是怎么得到银制鱼符的,但直觉告诉他要是不把那位小姑奶奶接出来。
自己的小命很有可能就保不住了。
狱卒还是第一次见到张县令发这么大火,吓得撒腿就往外跑唯恐耽误了大事。
两人骑着快马一路来到大狱,张县令二话不说直奔大狱,临进门前忽地停下脚步脱掉身上的官服。
“去给本官拿来一捆荆条,我要当面向程小楠小姐请罪。”
“明府,您要向一个刁民请罪?”狱卒瞪大眼睛不敢相信的问道。
“刁民?”张县令冷冷一笑:“你见过亲人是五品以上大官的刁民吗?”
“那叫贵戚!”
“少废话,赶紧去准备家伙,再晚片刻本官扒了你的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