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草地上,铺了一条长红地毯,尽头有个大型拱门花圈,彩球气球穿插其间,弄得极其浪漫,中间还人模人样站了一位类似牧师的人,此人肥油满脸,一派福相,怎么看都缺少牧师的神圣感,客串得忒不专业,一对新人站在他面前,正接受祝福。
“新娘好漂亮。”一女孩羡慕戳戳旁边同伴:“宁婧,你当新娘那天,一定可以成为全世界最美丽的新娘,哈,什么时候能吃上你和骏朗的喜糖?”
名叫宁婧的女孩,五官精致,瓜子脸,长得媚艳照人,身段儿窈窕曼妙,玲珑凸致,拥有九头身比例,过膝小短裙下,裸露着一双温润细滑的颀长美腿,脚踝纤细,弧度完美,引人无限遐想,肌肤更是傲雪欺霜,夺人眼目,连女孩子也会妒忌它的洁嫩。
初次遇见她的人,基本上都会倒吸一口冷气,对,那就是惊艳,即使在美女如云的大都市里,也不可多见。仿佛,上帝的万般宠爱,集在她一身了。
“哪有。”宁婧风情万种地娇嗔一句同伴,斜眼偷偷瞄眼不远处的一位英俊男士,含羞答答显得不好意思,同事泛起柔柔弱弱的甜笑,桃腮微微红晕,眉宇含春,那小模样,特勾搭人。
参加婚礼的大部分男士,目光总是不由自主,个个色授魂与,今天主角该是受祝福的一对新人,暗地里已经被她喧宾夺主。
秦江隔老远就发觉了这个漂亮得不象话的女孩,无他,只因她象暗夜里的皎月,繁星的渺光,无法掩盖她的璀璨。
“秦江?”
忽闻后头有人叫唤,秦江打个凛激,调头张望。后头三个家伙,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混混似的,头发五颜六色,穿得吊儿郎当,手上雕龙刺凤,行止人模狗样。就差额头刻上‘我们是害虫’的字样了。
“***!”秦江一瞧那仨人,调头撒腿就跑。
“真是他小子。”当头带墨镜的混混,指着他背影直跳脚:“靠,追!追!赶紧追!”
怕什么偏偏来什么,秦江大叹倒霉,我和初恋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十多年没碰过一次面,这几个讨债的孙子,倒经常碰见,命中带衰啊~。
墨镜紧跟后头,火冒三丈。“小子别跑!父债子还!”
“换你跑不跑?”秦江回头瞄一眼,奋力拉开彼此距离。
“当然跑。”墨镜倒也实诚。
“这不废话吗!”
“妈的!再不停下,逮住别怪爷不客气。”
“屁!停下才有病!”
“¥%&。。!”
牧师正儿八经询问过这对新人的意愿后,惯例自然是交换戒指和抛手束花了。
交换戒指没啥好提的,彼此愉快地为对方套上枷锁了事,接下来,新娘背对观礼的亲朋好友,往后丢出花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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