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程宾白
边明傻了。
他万万没想到, 娱乐圈竟然真有这样的二愣子,情商高不是大家都该有的默契吗?
陡然间碰到这种“我爸是李刚”风格的愣子,边明一时间无所适从,“你……”
“我真是没想到, 你现在竟能在娱乐圈混出头。”
程宾白双手揣兜, 信步在休息室转了一圈,“也是, 有着那么一张脸, 随便对谁摇尾乞个怜, 什么东西得不到?”
他毫不掩饰话间的轻蔑,姿态熟稔的好像他才是这间休息室的主人。
饶是边明都有些不爽, “你谁?”
程宾白嗤笑一声, “别给我装, 我不信你不认识我。”
“你是人民币还是美元,摆我面前我就要认得你?”
边明不知道他哪来的自信,就算真觉得自己认得程宾白,他也会保持【不认识】的设定, “练习生,这里是我的休息室, 请你出去。”
边明靠坐在桌沿, 用指关节扣了扣桌面,达到心理施压的效果。
他这副信誓坦然的态度,显然打击到了程宾白爆棚的自信心。
“你真不认识我了?”程宾白面色难看,似乎自己不被记得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事, “边明,你好样的,真是好样的!”
边明:“那是,全娱乐圈都知道,还用你说?”
程宾白气急,深呼吸后强作冷静,他扔了个东西过来。
边明闲来无事,经常跟肖耿和打室内羽毛球,下意识操起桌上的本子拍回去。
只听见一声闷叫,正中程宾白的脑门红心。
“……不好意思,顺手。”边明说的大实话,信不信就不碍他的事了。
打算多嘲讽两句,目光随意掠过被拍回去的“暗器”,边明轻松的表情凝滞了。
程宾白瞪着他,“怎么,想起我是谁了吗?也是,那么不堪的经历,对你来说是迫不及待想要抛弃的黑历史吧。”
——黑历史?
是的吧,边明从不会否认这一点,他的童年是他迫不及待想要逃离的地狱。
所以在被那个女人抛弃后,本就千疮百孔的心并不觉得难过,反倒有种“终于等来这一天”的解脱。
程宾白捡起地上的糖,再次扔过来。
边明这回没有反应过激,看着粉色的廉价糖果噗溜噗溜的滚至脚边,垂眸盯着它,没吭声。
“你小时候不是最爱吃这种糖,现在不好买了,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种古早糖。”
程宾白放下捂着额头的手,笑的不怀好意,“你看表哥我对你多好,看在情分上,你是不是应该帮助我出道?”
随程宾白怎么嚣叫,边明没有理睬他。
粉色的水果糖衣融化,黏连在廉价的透明包装纸上,糖果外包装的配色排版毫无美感。
但就是这样一颗敷衍至极的糖果,是边明曾经小心翼翼护在手心的珍宝。
在边明尚且懵懂的时候,眉目间有几分喻湃的味道,因而从女人那里享受过短暂的母爱。
但随着时间的过去,母亲的基因添赋,让边明的轮廓间染上了姜青蓝的味道,看着他,就像是看到了姜青蓝。
边明的存在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那个女人,这个孩子是她求而不得,为了报复喻家而偷出来的。
是的,她的目的是报复,不是让小边明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精神刺激加上两头挣扎,无时无刻不在逼迫着女人。
然而这一切,未被世界沾染的小边明又怎么会懂呢?
他仅仅以为自己是个“坏孩子”,想要得到母亲的夸奖与赞赏,而努力去做一个“好孩子”。
学习不用女人多费心;生活尽力自理;玩耍也是最会的一个。
哪怕当时没有那个概念,但小边明的的确确把自己活成了“别人家的孩子”。
而这些在小边明看来,是有效果的。
一直待他没有好脸色的女人,久违的给他买了一包糖。
廉价的粉色糖果,被小边明当成了珍宝,揣着捂着,很久都舍不得吃,却被初来乍到的“表哥”糟蹋了。
初次见到程宾白,小边明就很不喜欢他,因为女人对程宾白笑靥如花,对方还偷吃了他的“宝藏”。
边明清楚的记得,那是他第一次动手打架,把程宾白摁在地上,教他怎么做个好孩子。
程宾白当时哭的撕心裂肺,边明却像是得胜归来的小将军,好不得意。
然而女人毫不犹豫的给了他一耳光,“你对小白做了什么?!不过是一个野种!竟然敢打我的外甥?果然身体里流着她的血,你跟她怎么不去死!”
这一巴掌打醒了沉溺在“母爱游戏”中的边明。
他终于不得不承认,想从这个癫狂的女人身上获得一份普通至极的母爱,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在被送去警察局的时候,边明撒了谎,“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家,他们都不在了。”
在他心里,【母亲】早就死了。
边明蓦地笑了,抬起头,眸子深不见底,“……是你啊,你竟然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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