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成为代言人的理由是什么?”
谁成为代言人对方秦而言并不重要,关键还在于他想成为代言人的动机是什么?视这个动机而定,方秦将最终决定到底要不要让疯子成为自己的代言人。
“理由?呵,这还用问吗?”疯子对方秦的问题并没有过多的思考,像是早已在脑海中演练过无数遍这样的场景,“我要把那些自以为是的杂种们踩在脚底下,让他们来舔我的鞋底!跪倒在我的面前,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大哥!”
疯子顿了顿,呵呵一笑,接着道:“我知道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自我接管这条街以来,从来没有克扣过这条街区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份口粮,每个月所有的口粮全都是如数照发!我就是不爽啊!凭什么那些杂种能名正言顺的拿着我们的口粮去争夺地盘?凭什么我们就要被压在底下任人宰割?我不服!”
“骗人......”芙丽雅怯怯地在旁小声的搭着话,“刚刚那个人还说要扣我一个月的粮食。”
疯子闻言瞬间转头,面色不善地盯着身后的小混混。
“那和大哥无关,是我自作主张的!”小混混赶忙站出来为疯子解释,随后转头看向芙丽雅,道:“小丫头,你自己想想,大哥从半年前接管这条街以后,你每个月的口粮有少过一点吗?所有的口粮都是全部发到你手上的,我们绝对没有私自扣下一分!”
小混混神情激动地嚷嚷着,说到最后还大声喊了一句:“我以我祖母的名义担保!”
“你的祖母?是谁?”魏小胖疑惑地问道。
小混混顿时一脸自豪:“我的祖母吗?她可就厉害了,说出来怕吓到你!在三十年前的时候,她是中城区的最著名艺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时垂涎于她的门客可是......”
“行了行了。”方秦摆摆手,打断了小混混的话,他转过头看向疯子,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
说真的,疯子的那一番话让方秦感到有些意外,但是,也仅仅就是有些意外而已了。
遗民区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在别人的规则里,找寻适合自己的生存法则。当然,平民和士兵也是一样。可是这个名叫疯子的人,却并不遵守这种规则,他从不去克扣其他人的粮食,甚至对这一行为反感至极,想要打破这种根深蒂固的规则。
光是这一条,疯子就无法成为方秦理想中的代言人,想要加入这个游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遵守这个游戏的规则。
在方秦的心里,最理想的代言人应是那种熟知规则,而且能够完美利用规则的人。所有人都在压榨别人的粮食让自己过得更好,但却唯独你不这么做,那你就必定要比别人落后,甚至是被淘汰!这是这个异世界的铁则,并不仅仅存在于遗民区这个一隅之地罢了。
在这个遗民区里,所有势力的头目,都在压榨那些普通遗民的粮食,用各种各样的理由和手段克扣本属于他们的粮食,以供己用,谁都不例外!
但是这个名叫疯子的年轻人,他却没有这么做。反而把本来就不多的粮食如数照发,像他这种新起的势力,根本坚持不了多久!甚至都不需要别人的打压,要不了多长的时间,这个势力就会消散,这是必然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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