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六指面面相觑,秦江?不认识。***。
佣兵,是个松散组织,生来死往,或离队、或重组,交叠更替尤为频繁,记得队长,就已经不错了,何况为了这一亿,佣兵和草莽蜂拥而来,鱼龙混杂,谁知道这名不见经传的小子属于哪个团队的!
苍鹰上下打量忒象市井小人的秦江,委实看不出他有什么能耐,但佣兵界藏龙卧虎,他也不敢把话说死。“刚你也听到了,小子,有没兴趣加入?”
“有!太有了!”秦江喜笑颜开。
是的,当下正为怎样潜入山庄而发愁呢,这片枪林弹雨,秦江自问难以逾越,眼瞅着咫尺之地,却感觉离阿吉达赤好远,离人质好远,想要达成目的,仿佛遥遥无期。就算幸运摸进去,里面为数不清的劫匪,也够自己喝一壶了。
孤胆英雄不是谁都能做的,秦江迫切需要帮手,所以靠了上来,本想随便找个队伍套个近乎,加入他们,谁知他们竟客气邀请,正中秦江下怀。
当然,这也是必然结果,佣兵相对损失大,缺乏人手,甭管阿猫阿狗,只要是个能拎枪的,来者不拒。
六指望着两手空空的秦江,奇怪道:“你家伙呢?”不会是附近县城的小瘪三,闻风来拣便宜的吧?
“丢了。***。
”秦江脸不红、气不喘。
俩佣兵队长你眼望我眼,枪是佣兵的命,他居然说丢就丢?
六指一肚子狐疑:“你擅长什么武器?”
“嗯smaw83mm火箭筒。”秦江回忆起当初在云南时的畅快。
妈的!两位队长暗骂一句,实在没念想了。
“接着。”六指手一扬。
秦江下意识接住,低头一瞧。好嘛,沙漠之鹰!
完了六指还抛过三排弹夹,秦江掂着沉甸甸地枪,羡慕不已,佣兵好有钱,比军方装备还奢侈。
沙漠之鹰外形好看归好看。对这枪秦江也并非一无所知,最初人们设计它,目的只是为了打靶和打猎,毛病还不少。诸如过重,后坐力大,发射时手腕不稳还有可能导致抛壳失败,有经验的射手,都不会把它列作战斗手枪的首选。
它适合自慰,但不合适自卫。或者遭遇战,恐怕六指佩用它。装饰要大于实用吧!可不管怎样,秦江现下就很有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非常良好!
趁秦江欣赏的空挡里,六指和苍鹰也分别联系上了别地佣兵队。***。和一些草莽散人。
对于他二人的提议,只要不被驴踢过脑袋,谁都懂计算之间的得失。自然一呼百应,即便有些想吃独食的团队或能人,也抵不住大势所趋。
这时候,山庄周围地各路人马,偃旗息鼓,双方短暂停火,丛林又恢复了平静。
佣兵们除了留守各山隘路口的人员,所有队长头头,全部集中开会,商量攻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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