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美连因为下手早,挑了里头颜色最好看的。
深蓝色的毛线,里头有几团黑。因为颜色比较深,看起来倒不是很明显。
其他下手快的,也选到了自己心仪的。只有最后一家,拿着两斤粉色毛线,有些纠结。
按理来说,这种颜色鲜亮的,应该会很受欢迎。可关键是,这个粉色说不出来的丑,还有些浅。
上头两团暗红,显得那粉色更丑了。
买毛线的余婶儿眉头皱得死紧:“顾知青啊,我是给我家老头买的毛线,你这色,不合适吧!”
顾城差点没憋住喷笑出声,他点着头说:“婶儿,这颜色,的确比较适合小姑娘。要不,您问问叔再说别买回去了,人家不爱穿。”
“那你给退不”
“买了再退,那多麻烦。我在这儿等你,你回家问问叔的意见。他要是要,咱们成交。要是不要,也没关系。你看行吗”
不是顾城小心眼,而是有些人不厚道。带回去,弄得乱七八糟,又后悔,东西不就砸他手里了
还是问清楚的好,再加上这么多人作证,大叔大婶就算觉得颜色不好看,之后也没理由找他退。
“那成吧,你给我留着,我这就回家找我老头。”
余婶儿风风火火走了,剩下的人也没回家,留在这里看热闹。
其实挺多人对那粉色毛线心动的,可家里姑娘哪里比得上小子,所以她们犹豫了。
“顾知青,你看这粮食......”其中两家没钱的,准备拿粮食换。
顾城看了眼白六油,见他点头,就说:“按白队长说的数量给吧。主要是我和雪林工分有限,不得不换些粮食来吃。不然......”
虽说换到的都是粗粮,可顾城怕别人惦记。还是把话说清楚,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困境”。
“懂,懂,我们明白!”
陈三丫,每天四个公分,有跟没有一样。顾城八个公分,两人加起来才顶别人家一个壮劳力。
在这青黄不接的时候,如果不在外头换点粮食,还真有可能饿死。
之前羡慕顾城得了一大笔粮食的,突然就不羡慕了。看他的眼光,甚至还带上了一点鄙夷。
顾城也不介意,随他们猜测,只要能把粮食问题糊弄过去就行。
没多久,余婶儿就带着余老头过来了。
被太阳晒得黝黑的庄稼汉子一看到大粉色,就想打退堂鼓。
“那是给小姑娘穿的,你让我个糟老头子穿啥粉色呀!”余老头老脸羞得通红,一甩袖子就要走。
“别呀,都是穿里头的,你不说,谁知道”
余老头瞅瞅周围看热闹的人,心想就算我不说,大家也知道。
“余老头,没事儿,你媳妇儿也是心疼你,才给你买的毛线。瞧瞧我们,想穿件毛衣都不成。”
“就是呀,可别不识好歹,有得穿就不错了。”
“你们懂什么,有种你们穿呀!”余老头色厉内荏,看了眼老婆子,在大伙儿打趣的目光中,落荒而逃。
余婶儿见此,只能跟顾城笑笑:“顾知青啊,不好意思,我家老头......”
“没事的,余婶儿,叔不喜欢,咱们也不能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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