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便判决下来,儿子斩首示众、家产充公,来查封家产那日,他又看上我二媳妇,她苦苦哀求狗官,只要他愿意放我离开,她便随他回府。
“狗官允了,媳妇带我回房,把贴身藏着的玉镯金饰交给我,要我到京城里告御状。她坚决道:便是黎家死到剩下一人,也绝不让这狗官好过。
“我被一根棒子赶出家门,从此流落街头,隔天,街坊传来讯息,说二媳妇吊死在狗官的门梁上。我费尽千辛万苦地进京,可告御状哪是容易的事儿,别说处处碰壁,便是随身带的金银,也让一帮土匪似的商家给抢了去,他们见我年迈可欺,又是外地来的人,说我这种人岂能拥有金钏玉饰,硬赖我是小偷,要逮我送官。
“衙门那种地方,我还不了解?那是个有理无银莫进门的黑暗地方呐,老婆子不怕死,只怕告不了御状,全家人含冤不白。”写完,他长叹息,放下笔,抬眼看雅雅,发现她眼中盛满泪水,心底有一丝丝歉意,他的故事写得太摧人心肝,回去后可以试着改行当编剧了。
他歉然低头,陆茵雅却误以为他在强忍激动,悄悄地,她在桌子底下塞一块绣帕给他。
菜送上来,谨言虽冷着一张脸,却也帮她置筷布菜,黎慕华想,他的故事把这对主仆都给感动了。
拿起碗筷,他已经饿到极点,可他没忘记自己演的是大家族的妇女,得举止得宜,因此,他放慢速度、斯斯文文地吃着饭菜,偶尔用纸笔回答她们一两句话。
只是他万万没料到,吃过饭后,雅雅竟然没有带他回府的打算!他的故事不是很赚人热泪吗?是哪里编得还不够,他很乐意改!
陆茵雅并不知道他的激动,只是递给他一袋银子,千叮咛、万嘱咐,让他财不露白,先找个安身处,至于那个恶官的事儿,她会想办法帮忙打听。
怎么会这样?他不要银子,也不要雅雅伸张正义,只要她让自己跟在身边啊——
第三章进王府
黎慕华亦步亦趋地跟在陆茵雅身后,他在心底默念:“收留我、收留我、收留我——”他以为自己是小时候背九九乘法,背满十次,妈妈就会答应他一个愿望。所以他打算念上千次,换她一个主意改变。
走一段路,陆茵雅回身,见婆婆还跟着,停下脚步,等她跟上时,满面歉意说道:“婆婆,对不住,我不方便带你回去,您先找个地方住下,待十日后,同样的时辰,我会让谨言到那间饭馆与您碰面,届时,或许会有那恶官的消息,能否帮得上忙,得一段时间我才能确切告诉您。”黎慕华摇头,满面的乞求,时间不多,他不想醒来时真的发现自己躺在焚化炉里。
陆茵雅拍拍他的手背、道声保重,旋身,继续往前行。
黎慕华别无他法,耍赖是最后一招,不都说好女人怕缠吗?雅雅是好女人,无庸置疑。所以,跟吧,寸步不离地跟。
知道婆婆还在身后,陆茵雅心疼又不舍,为难地望向谨言。
自己在府里处境不易,倘若随意带陌生人进府,怕又要让侧妃和小妾们寻衅,她极不愿惹事,可婆婆——停下,她回身,再次触到黎慕华满是恳切的眼神,叹息,她投降了。
“谨言,带她回府吧,她被京城人欺怕了。况且我们给的银子,也不知道会不会又碰到个歹心的给抢走,届时,说不定咱们救人不成,反害她的命。”谨言盯着他的脸,黎慕华连忙低下头,带上无辜和畏怯,再加上一点点老年人特有的哀愁,无论如何,他都得混进王府。
“我保证婆婆时刻待在我身边,不让她离开梅园半步,便是有心人想藉她寻事,也绝不教她们有借口,成吗?”一个主子想帮助人,还得征求下人同意?她们之间的关系当真微妙得紧。久久,他终于听见谨言带着妥协意味的叹气声。
“看来,也只能这样。”闻言,黎慕华开心极了、双膝落地,接连几个叩拜,他不晓得自己会不会演过头,但电视上都是这样演的,有样学样,没样再自己想。
“婆婆,起来吧。”陆茵雅和谨言淡淡笑开,一人一边扶起她,往王府方向走去。
一路上,黎慕华对雅雅的身分做出若干猜测,她的穿着打扮虽简单,但相较起街上其他人,衣服质料相当高级,没错的话,应该是个家境富裕的千金。
可电视里的千金小姐不都是高高在上、把下人当奴隶对待的骄傲人物,她怎会对一个小仆婢有商有量?难道她是不受重视的二房所生?又或者她虽穿着高贵,实际上她是个青楼名妓,才会担心带着一个哑婆婆,遭到其他人寻事?
黎慕华的所有臆测,在走进王府大门时,被下人们一句“王妃回府”给全部推翻。
他仿佛被雷轰到,怎么会?雅雅看起来才十几岁?十几岁的——猛地,他真想用力巴自己的后脑,笨,古代本来就早婚,而且,他怎么会没有注意到雅雅梳的是妇人发髻呢!
王妃,她这个王妃是当得多不幸,才会生生世世不信任爱情?
黎慕华把自己从头到脚给洗得干干净净,连脚趾缝也不放过,他是爱干净的男人,无法忍受自己这个又脏又臭,苍老、角质层多到很吓人的身躯,因此他几乎把自己搓下一层皮。
洗过澡,湿漉漉的头发披在肩上,他坐回镜子前面,重新端详起镜中那张脸。他真痛恨这个时代的铜镜,即便磨得再亮,照起人来,还是比不上现代的镜子。
他细瞧老妇的眉眼鼻,眼睛还不错,尚称炯亮有神,虽然眼角有点往下垂,仍然可以从中看见智慧,两鬓霜白,黑色发丝已剩不多,而五官——算了,你能对个老太婆有怎样的期待?
他转个方向,望向雅雅为自己准备的房间。