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洛阳的牡丹花刚刚凋零,魏晋风流还在时光里流淌;那一月,桐花在风中摇曳,撒落了一地的忧伤;那一日,我从巴国故都走来,在最深的红尘里与你相遇。——题记
掐指一算,时光不经意地走过了十年。虽然时光改变了很多东西,然而回首往昔,仿佛就在昨天。
对于在文学上的造诣,五六年前我们曾经有过一番讨论的。如若把文学造诣比作一座无限高的大山,我只是站在了山脚下,而你已经走在了高高的山间。所以,无论我如何的追赶,我们之间,总是隔着遥远的距离。
第一次遇见你,是因为那篇桐花,一个军人的爱情故事。读起来有些伤感,欣赏水平有限的我以至于在第一次读的时候没有读明白,所以又呆呆地读了第二次、第三次,最终感动得热泪盈眶。那时候我想,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会写出这般让人心动的故事。所以,我发了疯似地在网站上翻找你的文章,跟着你写下的每一个字,或喜或悲,又或者是微微一笑。于是,从那天起,我记住了你的名字:静。
跟别人聊天的时候才知道,你原来是那个网站上非常有名的人,而那时候初来乍到的我这个菜鸟根本不知道。一直很喜欢文学,但自己却写不好文章,偶有写下那么几篇,多少也是有些拿不出手的。直到有一天,你在我的文章后面评论说:文字是可以伤感一些的,但生活还得继续。看到你的评论,那种受宠若惊无以言表,甚至不知道找谁分享那突如其来的喜悦。认识你的人都知道你是多么的惜字如金,就算看别人的文章也很少留下评论,所以你的名字出现在评论栏里,也引得了更多的文友争相品评。我那篇非常浅薄的文章,一时间竟然引得许多优秀的文友关注。我想,这或许就是老天安排给我们的遇见。
其实,要认识你或者是让你认识我很简单。qq群里你偶尔会跟别人聊上两句诗词,但仅仅只是这样而已。可是,熟识你的文友都说,你是不闲聊的,除非是与文学有关的话题。我,我实在是太过浅薄,我甚至于连‘文学’这两个字的意义都没搞懂,哪里还能跟你谈文学。所以,我只能一次又一次看着你跟别人谈论诗词,而半点插不上嘴。那种插不上嘴的感觉很讨厌,埋怨自己读书太少,文学修养不够。所以,从那以后我便疯狂地读书,只是为了能跟你说话时不至于无话可说,仅仅只是这样单纯的理由。
然而,现实似乎总是没有给我做足准备的时间。某一天我在群里跟别人闲扯的时候,你突然叫了我。那是在我看你文章几个月来的第一次对话。你说,月儿,能聊几句吗?我突然有种太阳打西边出来的感觉,可太阳明明是从东边出来的。于是,我们互相加了好友,虽然从前我有试着加过你一两次,可是都被拒绝了。这似乎有点幸福来得太突然的感觉,所以一个人乐得一塌糊涂。
你说,你看过我写给你的每一条评论,感觉我与别人的理解似乎有些不同。我心里想着,这下丢人了,这意思是说我完全没看懂你的文章。虽然是坐在电脑前,但完全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虽然都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我这哈姆雷特似乎走得有点远了。你擅写诗词,尤其是古诗词的造诣很高,那是整个文学网站都公认的。所以,你特别挑了几首词出来问我,而我则以一种忐忑不安的心情说明了我对诗词的理解。良久之后,你在对话框里打了那么一句:滔滔天下,知己一人谁是?唯月儿矣!
我小心地揣摩着这句话,那意思似乎在说,只有我读懂了你。浩瀚的网络里,那么多比我文学修养更高的人都不是,却只有我读懂了你。为着这个认知,我乐了好久。也就是从那天起,我们成了朋友,也因为成了朋友,所以似乎比别人更了解那些文字背后的你。
那时候,你在军校上研究生,作为学生的生活似乎也算悠闲的。你喜欢红楼梦,只一部红楼梦你就可以读二十多遍,而且每每总有新意;你喜欢普希金,能说一口流利俄语的你常常捧读普希金的原文诗,你说那与中文翻译的感觉很不一样;你最喜欢王维的竹里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你曾说过我是明月,可是,那时候呆呆的我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是谁说过,男女之间如果有了欣赏,那么离爱情也就咫尺。是的,我是如此地欣赏你,欣赏你写下的每一首诗,每一首词,每一篇文字,也欣赏才华横溢的你。虽然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更没有想过现实生活中若是遇见会有怎样一番风景,只是那样单纯的恋上了你,恋上了你的每一声叹息,每一句话语。
然而,没有多久,网站上就有一个传说,说是我爱上了你。这样的传说弄得我好一阵心跳,或许早已经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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